《重返狼群》由成都女作家李微漪创作,文章讲述了救狼,育狼,最后成功将狼放归狼群的故事。其中有关亲情,有关自由,有关道德,有关人伦,有关生存,有关竞争,有关成长,有关感动,有关深刻,有关一切一切生命中难以缺失的东西,让人沉静。
以下,我主要针对该小说的言,象,意三层次做一些简要的不成熟的阐述。
一、语言层。
文章语言或幽默风趣,或触人心灵,或愤慨激昂,或回味无穷······满满的都是感动,都是深思。
在作者笔下,小狼格林,不再只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动物,而是家人,不再是“它”,而是“他”。
读《重返狼群》有感“鸟儿的收获是鱼籽,格林的收获是鸟儿,而我的收获是与格林相处的日日夜夜”,何其温情;“狼身可囚,狼心难困”何其壮烈;在草原,在蛮荒,亦能收获满心的感动。简单的话语,是狼妈对小狼无言的爱,有着他们生死相依,无言即够的深情。
二、形象层。
狂獒血战的场面,厮杀,残暴,惨烈,无情。却也见狼獒深情,他们是并肩的战神,生死与共的兄弟,在人类的爱恨中各自走向不同的命运之轮。
若尔盖草场美景,清新宜人,与世无争;狂獒血战,只关勇敢,无所畏惧;夕阳余晖,涟动晚风中,一个人,几匹狼,相顾无言,各自安好,静谧,和谐,与天同晴,共沐日光。
读《重返狼群》有感月光下格林对月哀嚎,凄哀,声嘶力竭,家园,故土何在。狼的哀嚎,呼啸,悲哀,沉痛,一股脑都如排山倒海般压过来。痛失家园,从未见过自己的兄弟姐妹,父母宗族,甚至于一次次的迷失在异类的边缘里,然而,基因的密码永不改变。那份熔铸于血液中的天性,永不消退。
母子深入草原寻找狼群,斗金雕,与流浪狗厮战,误闯天葬场,一路坎坷,一路惊险,一路惊心动魄,一路收获满满······透过纸张,透过描写,作者与格林经历的一切,回映在我脑海,那么真切可感,仿佛与他们一起流浪,一起飘摇。
三、意蕴层。
文章让人或愤慨,或感动,或温情,或羞愧,或欢喜,或哀愁,或鼓舞。或潸然泪下,或心酸不已·····亦引发人的深刻反思与剖析,对人性,狼性,自然,生灵各自独立,抑或是交织的复杂关系的思考。
狼与人的存在,到底谁侵犯了谁的领地,谁伤害了谁。小狼格林,有着自己的野性,绝不把自由的缰绳交付他人。不愿做身价上千百万的囚徒,他是一个高贵,自由的流浪者,即使这自由的追寻或许是以生命委代价,亦毫不退缩。他野性,向往自由,高贵不屈,却不知在人类牢笼下,还能否自由奔跑在草原,迎着风沐浴,无关逃生,无关厮杀,无关躲避。狼,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狼的爱,不易付出,一旦付出,必是掏心掏肺。
读《重返狼群》有感自由,天性,即使是曾在梦境中的草原天堂,亦不能再承载起,供它飞翔,因为,那片土地呵,亦不在清安。有时候,别人的追求就是自己的现在,自己的憧憬就是别人的现实。简简单单的生活,不断追寻,不断流失于人的指缝间。不免俗套的说一句,真、善、美,如何长存?
有时,狼比人更记情。这莫不是最自诩掌控者的人类的一大悲哀。人情,荒凉得如同而今满目疮痍的若尔盖草原。来到草原,狼,动物,人,无时无刻不在创造感动,缔造传奇。其间的自然情怀和人狼情缘令人心生感悟。荒原里,最可贵那一抹真情。高寒和贫瘠,造就了生命的坚毅和刚强,也演化为最动人最本质最纯善的美。大多数现代人早已失去了与大地母亲的感应,听不见自然的召唤。不同的人性,不同的人生价值观的体现。或无私,温暖,感动他人。或麻木,无情,被利益蒙蔽双眼,冷酷。
读《重返狼群》有感狼与獒,传说中的战神,因为人的恨与爱,各自走向不同的命运,但他们的结局都是凄哀的。人们的恨与爱对他们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诚愿此书能给予茫茫天地间的物,一份启迪,一丝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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