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爱书,不喜童话;不爱童话,却恋“格林 ”。
————题记
无意中目触到《重返狼群》时,我对这本书是有些轻视的。因为,作者亲言“从小最怕写作文”;因为,狼题材中姜戎的《狼图腾》已然美玉在前;因为文中插图不甚清楚,乃至狼也没见得有多威帅……但是,不过翻了几页,我就开始着迷。如果说《狼图腾》是盏长炖慢煮的高浓度营养汤,那么,《重返狼群》就是一道风格别致的暖心小甜点。
看的途中,我不断翻看书本扉页所插的小狼生活照。若不是有这些显赫的“证据”,我会毫不犹豫地认为这个故事定是童话:幸存小狼认人为母,喧闹都市悠然散步,智斗狡诈小“狐狸”,与藏獒结为生死兄弟,与“我”击掌盟誓,饥寒之际打猎哺“母”,最终“认”狼归宗,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温情,一如孩子的睡前故事。
捧着书卷,我时哭时笑,不断与《狼图腾》进行相较。仔细算来,被《狼图腾》迷得神魂颠倒之时,我还是个学生。书中的一些沉重思考我一知半解,但是半夜把书读完,我还是忍不住失声痛哭,为小狼不可侵犯的野性,为小狼无与伦比的睿智,更为小狼病痛而死的归宿。而《重返狼群》带给我最多的是会心的快乐,尤其是“童话”般的结尾,几欲让我怀疑这是作者臆想出来的美好。“格林温存摩挲着我,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他转头望着狼群消失的方向,又回过头来,狼眼里慢慢溢出一层泪光……”在“我”的心如刀绞中,小狼最终还是接受了“我”对它自由的放逐,一步三回头地回归了狼群。
而这种比较式的阅读体验不仅来自于这两本同为狼题材的书,还有另一类奇妙的相较——小孩和小狼。
阳光氤氲下,当读到小狼把家中扫把当成死敌将其咬得面目全非时,我忍俊不禁,忽然耳边传来“哧啦哧啦”的声音。抬眼一望,只见刚满周岁的二宝航航正抿唇凝神,撕着手边的一卷卫生纸,是我读书入了神,竟一直没发现。小小的他早已被一圈细细碎碎的白色卫生纸团团围住,如同襁褓婴儿。静谧中,他胖胖的小指微翘轻屈,专注又耐心地不断撕扯着手中的一缕缕细纸……我又看了看玩具箱中缺轮少门的小汽车,缺胳膊少腿的大玩偶,乃至键盘都被他硬生生扣下几个来的电脑,我不由哑然失笑了。书中说,小狼格林趁主人不在家,进行了“大闹天宫”:啃断电线,咬枯花草,墙上打洞,吃光蜂蜜……我毫不怀疑面前这个正在安静撕纸的小小美男子定也具有这种超强的破坏力,只是大人的密切看顾严重限制了他的发挥而已。
抿笑几声,我继续沉浸回故事中。《獠牙之下出政权》一章看得我前仰后合。小格林把主人当成征服的对象,常常一口咬住她的脚腕生拉硬拽。终于,疼痛难忍的主人发威了。面对露出尖利犬牙进行震慑威胁的小狼,她竟一口咬在了它还来不及张开的嘴筒上,并且也频频发出威胁的吼声。挣扎不开,格林终于屈服了,开始发出嘶嘶的讨饶声……航航自然野性不会这么足,也无征服意识,但是他表达情绪的方式却与其相似。陪玩,他开心地笑着,忽然小手一挥,猝不及防,你脸上便多了一条红痕。他并非谁都抓,只挠他喜欢和在乎的人。越爱,越抓;越抓,越爱。于是,我们全家人脸上身上便时常挂彩,尤其是大宝,被他抓得自语“无脸见人”。如若你表达出些许不满,他心情好便会嘻嘻一笑,不放心上,但是如若恰逢不爽他便立即仰面躺下,双腿乱蹬,口中哼哼着打滚撒泼,像极了书中小狼耍无赖时的模样。
当然,伴娃读书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一久,他见我不逗他,便会百无聊赖,口中呀呀着就往我身上爬。小巴掌一挥,拍掉我手中的书,然后眯眼谄笑着邀我同玩。见他我见犹怜的样子,我不免生发童心。但是,实在又割舍不掉书中的精彩,灵机一动,我忽然想到书中的情节,主人为保格林安全,只能让其在天台上活动,为了免去它的枯燥,便发明了许多小游戏,藏食物,抢东西……小狼和她玩得不亦乐乎。我何不也试试?于是,拿来几个球,让航航坐在我对面,往他手中塞了一个,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又立即抢了回来。面对他的不解,我又把球重新塞给了他,然后冲他眨眨眼。他似乎有些明白,小嘴开始上绽。等我再次想抢球时,他不再乖乖待毙,身子一弯竟把球藏了起来,口中还咯咯地笑。我也笑了,果然,就玩性而言,小孩和小狼是相通的。于是,我把书放在腿边,边和他玩闹边继续飨读小狼的故事。
记得当年看《狼图腾》时,小狼吃肉时的垂涎样相让我久久难忘,尤其是看到它的牙齿坏掉了,一看见肉却仍表现出一副饿狼扑食的样子,但是,啃噬半天却没咬下多少的情节时,我不禁泪如雨下。而在《重返狼群》中,狼的这种“以食为天”的精神是以一种幽默的面貌展开的。主人为表达对藏獒的歉意,掏出了一块巧克力,藏獒吃东西谨慎又斯文,就在它轻嗅之际,格林早已如同一道闪电将巧克力一口吞下。乃至后来,藏獒看见吃的就一口吞下,再也不敢磨蹭,甚至还因为这习性吞吃了一块香皂。说起来,航航也是“以食为天”其中的一员。记得首次给他吃面包时,一口下去,他的眼睛顿时瞪圆,使劲伸长脖子往前看,到底什么东西这么香甜。嫌我给得慢,便啊啊着一把抢过我手中硕大如他的面包,狠狠地咬了下去。他哥哥见他吃得起劲,忍不住伸手撕了一块,谁料,向来爱兄有加的他顿时火了,不仅立即弯起身子将面包紧紧护在怀中,还用小手指着哥哥,咿咿呀呀地进行尖声抗议。
当然,说到吃,更多的是温情。主人为帮格林重返狼群,带它回到出生之地,一片荒无人烟的草原。时值冬季,他们几乎弹尽粮绝。格林知晓他们的窘境,很早就不再吃主人的存粮,每日自己出去打猎。运气不好,可能几天都猎不到活物,它只能靠冷水充饥。一次,主人无意中发现一只被埋在土里的野兔,那是格林的存粮,不到万不得已,格林不会动它。几番挣扎,主人还是经不住饥饿的折磨,偷拿了这只兔。本以为护食如命的格林一旦发现定会暴跳如雷。孰料,它非但没有如此,以后所有的猎物它都会留下一半故意埋到那个坑里。为了保全主人的尊严,它在用自己的方式反哺着她。看到这里时,我正在和航航分吃饼干。给他一块,我吃一块。他眼睛忽闪,十分享受。忽然,他啊啊地指了指我,我低头一看,衣领上落下了几粒碎渣。正要清理,他伸出了圆鼓鼓的小手,有些吃力地捏起其中细小一粒,然后放到了我嘴里,眼神慈爱,神情温和。这是调皮的他首次喂我吃东西。一股暖流顿时体内乱窜,我情不自禁抱过他,在他额头印下一吻。原来,被人反哺的感觉如此美妙。怪不得书中的“我”,每每看着格林给她留存食物,都会百感交集,难以自已。
文中的格林被兼具爱心和童心的女主人驯养得野性十足又乖巧迷人,愿自己也有这个能力,可以给身边孩子构筑一个美好的“格林”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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