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岗位的特殊性,我需要常常与欧美的人沟通联系,长久接触下来,在某些工作上真的会有文化上的差异。
最近的一件事真的让我揪心,我负责的一个项目,需要一份协议,这份协议的作用就是提交给中国海关,说明我出口退运的这批货是有质量问题的,需要退回去给供应商。这个协议表明,供应商同意将这批货退运回去,其中涉及到费用的承担方,和运输清关负责方,都是由我方来负责。本来很简单的一份协议,作用也仅限于这次退运,我这边的签名也只是我老板的老板签名而已,并不是公司老总签名。但是欧洲那边,他们拿到这份协议以后,虽然说内容很简单,可是他们拿去了法务部门研究再研究,抠字眼,一下子问问这个,一下子问问那个,我反复强调,这个协议作用并不大,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可他们还是坚持看了又看,问了又问。就这样研究了一个星期,才签下来了。
由于我急着要这份协议,好几次都忍不了,一直在想着,他们怎么总是一根筋的呢?明明那么简单的事,弄那么复杂,最后由欧洲区的负责人来签名,这个集团在欧洲很大,他们就这样上升到了最高级别。
不得不说,他们确实很严谨,特别是对于合同,协议之类的文档,一丝不苟,不容有错。而我们,很多时候都觉得是,哎呀都是走一下形式,差不多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是有点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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