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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故事|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作者: 深海里的一头鹿 | 来源:发表于2018-03-12 19:25 被阅读0次
    故事|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从小我就有招奇葩体质,总能遇见一些不凡的人,创造出很多非常难忘的回忆。

    八九岁的时候沉迷于《神探狄仁杰》里李元芳的扮演者——张子健,硬汉的形象还有磁性的嗓音让人沦陷(捂脸)。

    基本上他演的电视剧我都看了,记得当时他演了一个什么什么团长,特别帅。

    当时有很多同龄的小孩都听我的话,所以我就把自己任命为副团长,代号紫莺,其中一个女孩是参谋,代号蝙猫。

    个个小孩都围着我让我取外号,我就取了一大串什么雨燕、雪豹、猎鹰bulabula......总之各种动物名,点名的时候宛如动物世界......

    其实听我话的全都是小女孩,这个年龄段的男生比较皮就不听我的。所以我派给“队员”的“任务”就是暗中“监视”男生们,并不定时与其“交火”。

    “交火”的过程十分激烈,女孩子用小石子砸男生,男生用装小弹珠玩具枪打女生;双方拿着折下的柳树枝互相抽(其实很疼);互相边追边吐口水...

    直到有一次我们一群人“俘虏”了一个男生,一人踢了他屁股一下,他哭着要找妈妈,我们都吓跑了。

    然后团就散了......=。=

    最后只有“参谋长”留下来了,成了我玩了十几年的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有个从小就开始玩的朋友,跟我一个小区,就隔了几栋楼,我们的家长互相认识,我奶奶也经常找她奶奶打麻将,所以我们关系也特别好。

    小时候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鼹鼠的故事,一起玩摩尔庄园。

    在楼下草很深的地里烧火玩,或者带了吃的在楼下石桌上“野营”。

    用木棍撑着簸箕虚盖在一把小米上抓小鸟,下雨天用石头围了水坑,摘几株好看的植物造一个“荷塘”。

    我们一直玩的都挺好,但我是废寝忘食地玩的那种,而她呢,只要她的妈妈在楼上喊一句“妞儿,回来吃饭了”,不管她在玩什么,不管玩得多开心,她都能马上收敛表情,放下手中的玩具,跟我道别就回家,没有一丝迟疑。

    这就让我有点尴尬,尤其是我爸妈爷爷奶奶轮流催我上楼吃饭不得,拽着我的手上楼我还拼了命蹬腿不走的时候,简直是赤裸裸的对比。

    所以爸妈时常说“你看看人家边妞”,那时,她就是父母眼里“别人家的孩子”。

    其实我也问过她为什么这么听话,她当时的回答好像是有一次不回去挨打太狠,打怕了。

    但父母的评价并没有影响我们的感情。

    后来我搬了家,邀请她来家里看我的小狗,在临时搭起的桌子上泡茶,一起在新买的双层床上爬上爬下。

    那时候我以为她会是我玩到大的朋友。或者说,我根本没考虑我们会有一天成为陌生人。

    也就没几个月,有一次她来我家玩,大人出去的时候顺手锁了门,我没有钥匙开,所以很晚她才回家,第二天我家门上就多了一封绝交信。

    其实我并没有看到那封绝交信,是我爸看见了告诉我的,但他当时想着这么小的孩子像是过家家一样闹着玩,就没当回事儿,也没撕下来给我,想让我自己发现,但后来不知道被谁撕走了,我没看见内容,也没跟她道歉。

    后来我们没有马上绝交,但是关系疏远了很多,再加上之后上的初中不一样,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慢慢就没了联系。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上了一年的英语辅导班,认识了汤汤和若琳,当时有一个跟我一班的男生也在那个班里,我们几个女生就一起欺负他。

    我跟若琳一起回家,她总会买脸那么大的棒棒糖还有很甜的小饼干分给我们吃。

    我零花钱不多,家里也很少买零食,但不好意思多吃,若琳好像看得出我馋,每次回家都会把剩下的大半包吃的给我当“过路费”。

    汤汤画画很好,下课的时候会在纸上画很多漫画小人,我们把纸撕碎了拼拼图玩,或者放学的时候去小卖部买一块钱一大包的“烤土豆条”吃。

    我跟她关系最好,每个周末我去上辅导班,一打开门她就会笑得满脸阳光,冲过来抱住我说:“哇锡锡,你可来了,想死你了!”

    所以那时候我虽然不怎么喜欢英语,却很喜欢上那个辅导班,因为门里有期待。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还会一起去汤汤家玩摩尔庄园。那个时候玩电脑还有限制时间,我们一进屋就拿东西挡住门,把电脑打开偷玩,要是汤汤的家人要进来,我们就一把按掉开关关上电脑,再把鼠标、桌布复位,然后再开门,惊险程度不亚于过山车。

    英语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英语很流利,讲课也很好,关键是一点也不呆板,他跟我们这些小朋友玩的很好。

    每次上课前我们都要上黑板听写,我几乎所有单词都能记住,有时候汤汤和若琳有不会的单词冲我挤眉弄眼,我就偷偷指着答案给她们看,同时还要提防不让那个男生看到。

    后来想想,那时候单词背那么快,就是为了她们冲我挤眉弄眼的时候不会得不到答案。

    那个英语老师后来有一天忽然没来,其他老师说他出国了,当时没有什么出国的概念,感觉就是,好像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当时我们三个也是万分失落。

    汤汤和若琳大我一届,所以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她们也就不去上辅导班了,我们就此分别,但是忘了留联系方式。

    后来我小学毕业去汤汤家找过她一次,她不在家,回去的路上遇到的。

    她特别开心,当时我没带纸,但手里有个气球,她就把手机号写在气球上了,还满脸兴奋地说一定要我给她打电话。

    回家路上气球爆掉了,我就把碎片放在车篮里,但回到家忘了拿出来,再想起来车篮里已经空空如也,可能是被家人清理走了。

    满心遗憾,去找一开始一起玩摩尔庄园的米米号,她已经很久没登了。

    事情过了很久也没跟她打电话,也不好意思再去找她要手机号,就这样再没联系过。

    感谢我妈初中给我报了长期的奥数辅导班,占据了那三年所有的周日,虽然我没怎么好好听过课,但是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

    一开始跟一个会画漫画的人坐同桌,让我想到了汤汤,有次她画画我在旁边看着,就问她为什么要把胳膊画得比大腿还粗,她一下子就恼了,说不懂画画就别乱说。

    我:???

    我确实不懂,到现在也没懂。

    后来我才发现她跟我初中的一个好朋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玩了多少年呢,两个人刚出生,两个妈妈就让她们在一个病房一起玩。

    有了这层关系,她对我的态度好了很多,后来发现我会写诗,而且在自己摸索着给诗配上曲调变成歌,就来了兴趣。

    有时候我编的曲调确实不太和谐,她也会跟我提提建议,后来她问我要不要她编曲我填词,我答应了。

    大概写了几首歌?忘记了。后来怎么不玩的?也忘记了。

    有一次去辅导班晚了,坐在最后面,那一次我认识了小三。

    当时刚刚流行把介入别人婚姻的人成为小三,所以听见她给自己取这么个外号,我每次叫她都感觉怪怪的。

    但她很喜欢。

    现在想想,她是我在那个年龄段里认识的最有个性的人。

    她留着利落的短发,耳朵上有个小巧的耳钉,虽然脸长得很萌,但行为中总是透着一股霸气。

    她上的中学不太好,所以管的相当宽松,而家里也不怎么管她,每次上课都见她坐在最后一排,拿着手柄游戏机,嚼着口香糖若无其事地玩,老师也从来不管。

    我问她天天打游戏不学习吗?她回答说是的,而且游戏机是她爸给买的,在家里她爸爸还跟她一起打关。

    确实,每次见到她拿的游戏机都不一样。

    我想了想出去转转都要说自己没学习的父母,简直想象不出她的父母怎么可以对她这么好。

    小三是那种很霸气但不做作的女生,不会随便生气,好像什么事情都看开了。

    她给我讲,在学校里,有好几个手下有很多小弟的男生主动认她当妹妹,所以她在学校也算是头等人物,永远不会被欺负,因为只要她跟自己的干哥哥说一声,就会有很多人揍欺负她的人。所以也没什么看不开的事儿。

    但同时她说了那些干哥哥跟她不是暧昧关系,因为自己有男朋友,干哥哥还和男朋友拜了把子。

    她说话总有一种特别的亲和力和说服力,如果别人说这种话我肯定不信,但这是小三说的,我就信。

    那时我身边只有一种人,就是只会学习的人,我觉得学习像是与生俱来的使命,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应该干。

    当时我听说了小三的生活,却不敢想象那会发生在我身上,虽然我并不歧视她,但我觉得那样很堕落,身边人也觉得那样很堕落、没前途、下半辈子毁了。

    但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她一直过着我羡慕的生活。如果可以选择,我也想过那样的生活。

    那个辅导班里有一个我的小学同学,大部分时间我跟她一起坐在第一排,有一天我来的时候一个胖胖的女生占了我的位置,环顾四周只有最后一排有空位了,我就不想把位置让给她,跟她吵了起来。

    其实全程是我用生气的口吻控诉她,而她斜着眼用一种无赖的眼神笑着看着我怼回去,吵了半天不是办法,我一赌气就搬着凳子坐她旁边。

    对,没有桌子,天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就坐在她身边桌子和墙的空里,想把她逼走。

    最后她当然还是动都没动,但可能觉得我比较有意思,后来我们聊着聊着熟了起来。

    我们友谊的破碎在后来的一天,我“因情所困”想自杀,但我没带钱,就问她借五块钱买安眠药。

    “借钱干嘛?”她眼神狐疑。

    “买安眠药,自杀。”我说。

    “那......你还能还我钱吗?”她迟疑着,眼神也开始飘忽。

    “死了怎么还啊,就当用五块钱了我一个心愿吧。”

    “不借。”

    真是一段虚假的友谊。连五块钱都不值。

    所以最后因为她不借给我这五块钱,我没有自杀成功,自此以后也没再跟她说话。

    命运弄人,高一下学期我们班来了个转学生,就是她。

    说不巧也不算巧,因为大部分人都会上我们这个高中。

    说巧也算巧,因为我们年级有二十六个班,她偏偏转来了我们班。

    不知道她看到我会不会羞愧。哼。

    去年暑假在豆瓣上找投稿启示,看到了一个小白练习写作,每周群里打卡的启示,就加了群。

    群里的成员各有鲜明的性格,但又互相默契地不问真名,而是用豆瓣名再加昵称用以称呼,既保留神秘感,又很亲切。

    每周群里都会商讨出几个主题进行写作,不强制要求,写了大家也是鼓励为主、指导为辅,不会打消人的积极性,也提出合理的意见进行修正。

    大家年龄不在一个阶段,但有问题说出来大家都帮忙回答,互相鼓励,很有家的感觉。

    虽然我在群里不怎么说话,但经常窥屏,相比于别的群反而更温馨、更有亲切感。

    想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几十年后也可以保有联系,插科打诨地说笑,也挺美好的。

    这篇文章里没有写玩了很多年很熟的人,因为我曾经试着写过,共同经历太多了,几十万字也不够写。

    仔细想想这么多年遇到了非常多的人,大部分只是没来由的熟悉,再没来由的陌生,惊鸿一瞥之后是消失在人海。

    很多之前以为怎么着也会陪自己很多年的人,到后来才发现命中注定也就只能相伴着走过一小段路。

    但这短暂的陪伴却教会我很多。

    现在自己日渐喜欢孤独,也没最初的热情再去认识新的人,去熟悉性格、去毫无保留、去拥有说第一个字就明白彼此最后一个字想说什么的默契。

    倒是有时候一阵风吹过,会忽然想起来很多年前最初遇见的感觉。

    像一首歌好听的前奏,生长饱满的水果最初尝的那一口。

    一个个不明深意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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