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此,中组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与2010年印发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比,新修订的《规定》对于报告对象的范围、报告内容等,均作出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中国新闻网4月20日)
从过往的反腐情况可以看出,很多官员的级别并不高,但由于掌握着某方面的实权,而使自己在某个领域内成了最抢手的腐败对象,如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经理,马超群遭调查时家中被搜出1.2亿现金、68套房产、37公斤黄金,一名副处级干部,靠着手中的供水权,竟然能贪腐如此巨大的金额,一时间引发公众热议。
还有,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原党总支委员陈伟杰,出借村集体资金1.9个亿、帮助企业贷款11个亿,索贿240万元。当然更有抚顺市顺城区土地管理局原副局长罗亚平,“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敛财过亿等人,他们均以“苍蝇”的身份,干出了似乎只有“老虎”才能做成的事情。
从中国纪检监察网数据显示可以看出,“小官大腐”已成为一种官级不起眼,但危害程度却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的腐败生态。这其中的原因尽管有很多,但最重的一点就是因为他们官级较低,容易逃出监督的视线,从而使他们的腐败行为反而进入了某安全模式。
而对于外界来说,反腐败工作的焦点,也往往较为集中地体现在高级别官身上,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官员,已经形成了一种腐败的空洞,在这个空洞中,没有形成系列的规定,即使进行了调查,也不会形成高压的常态,久而久之,“小官大腐”的密集程度就呈现出了超强势头。
而这次新规和办法的出台,对报告对象的范围、报告内容等作出了接地气的调整,从而使那些小官也感到了系列式的压力,从监督的垂直程度来说,小官们也被纳入了常态化监督的范围,这对于那些正在成长的小官来说,意味着大环境正在越来越吃紧,以往关虎的笼子,已经密织成了关鼠的笼子,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震慑。
近期,播出的电视剧《人民名义》,其中就有“小官大腐”的案例,应当说,“小官大腐”已被纳入了监督的视线。但从这次印发的新规和办法来看,还需要很多方面的细化与跟进,因为这次的新规和办法基本上都要是“上位法”形式的原则规定,这还需要从可操作性方面加以丰满,否则,就会产生“宰牛刀杀鸡”那样的不适手之感,这当然会对操作层面的威力带来减损。
因此,对于这次出台的新规和办法,还需要更多方面的跟进,而其中,最重要的方面莫过于加强对官员上报“家事、家产”方面的透明公示,因为在这个执行层面还存在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很容易使一些官员的上报变得模糊不清,从而也无法产生相应的效果。而如果将官员上报“家事、家产”给予透明公示,就会将官方的单向监督核实,变成较大范围无所不在的群众监督核实,这会使所有心虚的官员无以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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