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峥的电影一向是走喜剧路线,这次在新作品《我不是药神》中不搞笑,认真的讲一个故事,藏着很多泪点,反映社会现实,引发完善社会保障和药品市场价格不规范的现象需加强监管。 天价药品缺乏监管是影片的一条主线,另外一条暗线是程勇这个人物良心泯灭,开始了一场自我救赎和人性的转变。
徐峥的电影一向是走喜剧路线,这次在新作品《我不是药神》中不搞笑,认真的讲一个故事,藏着很多泪点,反映社会现实,引发完善社会保障和药品市场价格不规范的现象需加强监管。
近几天看到很多朋友推荐这部作品,说本来抱着大笑的心情去看结果哭着看完全了嘛程。还未正式上映,已经收获了很高的评价,光点映豆瓣评分已经9分了。
徐峥饰演的程勇是一家神油店的老板,经济困难,还要照顾医院的父亲,和自己的孩子,连每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
直到某天一位陌生来客给他带来了赚钱的商机,这个客人叫吕受益,身患白血病,建议程勇走私印度药品-格列宁,很多和自己一样身患白血病的都买不起国内价格高昂的正版药,而印度药的效果一样,价格便宜不少,差20倍,在国外却被列为违禁药。
起初,程勇出于赚钱的目的,冒着风险去印度拿药回来,大费周折的运送回国,却一瓶也没卖出去。
后来吕受益想到了一个人,全国病友群的群思慧,她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照顾患病的女儿,也是舞台上魅力四射的钢管舞女郎。
三人

开始合作,通过各地的群主统计病友订单,分成盈利部分,后来还加入了牧师和黄毛组成团队,两人也是病友。
黄毛和程勇的相识,是黄毛抢了两瓶药,让他打工抵债,黄毛是个来自山村的年轻小伙子,有一头黄色的头发,因为生病的关系好些年没回老家了,家里人都以为他死了。
在整部影片中,黄毛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黄毛剪完头发准备找时间回家,买好了票,偷听到警察的部署,仗义的替程勇扛了贩假药的罪,他一路飙车为甩掉警察窃喜,却没想到被大货车撞飞了。

他才20岁,就突然走了,这个情节是一大泪点,也是影片的一个高潮,让程勇自我救赎的道路更坚定了决心,希望尽自己所能补偿病友们。
天价药品缺乏监管是影片的一条主线,另外一条暗线是程勇这个人物良心泯灭,开始了一场自我救赎和人性的转变,从开始牟取个人私利,赚了钱趾高气昂,一掷千金花钱买开心,让夜总会老板跳钢管舞,为自保罔顾他人生死,到后来真心帮助病友们,自己贴钱、亏本卖药。
追查假药案的警察曹斌和程勇之间的对立面也是一大看点,法律和人情究竟该站在哪一边。
局长说“法大于情的事你见的还少吗,执法人员必须站在法律这边”
病人说“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四万块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吃垮了。”
病人们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吃不起高昂的天价药,就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杀。
一场疾病往往会压垮一个家庭,高昂的手术费、医疗费、药品都是沉重的负担,虽然国家一直在完善医保和社会保障,可是医保能报销的费用还是十分有限。
而部分失去医德的医生和医院乱开药方,一点小事让病人动手术……已然失去了道德底线,故意讹诈病人的血汗钱。

这也是从影片中以小见大的一部分,揭露了一些隐藏社会黑暗的阴暗面。
也能从医院里病人的一些特写看到人生的生老病死,看到人在病痛面前的无力和无奈。
电影前半段叙事很平淡,从后半段开始慢慢有转折、起伏。面对同行张长宁卖假药竞争、报警威胁的问题,程勇放弃了代理权,和大家散伙了,对大家发脾气“我上有老下有小,管不了那么多人”一段饭吃到最后只剩他一个人。
一年后,吕受益的妻子找到程勇救命,说他快不行了,张长宁也被通缉,没人买药了。
此时吕受益的病情已经失去控制,只能硬上骨髓移植,成功机率很小,看到昔日的伙伴落得如此下场,唤醒了程勇的善意,成为关键的转折点。
于是程勇开始第二次买药,这次只卖500元一瓶,比第一次开价5000便宜了不少,完全不赚钱,只是带着救人的想法。
再次从印度回来,家门口排满了等药的病人,那些无助的眼神让人难以拒绝,可是药品出现了短缺问题。
印度工厂被起诉,阻止生产廉价药品,官司打输,印度格列宁将从此消失。
药厂收到起诉禁令关闭,只能在药店拿药,按最低2000一瓶卖,程勇还是卖500,自己补了几十万的差价。
当群长在病友群里问谁需要药时,滴滴答答不断响起的消息,跳动的字符十分震撼。
最后画面定格在“活下去的希望” ,希望被不断放大变成了数千万个病人的头像,这里的镜头画面感特别好,一瞬间就泪目了。
虽然程勇买假药是为了救人,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结局程勇判处有期徒刑5年,无数病友前来送行,摘下口罩目送车辆离开,其中还有吕受益,不知道他是否活着,还是程勇的幻觉。
影片来自真实题材,程勇入狱后,出现了以下字幕“此案引起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程勇获得减刑并提前释放,政府持续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大批慢粒病人陆续得到有效帮助。”
三年后,警察曹斌告诉程勇,正版药进医保了。
这是个好消息,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看到这样反映社会现实的好电影。
最后,虽然剧透太多,还是安利大家去看电影,我还想看一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