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姐妹六人在一个月黑风高适合鸡鸣狗盗的夜晚却溜进电影院看那个炒得沸沸扬扬的《芳华》。
九号厅在楼上带点阴暗适合做梦,在漆黑一片中任你驰骋梦境没人打扰。
得知卉邀请看电影,赶紧去网络潦草看严歌苓的原著。文字像百脚长虫爬行在心里挥之不去。
那个原著中的何小曼,电影中的何小萍,一生在缺爱中长大。儒雅智慧却善良软弱的亲生父亲被打成右派,没了工资,拉下面子给女儿赊了一根油条,回家打开抽屉看见妻子已经把钱全部席卷,自己连一根油条也无力偿还后自尽了,父亲可以说是被曾百般疼爱的妻子剥夺了活下去勇气。
小曼母亲又带着小姑娘一样妙曼身材嫁给了北方粗鲁的南下干部。为了讨好新丈夫,她眼里只有牺牲自己亲生女儿的细腻心思,把女儿的姓也改成了继父的。在她夜夜承欢那个男人的日子里,在她给那个粗鲁男人泡咖啡、剥蟹肉,剔鱼刺的时候,何小曼总是像幽灵一样窥视着这些曾经是父亲给母亲做的一切。也许孩子忠诚的心无法像大人一样善变。
小曼母亲这个女人把达尔文进化论在社会生活中运用得出神入化。和多年后的林丁丁如出一辙。难道正应验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吗?母亲那么快就像扔抹布一样扔了父亲,小曼却做不到,因此融入不了这个有佣人,有大地板大房间还有那个高傲继父的家,显得拘谨敏感。这仿佛奠定了小曼一生总要和她相处的环境格格不入。
电影和原著像两个吵得不可开交却偏要黏在一起的小两口跳出来缠绕我。电影只能把小说的一部分展现,小说却层层剥茧,一声叹息。
当各式人等带着原生家庭的味道进入后来生活大锅里翻炒,特别是文工团这样活泼又美好的地方。至于最后炒成什么味道,只能听天由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有的人学会了随大流,有的人学会了隐藏自己,有的人学会了察言观色,有的人却还在傻傻的坚持。
冷眼旁观不露声色那是这部小说和电影唯一相通的,也是让人掉泪的地方。生活成何小曼式的惨烈,还能怎么样?对着电影,我更愿意称呼何小萍为小说里的原名何小曼,那是她那有文化的父亲唯一留给她的财产了,但是姓不得不随继父,父亲姓沈。
小说里的林丁丁是那样骄娇二气,拿捏男人一只鼎,而偏偏男人们都吃这一套。她时而天真时而迷茫的神态,甚至不时胃气痛显得弱不禁风的样子都格外惹人爱怜。她可以戴不同的手表周旋于两个男人,这不同的手表就是两男人送的。刘峰这个活雷锋也在劫难逃,青春的他迷上了青春的美色。却不知何小曼才是深爱他的人。
林丁丁这样的女子在男人堆里挺吃得开的。多年后工作了也碰到过这样的女子。那是我们乡村学校隔壁卫生院的小家碧玉,嗲得令人发酥,引得同单位和我们单位那些男人争风吃醋。
我们学校那个傻傻的五大三粗的体育老师,更是省下钱每天一块巧克力献殷勤。那个小女子也经常中午时分来学校体育组和大家嘻哈谈天说地,从没拒绝过巧克力。
这样大半年后,五大三粗终于按耐不住以一封情书告白,并且明确告诉小女子,要是对自己没意思,明天中午就不要来体育组了。
第二天中午小女子还是一如既往花枝招展来了,五大三粗激动得胸膛要爆炸了。买了好多巧克力饮料犒劳大家,分享喜悦。哪知过不了几天小女子托人捎话来,自己从没有往那个心思上想,一直把对方当亲哥哥。至于那个中午来体育组实属无奈,因为信件是后天才看到的。
一惊一乍,五大三粗在巨大的打击下,壮如牛的身子骨倒下了。那个小女子不仅没有内疚不去探望,还放出风声来这能怪谁呢?一脸无辜!
林丁丁欺负作贱何小曼,落井下石刘峰,自己不也是傍上王副司令员儿子,却遭受同样的待遇被排挤被鄙视,被王家上下像耍猴一样当众出丑,关键是人家肚里有墨水,是杀人不见血的。
在丈夫王江河出国读博时,被王家集体投票通过必须离婚,说是文化的差异。然后林丁丁自己都愤愤不平像饺子被前夫吃了青春的馅儿,却扔出了破败的皮。
一类人终究和另一类人不同。无论什么地方,有人就有江湖,好像不挤兑一下别人,那周遭的人活得就没有意思,活得就显示不出自己心理的高层次感来。林丁丁终于被高出她的王家挤兑了。
我们总是习惯从一个优越跳向另一个优越,在各种优越中寻找特别不如我们的人。比如如果在座的都是夫妻成双,就会纳闷那个女人那个男人为何离婚,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那女人那男人不见得是好货。
记得小时候村子里有户特别贫穷的人家,关键还在他们没有算头,寅吃卯粮,家里也脏兮兮的。走出的和我们一般大小的孩子个个黑不溜秋蓬头垢面,活得太不如旁人了。那家的兄弟姐妹村人几乎都叫他们绰号,有时还在他们父亲的绰号前加个小字送给他们,久而久之竟然快忘了他们的大名。其实放眼四望,村人都是夜不闭户的穷鬼,五十步笑百步。
就像电影里人人都觉得何小萍是怪物一样,大家都不许她有不一般的举动。总说她身上脏有馊味,朱克不愿意和她共舞。小说里的小曼来到文工团后天天顶着军帽睡觉,这一奇葩终于被林丁丁们集体设计抢夺帽子,只为满足怪物一定是秃子的念想。等看到满头浓发盘成的许多小辫子的法式头时惊呆了。但绝没有道歉和内疚,谁叫你和我们不一样。其实小曼只想留住少得可怜的母爱,那是临走前那个一向把巴结后夫看得重于亲骨肉的母亲给扎的。
“人一旦发觉自己老了,发觉自己不用变化了,那么在一起谈当下谈未来都将没有话题,我们只能谈过去。”就如萧穗子多年后南下深圳与已然成为富婆而变得越发高大的文工团战友郝淑雯的见面。人生若只如初见,也许是她俩共同的感慨!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这是小说里的原话。集体无意识地看不起一个人捉弄一个人,为的是彰显我们是标准的范儿。
郝淑雯是令人喜欢的人,她嫉恶如仇,也带点高干弟子的优越感,但她不忸怩,多年后她见到刘峰,给了他巨款,说是借其实不用还,请他在豪华地方饮茶。望着他单臂骑车的背影,竟然想说:刘峰,你真傻,你摸错人了,当时要是摸我,保证不会叫救命!那时刘峰虽然是多年前的战斗英雄凯旋而归,却马上淹没在人海中,是一个缺一只胳臂艰难生活的打工者,连妻子也跟人跑了。
刘峰触摸林丁丁事件后,郝淑雯是第一个再三叮嘱林不要声张,说刘是个好人。并且调侃道别人摸得了,为何偏刘峰不能摸,他哪里配不上你?别人当然指的是追求林的文工团离异医生,摄影干事,那两个送了不同表给林的男人们。
刘峰对林丁丁的喜爱,到底逃脱不了男欢女爱。丁丁的发嗲妩媚是一道烙在刘峰心底的风景,为了这个风景不去尝试攀爬他死不瞑目。于是为了一个爱慕,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刘峰竟然要用一生去偿还。
我们原本心底所喜爱的东西,为了得到付出所有在所不惜,如郝淑雯说的好人没有好报,男人大多经不起考验。
林丁丁应该是特别有女人味的那种,小聪明小糊涂小可爱,来自可以把共产党员老八路陈喜腐蚀的十里洋场霓虹灯闪烁的大上海,那里女人标签就是精致和发嗲。尤记得春妮的独白,是那样情真意切的高尚。
小说里有个细节,说是一个宿舍打开抽屉就可以得知哪个是女性。林丁丁会把所有破烂东西收拾得温润如玉,一样样被好好照顾。这样的女人应该心细如发,不可能一点察觉不出刘峰对自己的心思。但她听之任之欢快吃着刘峰做的甜饼,请刘峰帮忙修坏的手表,欣然接受刘峰邀请去看他打造的沙发。最后为了自保不被人说成“腐蚀活雷锋”,就残忍地乱咬刘峰。难道都要归罪于那个时代吗?她所做的一切多年以后以两次离婚为回报!
年少青春时我们本身生命力极强的身体就是腰缠万贯,因此我们从不觉得自己贫穷,口袋里有几文都要变成美食填肚子,或者一瓶香粉,一方丝巾打扮自己。等成年了真有自己的钱了,却又千方百计想让钱变得更像钱,所以有了计较有了担忧有了烦闷。
电影给了人希望,小说却是绝望。谦卑好人,祖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刘峰去了天国,所幸小曼始终陪伴在身边。但刘峰心里终究有着林丁丁的影子,那个芳华青春爱着的念想,虽然事实面目全非。他和小曼在海南见面时,把从郝淑雯那里听来的丁丁的消息说成是对方给了自己的信件,这也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次虚荣。
小曼是深刻爱着刘峰的,她要萧穗子捎话给林丁丁“刘峰那么爱你,你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不会原谅你的!”在刘峰被审查批斗时,她是唯一没有吭声揭发的人,又是在刘峰被贬去伐木队时,也是小曼一个人大声去送别。刘峰走后,她用头晕脑胀发烧为由,推脱来之不易顶替A角演出的机会,也是无声地替刘峰鸣不平,对那个伤害刘峰的集体深深失望。在那场战争中,小曼怀着极大的恐惧和恶心,在尸体堆积如山的场地上一具具翻看衣服上的番号,她怕看到那熟悉又心爱的“刘峰”二字。后来为了离刘峰近一点多看见几回,她不惜千里迢迢辞职来北京。
他们曾一起在前线浴血奋战,经历生死,又一起去边境祭奠牺牲的战友。但他们始终没有成为男女朋友,更别说夫妻了。因为“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最后刘峰的一场病,相依相偎的只有小曼,连葬礼也是她一手操办。
散漫行笔至此,有人认为严歌苓和冯小刚心底不美才有那么多的不齿。但生活有时的确是这份写照,你被主动剔除游离于那个周遭,感受人情冷暖。龚诗云“奈西风信早,北地寒多,埋没了,弹指芳华如电。”一个时代落下来帷幕,另一个时代来临了,用小说里的原话似乎在“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我们认真的读书工作,认真的恋爱结婚,认真的生儿育女,认真的生老病死,更认真的爱憎分明,而时光终没能让这种认真停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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