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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通鉴》(3):刺客豫让变形记,贵族精神的消亡

读《通鉴》(3):刺客豫让变形记,贵族精神的消亡

作者: 泠之屋 | 来源:发表于2021-07-22 16:08 被阅读0次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豫让留下的这一句,孤身行刺赵襄子,两次未成而伏剑自尽,成千古绝唱。

    这是《史记-刺客列传》中的一段,但翻开《资治通鉴》,会发现这句话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义士”豫让。豫让在《资治通鉴》的叙述中变了形,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人。司马光并没有追加什么新的史料,只是巧妙地删减了《史记》中的部分描述,包括开头的那一句千百年传颂的名言。

    描绘豫让行刺赵襄子的砖画

    1.《资治通鉴》中关于豫让的叙述

    对于豫让的故事,我们看看《资治通鉴》是怎样叙述的。

    晋国三个卿大夫赵魏韩联手把势力最大的另一个卿大夫智伯打败,瓜分了晋国,灭了智氏一族。这样晋国就分裂成了赵魏韩三国。作为领头的赵襄子将智伯的脑袋砍下来,做成了酒器,以示羞辱。豫让是智伯的家臣,发誓为智伯报仇。他首先假扮成清扫工奴隶,潜入到赵襄子家的厕所,伺机行刺。结果赵襄子如厕前有所觉察,派人搜查,抓到了豫让。赵襄子有感于豫让对智伯的忠心,放了他。

    鉴于赵襄子及其随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脸,豫让就自毁了容貌和嗓子,准备第二轮行刺。对于毁容这一段,《通鉴》描述漆身为癞,吞炭为哑”,看着瘆人。朋友劝他,如果投奔赵襄子可以得到重用,可为所欲为,何必为难自己。豫让不听,埋伏在赵襄子必经的桥底下。当赵襄子的队列走到桥前时,豫让的杀气惊动了赵襄子的马。于是,豫让再次被捕。赵襄子这次没有宽恕,杀了豫让。

    一个对智伯忠心耿耿的家臣形象跃然纸上!

    影视作品中的豫让

    可以注意到,比起《史记》,《资治通鉴》少了以下三个内容:

    1) 豫让一开始就点名了他的刺杀动机:“士为知己者死”;

    2) 豫让曾是被智伯灭掉的范氏、中行氏的家臣;

    3) 豫让死前请求赵襄子赐衣,之后以用剑击衣的仪式化动作来报答智伯。

    经过司马光删改,我们看到“忠臣不事二主”的豫让取代了“士为知己者死”的豫让。

    那么,司马光为什么要删掉这些内容?

    2.《史记》推崇的“士”精神

    在《史记》中,豫让说:“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

    这是豫让对自己这次行刺原因的概括,他放弃荣华富贵,只为报知遇之恩,舍身取义,精神可歌可泣。豫让作为春秋战国时代士人的代表,鲜活地展现了一种贵族精神,也就是“士”的精神。所以,第一次行刺失败后赵襄子反而奉他为“义士”,将试图谋杀自己的人给放了。

    那么,上面说的“士”是什么,“士”的精神又是什么呢?

    春秋战国时期指的“士”与后世其实并不相同。后世通常理解的“士”指的是士大夫阶层,也就是由读书人构成的知识阶层。古代的职业排序有所谓士、农、工、商,士就是读书科考入仕为事业的那一群读书人。但在春秋战国这样的贵族社会,“士”与读书关系不是很大,指的是次于诸侯和卿大夫的低层贵族,一般作为诸侯和卿大夫的家臣存在,有文人,也有武人。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个人尊严的极度重视,不名誉毋宁死。所以说:“士可杀不可辱。”他们一般没有自己的土地,通常依附在诸侯卿大夫这些封臣的羽翼下。所以,他们能与普罗大众区别,展示自身的贵族身份的,唯有个人的品格和行为方式。由此,他们重视个人品德、重视仪式化,为此连生命都可以抛弃。这就是“士”的精神,可以说是一种贵族的标签。

    3.“士”精神的传承与变形

    随着贵族社会的消亡,作为贵族标签的“士”逐渐变成了对读书人,即知识阶层的指称,而“士”的精神则由士大夫阶层所传承,这就是我们熟悉的“士大夫精神”。士大夫精神在宋朝达到最高峰,有些历史学家甚至将宋朝称为士大夫的时代。《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无疑是这些士大夫的代表性人物了。

    被知识阶层继承“士”的精神,却并不是原封不动接受过来的。在儒学逐渐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士大夫阶层与支撑中央皇权的官僚体系发生重合,“士”的精神也就与官方的儒家意识形态有了紧密的结合。比如读书人的“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是通过“学而优则仕”,通过当朝廷官僚辅佐皇权来实现的。这样“士”就变成了“官僚”,在这个过程中,春秋战国时期的很多贵族价值就逐渐不合时宜了。比如“士为知己者死”。

    士大夫精神的核心是孔子说的“士志于道”,为了“道”可以抛头颅洒热血,“虽千万人吾往矣!”那么,什么是“道”呢?“道”其实指的是儒家的文化理想和社会理想,是一套价值体系。皇命得于天,所以皇权是天道的最高体现,辅佐皇上就是替天行道,“道统”和“治统”为一。因此,对皇上的忠诚就是对天道的忠诚,是士人追求的最高价值之一,可以用一个词“忠君思想”来表示。当然,这个“忠”不是愚忠,如果皇上的行为偏离“道”,大臣有责任劝诫,让其回归正轨,这也是“忠”的表现。

    4.《资治通鉴》为什么修改豫让的形象?

    司马光作为宋朝的宰相,在归隐的失意状态下写的《资治通鉴》不会仅仅只是一本史书。《资治通鉴》包含着司马光为代表的那个时代士大夫阶层的价值观和社会理想。可以说《资治通鉴》是宋朝官方意识形态集成体。当然,王安石可能对这样的评价不会太高兴。

    那么问题来了,《史记》中豫让“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怎么就触碰了司马光的神经?要知道“士为知己者死”是一种“义”的体现,这是人际关系中的“恩”与“报”的关系。报恩其实是自主给自己附加的责任,所以更具道德意义。报恩者与被报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是相对平等的,而且是有条件的,这与上面说明的“忠君”完全是不一样的观念。“忠君”是无条件的,而且绝对不是平等关系。

    《史记》中,赵襄子第二次擒获豫让,质问豫让,以前智伯灭掉你的主公范氏、中行氏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有找智伯报仇,我杀了智伯却要这样坚定地报仇?豫让回答:“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豫让为智伯报仇是有条件的,不是出于“忠君思想”,是因为智伯待我如国士,所以我要用国士的待遇报答他。这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

    但对于官僚体系完备,中央集权的宋朝时代来说,这样的思想却是危险的。这不是给像洪秀全那样考不上秀才就起来造反的人提供了理论依据吗?朝廷待我如草芥,我就拿皇上当草芥,这成何体统。所以,司马光就巧妙地删减内容,将豫让变形成了“忠君思想”的执行者。他删掉了说明智伯非豫让唯一主公的内容,也删掉了描述豫让刺杀赵襄子动机的内容。而临死前,豫让击衣的举动,颇具表演色彩,进一步渲染了豫让作为“义士”的形象,所以司马光把这一段也删掉了。这么长的一段情节,他只用了六个字“得豫让,遂杀之”。你看,他连自杀的权利都没有给豫让,让赵襄子把他杀掉了。

    由此,豫让由“义士”变身为“忠臣”。

    但鉴于智伯也不是什么正面形象,他的行为就颇具有“愚忠”的味道了!

    司马光

    附录

    资治通鉴中关于豫让的篇幅不长,不妨将原文贴于下方,以供参考:

    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乃诈为刑人,挟匕首,入襄 子宫中涂厕。襄子如厕心动,索之,获豫让。左右欲杀之,襄子曰:“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吾谨避之耳。”乃舍之。豫让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 乎?”豫让曰:“不可!既已委质为臣,而又求杀之,是二心也。凡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襄子出,豫让伏于 桥下。襄子至桥,马惊,索之,得豫让,遂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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