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庄村志》2009年印刷:
古邑北关,有王金庄巨富,遭陷国法,意欲潜藏,并无托足之地,觅翔番顾,见此地崇山峻岭,空谷盖林,遂修盖庄舍,移而居焉,故曰王金庄名也。
《王金庄村志》2018年印刷:
古邑北关,有王金庄巨富,因帮村减赋,与官冲突,遂迁于此。初来乍到,并无托足之地,觅翔番顾,见此地崇山峻岭,空谷盖林,遂修盖庄舍,移而居焉,故曰王金庄名也。
两个版本皆“摘自《王氏族谱》,作者王鉴,系王氏十三世孙。本文写于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30年)”
“遭陷国法”,遭陷了什么国法呢?没写。笼统不具体,是写文章之大忌,王鉴不懂写文章要具体吗?肯定不是。是不是所遭国法,让后代子孙感到不光彩,不便交代,故意隐讳了呢?
“帮村减赋”,与国,是违犯国法,与民,则是体恤村民,好听多了,但是,从哪里可以查到是帮村减赋呢?
关于村庄立舍的文字记录除这篇《王氏族谱》外,目前尚未发现哪里还有案可稽。第一个版本好像更真实,第二个版本,印刷于2018年,站在2018年修改清道光二十年的文字,感觉改不如不改。
从文法上讲,“意欲潜藏”和“并无托足之地”前后呼应,要潜藏就要找地方,可当时无处立足,所以觅翔番顾,最终来到这崇山峻岭。
“因帮村减赋,与官冲突,遂迁于此,初来乍到”说明已经到此,已到了,再说“无托足之地,觅翔番顾”,会产生异议。传至后世,年代越久远越不好理解了。“觅翔番顾”有察看、思考、找寻、翻越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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