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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学四诀(以箭为喻)

心学四诀(以箭为喻)

作者: e5b3f37fcc6b | 来源:发表于2017-06-13 19:49 被阅读0次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此为心学四诀,这里做一次简单的解读,也算是一种理解吧,或有不完备严谨的地方,但限于水平,就这样喽。

    “无善无恶心之体”,此句跳出后三句的体系,其中的“无善无恶”是存在之至善,如有一支箭之存在。存在方有演化的可能,此之谓至善,若不存在,也就没有任何可能,无所谓善恶了。明白“无善无恶”为至善者,方可谓了解心学,才算得儒家真意;不明此,则是不入其门,说的再多,不过是南辕北辙。

    “有善有恶意之动”,如箭之离弦,其落点可以在任意位置,“有善有恶”是相对于箭之落点而言,若以正中靶心为最善,依次往外降等,恶为善之偏离,为善之过或不及,是由善衍化而来,亦即在一定范围内,才是善的。若将箭拟人化,则为善为恶是箭(人)之选择。

    “知善知恶是良知”,先生所谓之良知有两层含义,其一为性,即事物得以存在及长远存在之机理的抽象,其二为性在人的意识中的体现,不同的人会有多少的区别,但皆可谓十足之金,差别不在成色。此句可理解为知道何为善以及恶是善之过或不及。以箭而比人,则如同要其识得落点在何处为善,何处为恶。

    “为善去恶是格物”,则是不断训练射手之技艺,使其所射之箭能以更高概率正中靶心,此是格物之功。然也并不是说这样做就一定能够成,格物所能提高的只是概率,人之选择是要不偏离善,不因结果而变初衷,所求的是心安,而非回报。以箭而喻人,则可言其价值就在中的,它需不断砥砺自己做最好的选择以实现自己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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