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来越觉得,平台型的互联网公司很难具备规模以外的优势。拿玩家交易游戏道具来讲,以前是用5173这个平台,现在都转到了DD373,只因DD373的交易费更低廉,用户转移的速度非常快,快得你很难来得及应对。
如果茅台的员工离职跑去酿酒,哪怕酿出来的酒更好喝,不能叫茅台就没意义。互联网没人在乎这个,网易出来的员工搞了这个那个APP和网站,哪个好用(便宜)大家用哪个。技术和经验在员工身上,它不同于品牌,是可以到处跑的。
规模效应强是赚钱的利器,但没有边界的同时也引来各方竞逐,竞争消灭利润,很多领域成为烧钱黑洞,便宜了用户,坑死了股东。大家都有一个梦,(一个业务不赚钱不重要)做大了可以通过整合资源,跨界赚更多的钱,现在反垄断却告诉大家,太大了会有麻烦,投资者一下就蒙了,比起当期利润而言,情绪(预期)的打击更严重,导致“失去的7年”。
我倒是觉得,政策越紧,边界划得越小,就越能消灭竞争,投资机会反而会变多(虽然这不利于效率和用户)。试想想,如果规定做共享单车的公司只准干这一个业务,流量不准跨界变现,也不准投资(和被投资)其它互联网业务,还会有人烧钱补贴去竞争吗?没有后来者,利润就来了,老百姓嘛,就买贵菜,打贵车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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