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五节 :
湖湘学派弟子的学术传承及其与朱熹的学术交往
南宋初期,以胡安国、胡宏为代表的胡氏家族的学者在潭州碧泉、南岳衡山潜心治学授徒,使湖湘学派开始崛起。全祖望论及胡氏父子在当时的影响时说:致堂、籍溪、五峰、茅堂四先生并以大儒树节南宋之初,盖当时伊洛世适,莫有过于文定一门者。(《宋元学案·武夷学案》)
胡安国的子侄胡寅、胡宪、胡宏、胡宁四人均在学术上有所建树,尤其是胡宏,成为湖湘学派理学思想体系的创立者。胡安国的诸多弟子亦努力探知、积极传播他的理学思想,迈开了湖湘学派逐渐走向兴盛的步伐。
胡宏是湖湘学派的第二代导师,一生以授徒为业的他招收了众多弟子,以晚年所得张栻最著名。他的一些生徒虽在学术成就上远不及张栻,但十分尊崇其师开创的湖湘学统,面对朱熹的质疑,胡时、胡大原、吴翌等人笃守师说,或不与之论,或竭力反诘。朱熹《答胡伯逢》云:《知言》之书,用意深远,析理精微,岂末学所敢轻议?向辄疑之,自知已犯韪之罪矣。兹承悔喻,尤切愧悚。但鄙意终有未释然者……(《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六)
胡大原对朱熹批评其师的极端不平可见一斑。《宋元学案·五峰学案》说得更明确:“先生与广仲、澄斋守其师说甚固,与朱子、南轩皆有辩论,不以《知言疑义》为然。”“先生”即指胡大原。
及至张栻继承和发展胡宏学说,并以岳麓、城南书院为研究和教育基地,形成规模更大的理学家群体,从学的弟子更多。全祖望在补辑《宋元学案》时,专门辑录《岳麓诸儒学案》和《二江诸儒学案》,介绍从游张栻者四十余人。前一学案所言“岳麓巨子”,如胡大时、赵方、彭龟年、吴猎、游九言、游九功等都是湖湘学派的精英人物,他们坚守张栻所传湖湘学统,并有所创造。但在失去张栻这一核心人物后,他们或改换门庭,从学于朱熹、陆九渊、陈傅良、吕祖谦等大师;或投身经世之务,参加抗元斗争。由于缺乏能够统领学派的大师级人物,兼之“长沙之陷,岳麓诸生荷戈登陴,死者十九”(《宋元学案·丽泽诸儒学案》),湖湘学派在经历了较为短暂的辉煌后不再称闻于世。为此,黄宗羲认为张栻之后,湖湘学派已经后继无人。罗光亦云:“张栻以后无传人,中国哲学史上再不讲湘学,及到明末王船山再振兴湘学的名字。”后一学案所言“二江诸儒”是来自四川的学子,湖湘学派的思想精髓“自宇文挺臣、范文叔、陈平甫传之入蜀,二江之讲舍不下长沙。……蜀学之盛,终出于宣公之绪。”(《宋元学案·二江诸儒学案》)湖湘学派的学术血脉在张栻的故乡得以延续,引来蜀学的兴盛。可见,湖湘之学不仅对湖南,而且对四川的学术思想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从这一角度看,湖湘学派的学术传承是绵延久长的,就如全祖望所云:“谁谓张氏之后弱于朱乎!”(《宋元学案·岳麓诸儒学案》)
朱熹与湖湘学派的发展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他受胡宏、张栻影响,推崇湘学鼻祖周敦颐,又通过论证周敦颐与二程的师生授受关系,理清湖湘学派的学术渊源;他最早提出“湖湘学”、“湖南学”的概念,用以指称南宋时期由胡安国开创、胡宏完成、张栻进一步拓展的活跃在湖南地区的理学学者群体,以及这些学者在本体论、工夫论、人性论、认识论等方面的思想;他师承胡宪,是胡安国切切实实的再传弟子,胡宏则是他的正宗师叔;他与湖湘学者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学术交谊,与他们就《知言》展开广泛、深入的研讨,指证其弊端,更从中获得新知,从而构建自己的理学体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张栻认同;他参与岳麓书院教学,与张栻登台“会讲”,开创了千年书院的讲习新风;他将自己的中和新说写成《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寄给湖湘学者,与他们进行激烈的学术论辩……上述诸多方面说明,在湖湘学派的发展过程中,朱熹实际上是以一种非同一般的身份参与其中了。
一、胡寅等胡安国弟子的学术传承
胡安国有三个儿子,长子胡寅、次子胡宁、季子胡宏,还有侄子胡宪,他们在胡安国的教育下成为南宋初期的“大儒”,在湖湘学派的创立和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湘籍门人有长沙人黎明、谭知礼,湘潭人杨训、彪虎臣等。其中,胡寅是有学术建树、在当时较有影响的学者。
胡寅(1099—1157),字明仲,学者称致堂公。原为胡安国兄胡淳之子,因家境困窘被胡安国收养。宣和元年(1119)进士及第,步入仕途。约于宣和六、七年与胡宏从学于杨时。靖康元年(1126)任秘书省校书郎。面临靖康之难,力主抗金,多次被贬官。不满秦桧专权误国,与之绝交,并还乡治学,秦桧死后官复原职。谥文忠。有《崇正辨》、《读史管见》,另辑有《斐然集》三十卷。
全祖望云:“武夷诸子,致堂、五峰最著,而其学又分为二。五峰不满其兄之学,故致堂之传不广。然洛学陷入异端之日,致堂独皭然不然,亦已贤哉,故朱子多取焉。”(《宋元学案·衡麓学案》)胡寅的思想未能对湖湘后学产生较大影响,是因为胡宏的不认同,加之张栻褒胡宏而贬胡寅。但朱熹有不同的评价:“致堂说道理,无人及得他。”(《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致堂多有说得好处,或有文定五峰说不到处。”(同上,卷第二十)《崇正辨》针对汉唐以来佛老之学盛行、儒家伦理道德日渐衰微的现状,在对佛学“异端”思想的批判中,从伦理观、人生观、宇宙观等方面明晰儒学之“正”。在胡寅看来,儒、佛二家的思想是绝然对立的。他说:仲尼正则佛邪,佛邪则仲尼正,无两立之理。(《崇正辨序》)
二者如水火,不能相容。他在《崇正辨》中采用“破”中有“立”的方式,阐述对理学本原论、功夫论的认识。
首先,他批判佛教“不亲其亲而名异姓为慈父,不君世主而拜其师为法王,弃其妻子而以生续为罪垢”、“视父母如怨仇,则无恻隐;灭类毁形而无耻,是无羞恶:取人之财,以得为善,则无辞让;同我者即贤,异我者即不肖,则无是非”的“沦三纲”、“绝四端”(《崇正辨序》)的邪说,肯定儒家所倡导的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兄友弟恭、夫义妻顺,树立以本真善良的天性为核心的伦理信仰。
其次,他批判佛教“本于怖死”、“轮回可脱”、“以空为至,以有为幻”(同上)的消极虚无的人生观,崇尚儒家“心即是理,理即是心,以一贯之,莫能障者”、“道一而已,亘万古而无弊”(《崇正辨》卷二)的实理实心的实存性,提出以“理”为本原的宇宙观和“理与心一”的修道功夫论,强调“理”的客观必然性:“如天之无不覆,如地之无不载;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如飞走动植并育而不相害,仁义礼智并行而不相背”(《宋元学案·衡麓学案》),强调“心”、“理”二体的统一:“圣人教人正其心,心所同然者,谓理也、义也。穷理而精义,则心之体用权矣。”(《崇正辨》卷一)强调“穷万物之理,反求诸心乎”(《崇正辨序》),即“穷理”、“尽心”这两种方法对士人修道的重要作用。
虽然胡寅一生从政,对理学思想的阐述较为简略,没能像胡宏那样建立系统化的理学体系,但他的上述论述反映了湖湘学派的思想特色,值得关注。
二、胡宏子弟及门人的学术传承
胡宏毕生从事书院教育,培养了一批杰出人才。从学于他的既有其同姓子弟,如从弟胡实、从子胡大原,也有慕名而来的学子,如四川人张栻、福建人吴翌、湘潭人彪居正、衡山人赵棠、醴陵人杨大异等。
胡实(1135—1173),字广仲。“年十五,初习辞艺。五峰谓之曰:‘文章小计!所谓道者,人之所以生,而圣贤得之,所以为圣贤也。’先生曰:‘窃有志于此,愿有以诏之!’由此就学。”(《宋元学案·五峰学案》)曾因门荫补将仕郎,不愿出仕,以讲道为事。后得钦州灵山主簿,又不就任。乾道九年(1173)因病在湖南湘阴辞世,年三十八岁。其著述没有流传下来。
他固守胡宏之学,曾与朱熹、张栻展开辩论,今可见他们往来的书信,载于朱熹、张栻文集中。
他与朱、张二人的学术讨论几乎涵盖湖湘学派理论体系的所有方面,诸如仁论、性无善恶、知行观、动静关系等。如他赞赏谢良佐以觉训仁的观点,当朱熹对此提出非议时,他反驳道:“心有所觉谓之仁”,此谢先生救拔千馀年陷溺固滞之病,岂可轻议哉!云云。夫知者,知此者也;觉者,觉此者也。果能用理居敬,无时不觉,则视听言动莫非此体之流行,而“大公之理”在我矣,尚何愤骄险薄之有?(《答胡广仲》,《南轩文集》卷第三十)
以为心之知觉所在就是性之流行,主张知觉与仁是统一的整体。而朱熹则认为知觉是主体、仁是客体,二者是有区别的。张栻受朱熹影响,也反对以觉训仁,他批评胡实:“然所谓此者,乃仁也,知觉是知觉,此又岂可遂以知觉为此哉!”(同上)认为知觉是主体的认知能力,而仁是认知的对象,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胡实进一步解释说:“以觉言仁者,明其发见之端也。”(同上)认为仁是通过知觉显露出来的,这意味着只要主体保持“无时不觉”的状态,仁和理就可以从其心灵中呈现出来,也就是说,伦理主体发挥能动作用,就可以达到“天人合一”的本体境界。他又引用《孟子》的先知先觉来说明谢良佐的心有知觉论,受到朱熹和张栻批驳。朱熹《答张敬夫》之《又论仁说》云:“广仲引《孟子》‘先知先觉’以明上蔡‘心有知觉’之说,已自不伦,其谓‘知此知觉’,亦未知指何为说。”(《朱文公文集》卷第三十二)张栻则说得更明白,认为胡实所云“知者知此者也,觉者觉此者也”(《答胡广仲》,《南轩文集》卷第三十)中的“此”是仁,而非知觉,因此不能以知觉训仁。
又如他为捍卫胡宏不与恶对的心性论,主张以静说“性”,视静为“性之妙”。他借《太极图》旧本说明动静之上有一种本体意义的静,即“心”之静。他指出:动静之外,别有不与动对之静,不与静对之动。(《答胡广仲》,《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二)
朱熹为此提出反驳,主张“动静二字,相为对待,不能相无”,以为“若不与动对,则不名为静;不与静对,则亦不名为动矣”(同上),这是从“理”的角度说静。胡实在“心”上说静,所以认为“动则离性”(同上);朱熹在“理”上说静,所以认为动不是离性,而是性之欲。胡实此说是强调在动中体会那个寂然不动的天下之大本,以成立一种已发时功夫。
胡大原,字伯逢,生卒年不详。胡寅长子,胡宏从子。《湘潭县志》载:“寅常官于外,又久迁谪,大原皆不从,故不传其父学,得于宏者为多。……大原于兄弟最长,逮事祖父安国、诸父。从杨时游,习闻其绪论,又尝追录其语录焉。”《宋元学案·五峰学案》云:“先生与广仲、澄斋守其师说甚固,与朱子、南轩皆有辩论,不以《知言疑义》为然。”其著述情况不详。
其思想保存在与朱、张二人往来的书信中,他在辩论中主要发挥胡宏的知行观、性无善恶及仁论思想。和胡实一样,他也推尊谢良佐以觉训仁的观点。他说:曰:“‘心有知觉谓之谓仁。’此上蔡谢子言也。此言固有病。”切谓心有知觉谓之仁,此一语是谢先生传道端的之语,以提省学者也,恐不可谓有病。夫知觉亦有深浅,常人莫不知寒识暖、知饥识饱,若认此知觉为极至,则岂特有病而已?伊川亦曰:觉不可以训仁,意亦犹是,恐人专守着一个觉字耳。若夫谢子之意自有精神,若得其精神,则天地之用即我之用也,何病之有?(《答胡伯逢》,《南轩文集》卷第二十九)
将“知觉”分为深、浅两个层次:“知觉”之浅者指寒暖饥饱的知,这是人所共有的,所以不能认为是“知觉”的极至,不可以此为仁;“知觉”之深者指谢良佐所言“知觉”,这才是“知觉”的极至。由于谢良佐对“知觉”语焉不详,为弥补其理论漏洞,他作了如上发挥,并同样将主体的“知觉”和客体的“仁”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一来,“知觉言仁”之说就无懈可击,不能言其“有病”了。然而,朱熹对此不予赞同。他说:“然‘觉知’二字所指自有浅深,若浅言之,则所谓觉知者,亦曰觉夫天理人欲之分而已。夫有觉于天理人欲之分,然后可以克己复礼而施为仁之功,此则是也。”(《答胡伯逢》,《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六)在朱熹看来,“知觉”之浅者是“觉夫天理人欲之分”,即人的是非之心。正因为这种“知觉”浅,所以可以作为“为仁”功夫的入手处。至于“知觉”之深者,只能以效验观之,而这种效验没有长时间的用功是得不到的,所以不能以功夫的入手处待之。
关于观过识仁,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苟能自省其偏,则善端已萌。此圣人指示其方,使人自得,必有所觉知,然后有地可以施功而为仁。(同上)“观过”就是“自省其偏”,心有警醒;能“自省其偏”,本心善端的萌发就在其中;“善端已萌”,意味着对觉知的仁体有所察识;先要“有所觉知”,才能展开施功为仁的践履之行。这一论述十分缜密,将知觉说和先察识后涵养的修养工夫论结合起来,体现了湖湘学派的理论特色。不过,朱熹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主张行先知后,即为仁在先,知仁在后。他认为人有过则必改之,湖湘学者只是将人之过放在一边而观之(知),却不去做改过的功夫(行),所以湖湘学派有知而不行的思想弊端。其实,“观过”是一种超越错误行为本身的反省,能反省过错,就具备了改正过错的前提,这不仅是知,也是行。据此可见,他对胡宏的修养工夫论把握得非常准确。
吴翌(1129—1177),字晦叔,福建建阳人。游学衡山,拜胡宏为师。“闻其所论学问之方,一以明理修身为要,遂捐科举之学,曰:‘此不足为吾事也!’……筑室衡山之下,有竹林水沼之胜,取程子‘澄浊求清’之语,榜之曰澄斋。”(《宋元学案·五峰学案》)胡宏去世后,与胡实、胡大原、张栻等人交游。乾道初年被刘珙聘为岳麓书院山长,以其师胡宏欲就此职而不得为由,力辞不就。淳熙四年(1177)卒,时年四十九岁。其著述情况不详。
他的理学思想主要保留在与朱熹、张栻辩论学术问题的书信中。他与朱熹结识较早,兴隆二年(1164)朱熹到豫章见张栻,同时与他相识。朱熹在《南岳处士吴君行状》中论及其学术成就时说:“其左右出入,虽不专主于一家,然其大要以胡氏为传为宗也。”(《朱文公文集》卷第九十七)这是说与胡实、胡大原等人的专守家学相比,吴翌之学有较多的包容性。
他坚守胡宏主张的“性体心用”、“性为未发,心为已发”,在与张栻的“答问”中说:《遗书》云:“自性之有形者谓之心,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又曰:“心本善,发于思虑则有善、不善。若既发,则可谓之情,不可谓之心。”……今由前观之,则是心与情各自根于性矣;由后观之,则是情乃发于心矣。窃谓人之情发,莫非心为之主,而心根于性,是情亦同本于性也。(《答吴晦叔》,《南轩文集》卷第二十九)
对《程氏遗书》中将“心”和“情”分而论之,以及“既发”不可为心的观点提出异议,肯定“心”和“情”都属“已发”,又都本于“未发”之性。张栻的回答是:“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而心则贯乎动静而主乎性情者也。”(同上)表达了与朱熹“心统性情”、“心主性情”相类似的看法,是对程颐心分体用论的准确阐发。
吴翌固守胡宏的为学工夫论,注重“已发”后的道德修养,以及“省察苗裔”的道德工夫。他指出:若不令省察苗裔,便令培壅根本,夫苗裔之萌且未能知,而遽将孰为根本而培壅哉?此亦何异闭目坐禅,未见良心之发,便敢自谓我已见性者!(同上)
在“省察苗裔”和“培壅根本”的关系的论证中,强调察识先于涵养的重要性,体现了湖湘学派注重生活实践的“已发”功夫的特点。三、张栻门人的学术传承和分化
张栻主教城南、岳麓书院期间,讲席颇盛,其弟子较之其师,更为众多。如前所述,其弟子一部分是四川人,他们成为《宋元学案·二江学案》中的骨干;一部分为《宋元学案·岳麓诸儒学案》所言“岳麓巨子”,是湖湘学派的精英。从全祖望的记载看,其弟子蔚然壮观,其学在湖南、四川发扬光大,影响深远。
胡大时(1149?—1210),字季随,胡宏季子。《湘潭县志》载:“绍兴中朱震与安国禊饮碧泉,叹其胜概,比诸李愿之乐盘谷。学者因大时曰盘谷先生。”终生未仕,以研习、传授理学为要。早年“主其家学,说性不可以善言”(《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胡宏临终时将其托付给张栻,张栻以女妻之,他成为其高弟,在岳麓诸儒中颇有声望。张栻逝世后,“门人数十聚处湖外,论说常不合,咸就大时质正。大时各为剖析分别”(《湘潭县志》),担当起解析湖湘弟子研习所遇疑难问题的职责,成为淳熙年间湖湘学派的首席导师,勉力维持着湖湘学派的发展。王闿运云:“胡开潭学,朱张继响。五子名家,季随为长。”(同上)
关于他的学术渊源和影响,除家学外,尚有张栻、陈傅良、朱熹、陆九渊等,涉及南宋学术界的几大学派。《湘潭县志》记载:然亦广博陈傅良,传永嘉经制之学,道判潭州,大时又从问焉。朱张游南岳,大时复数请益,书疏往来,屡有辩难。其后陆九渊自谓其学易简不支离,大时契之,约为昏姻。自是宅心高明,复类金溪之为陆学者,乃或援大时为九渊弟子,其于道学中类集家也。
以胡大时深厚的家学渊源和聪颖好学的个性,广收博纳,当可成为一代理学大师。遗憾的是,这一切只使其学术思想变得杂驳,没有促使他形成自己的学术定见,自立于学界。故而,在他的支撑下,湖湘学派难以重现昔日辉煌。朱熹对此多有讥讽:“或说胡季随才敏。曰:‘也不济事。须是确实有志而才敏,方可。若小小聪悟,亦徒然。’”(《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某向见季随,固知其不能自立,其胸中自空空无主人,所以才闻他人之说便动。……不问长少贤否,只是世袭做大。”(同上,卷第一百二十三)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他性格上的“不能自立”,也说明他对胡宏之学的领会有限,未必真能信守家学。《宋元学案补遗·岳麓诸儒学案补遗》亦云:“季随……学不得其方,大困而不知反云。”《宋元学案·岳麓诸儒学案》辑有《湖南问答》,记载他为湖湘弟子剖析疑难问题的学术见解。此外,其学术思想在与朱熹等人的书信中也可一见。
从总的倾向上看,由于较特殊的学术渊源,他不像胡实、胡大原那样恪守家学。一方面,他对胡宏之学加以修正,使其更趋于正宗化的理学;另一方面,他注意汲取其他学派的思想,使一些家学观念染上折中调和色彩。如他在回答诸生怎样规定人性基本特征的问题时说:“寂然不动,万象森然已具。感而遂通,感则只是内感,不是外面将一个物来感于此也。”(《宋元学案·岳麓诸儒学案》)在给朱熹的信中也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格知至,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于物也。人化于物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答胡季随》,《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三)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此言人分上事。若论道,则万理皆具,更不说感与未感。(同上)
既肯定胡宏“昧天性感物而动者凡愚”的正确性,又通过对“内感”、“外感”内涵和关系的分析,修正其说的感性主义倾向,使其向正宗的理学观念靠近。
又如他对察识与涵养的阐述:学者须常令胸中通透洒落则读书为学皆通透洒落,而道理易进,持守亦有味矣。(同上)惟能加涵养之功,则自然有省察之实。(同上)未发之前,只须涵养,才发处便须用省察工夫。至于涵养愈熟,则省察愈精矣。(《宋元学案补遗·岳麓诸儒学案补遗》)“学者须常令胸中通透洒落”正发挥了胡宏所主张的“先察识而后涵养”的工夫之旨。对这个问题,朱熹的主张是“先涵养而后察识”。胡大时则既肯定涵养在修养中的重要地位,又赞同张栻所强调的涵养、省察相须并进,这明显带有折中化的意味。
彭龟年(1142—1206),字子寿,清江(今江西樟树)人,学者称止堂先生。自幼嗜读程子《伊川易传》,以至废忘寝食。乾道初年从学于张栻、朱熹,“义理愈明”(《止堂集》卷一)乾道五年(1169)进士及第,步入仕途。历任太学博士、宝谟阁待制等职,忠君忧国,敢于谏诤。晚年居家读书,不问政事。开禧二年(1206)病逝,享年六十五岁。谥忠肃。著有《止堂训蒙》、《内治圣鉴》、《经解》、《祭仪》、《五致录》等。今传清人所辑《止堂集》。
彭龟年终生遵奉理学,所著大多彰显理学道统。魏了翁序《止堂文集》云:“公始读程子《易传》,知为学之要。又从朱、张问辨讲切,而学益成。由是尊闻行知,造次理道,居而训子孙、淑朋类,必孝弟谨信、志道依仁也,必穷理格物、谨独守约也。”(《宋元学案补遗·岳麓诸儒学案补遗》)在“庆元党禁”理学被斥为“伪学”时,唯有他“于关、洛书更加涵咏”(《宋史·彭龟年传》)在中央、地方任职,关心民瘼,忠直敢言,努力践行湖湘学派提倡的经世致用学风。
其学术思想的突出特点是尚浅不尚深,注重思想对实践的指导意义,轻视对理论的深入探察,这与他由学术领域迈入经邦治国的政治领域有很大关系。客观地说,这一特点造就了一个经世之才,却是以牺牲为湖湘学派“立言”为代价的。如他继承张栻之学,强调“义利之辨”,在所作《宜春讲义发辞》中指出:平居暇日,试察其一念所以起,如哭死而哀,见亲而泚,感孺子之入井而怵惕,初无为而然者,无非善也。而其所谓利者,非特殖货财贪名位而已。凡哭死而为生,沉颡而为人见,孺子之入井而欲内交而要誉,有一毫计获之心者,无非利也。(《止堂集》卷四)
虽然这里也以“无所为而然”、“有所为而然”的道德动机来区分“义”和“利”,但他将“无为而然”与“哀”、“泚”、“怵惕”的情感心理联系在一起,也就是将形而上的本体感性化为形而下的经验心理,感情色彩浓郁而哲学思辨程度不深,缺乏普遍性的理论意义。如前所述,张栻是从本体论的高度突出“义利之辨”,其论述是超越了个体的经验和感性的,极具深刻的思辨性。
又如他也像湖湘学派的许多理学家一样注重人的心性修养,但其论述大都与务实相关。以其《经解》对《易经》“需”繇辞的解析为例:卦本以需待为义,然必曰有孚者。孚,实也,谓实有诸此而后可待诸彼也。犹之万物必有根本而后可需雨露之发生。使无其本焉,何需之云?(《止堂集》卷八)
不仅以“实”训“孚”,而且确定“实”为万事万物的根本。他认为,心性的修养要通过经邦济世的实践来完成,如其所言:“欲治性者必知天,欲知天者必知人。若能知巧伪之人而不为其所惑,则性可得而治矣。”(《论人主当理性情疏》,《止堂集》卷四)所谓“识巧伪之人”就是一种与社会政治相关的实践活动。他指出,空谈无意义,要做到“出一言必求其信,行一事必责其效”(《论人主求言词学当务实疏》,《止堂集》卷四),体现出一种绝对的务实精神。
朱汉民指出,其学术、教育思想反映了湖湘弟子的普遍特点:“一方面,他们谨守湖湘学统,继承了湖湘学重人道、讲义利、笃躬行、求务实的传统学风;另一方面,又由于他们不重视理学理论的探讨,故而在哲学思辨、道德教育的理论方面,远逊于他们的先师。”这一分析很中肯。
陈概,字平甫,普城(今四川剑阁)人,生卒年不详。乾道年间中进士,在科考的对策中慷慨陈词,“魏艮斋读而奇之,告以‘君乡有张敬夫者,醇儒也’”(《宋元学案·二江诸儒学案》),于是向张栻问学,是蜀中最早从学于张栻的学者之一,“自是范文叔、范季才始负笈从之,则皆平甫倡导之功也”(同上)。他为湖湘之学传入蜀地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来的蜀学大盛打下坚实基础。其著述没有保存下来,《南轩文集》载有他们的书信。
他多次就理学中的重要问题向张栻请教,如“以心为本”的主体伦理思想。他说:心无内外,心而有内外,是私心也,非天理也。故爱吾亲,而人之亲亦所当爱;敬吾长,而人之长亦所当敬。今吾有亲则爱焉,而人之亲不爱;有长则敬焉,而人之长不敬,是心有两也,是二本也。且天之生物,使之一本,而二本可乎?(《答陈平甫》,《南轩文集》卷第三十)
提出“心无内外”的哲学命题,论证人有“无内外”之心则视天地为一体、天下人为一家,确定“心”在宇宙中的本体地位,并从“一本”的宇宙本体论过渡到“民胞物与”的宗法伦理观,深受张载《西铭》题旨影响。张栻对此论颇为嘉许,进一步阐释说:“此紧要处,不可毫厘差。盖爱敬之心由一本,而施有差等,此仁义之道所以未尝相离也。”(同上)
他对“仁”和“理”的认识很有见地,继承了湖湘学派的理学传统,并使之细化、深化。他认为“仁”是活泼具体、生生不息的自然生命,而非纯粹抽象、静止僵化的逻辑概念。他说:太极不动,不动则不见其所以为仁。心则与物接矣,与物接则是心应之矣,此古人所以直指心要曰:“仁,人心也。”(同上)
纯静的“太极”本体不能动,生生不息的“仁”通过总是处于“与物接”的运动状态和心理感应过程的“心”加以体现,“仁”也因此具有了运动的根本特征,获得了鲜活的生命。他以同样的立场和方式诠释“理”:或曰:“何谓天理?”曰“饥而食,渴而饮,天理也。昼而作,夜而息,天理也。自是而上秋毫加焉,即为人欲矣。”(同上)
这种对“天理”的理解与胡安国论儒家之“道”存在于“冬裘夏葛,饥食渴饮,昼作入息”(《宋元学案·武夷学案》)的日用生活中何其相似,显然,这是他对湖湘学派道统的继承和发扬。四、朱熹与湖湘学派的学术渊源和学术交往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晦翁。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生于福建龙溪。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及第,时年十九岁。绍兴三十年(1160)受学于程颐再传弟子罗从彦的学生李侗,学术思想大变。历任浙东巡抚等职,官至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反和主战,清正有为。一生致力于著书立说、教书育人,将理学发展为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在明清两代被奉为儒学正宗。庆元六年(1200)病逝,谥文,世称朱文公。著作甚丰,有《程氏遗书》、《论语精义》、《周易本义》等四十余种,后人辑有《朱子大全》等。他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自宋朝起作为教本,立于学宫,成为钦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标准。
他与湖湘学派的关系非常密切。其父朱松于绍兴十三年(1143)病逝,临终前对十四岁的他说:“籍溪胡原仲、白水刘致中、屏山刘彦冲,此三人者,吾友也。其学皆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父事之,而惟其言之听,则吾死不恨矣。”(《屏山先生刘公墓表》,《朱文公文集》卷第九十)他遵父嘱从“武夷三先生”胡宪、刘勉之、刘子翚问学。三先生都信奉二程学说,但侧重点略有不同。胡宪侧重于谢良佐、胡安国及湖湘学派,刘勉之多取张载、谯丁、杨时,刘子翚追随胡安国等。
从学三先生不久,刘勉之、刘子翚逝世,所以他受学于胡宪的时间最久。胡宪(1084—1162),字原仲,胡安国之侄,胡宏堂兄。从学于胡安国,是湖湘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据此,朱熹是胡安国地地道道的再传弟子。全祖望云:“南渡昌明洛学之功,文定几侔于龟山,盖晦翁、南轩、东莱皆其再传也。”(《宋元学案·武夷学案》)但朱熹对其学术思想评价不高,认为他讲学不透。
朱熹最推崇胡宏。两人未曾谋面,当朱熹跨出闽浙之地与湖南学者交游时,胡宏已去世。但他对胡宏的理学思想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就此与湖湘学派学者展开广泛辩驳。他在建构其理学体系、集宋代理学之大成的过程中,是把胡宏之学作为其思想渊源之一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其理学思想有湖湘之学的学脉流贯其间。
他交往的湖湘学者主要是张栻。他们年龄相仿,有相同的学术渊源及相似的政治主张和人生经历,建立了深厚友情。两人于隆兴元年(1163)在京城相识,《朱子语类》载:上初召魏公,先召南轩来,某亦赴召至行在,语南轩云:“汤进之不去,事不可为。莫担负了他底,至于败事。”(卷第一百三)
朱熹后来回忆当时的情形说:“张魏公被召入相,议北征。某时亦被召辞归,尝见钦夫与说,若相公诚欲出做,则当请旨尽以其事付己,拔擢英雄智谋之士,一任诸己,然后可为。若欲与汤进之同做,决定做不成。后来果如此。”(同上,卷第一百三十一)可见二人谈论的主要是张浚入朝为相应当罢退主和势力等军政大事,尚未有学术上的订交。
次年,两人因张浚去世再次见面,朱熹在给同门好友罗博文的信中说:九月廿日至豫章,及魏公之舟而哭之。……自豫章送之丰城,舟中与钦夫得三日之款。其名质甚敏,学问甚正,若充养不置,何可量也!(《答罗参议》,《朱文公文集》续集卷第五)胡仁仲所著《知言》一册内呈,其语道极精切,有实用处。暇日试熟看,有会心处,却望垂喻。……大抵衡山之学,只就日用处操存辨察,本末一致,尤易见功。(同上)
这三日夜他们无所不谈,朱熹获赠胡宏的《知言》,开始了解其学说,在后来的阅读中不仅“熟看”,而且感觉有“会心处”。此后,他们开始有书信往来。王懋闳云:“甲申晤南轩于豫章舟中,自是书问往来,皆讲论未发之旨也。”(《朱子年谱考异》下卷)至乾道二年(1166),“未发之旨”的讨论对朱熹思想的新变化颇有影响,这就是被称为丙戌之悟的“中和旧说”。“中和旧说”期是朱熹与湖湘学派关系最融洽、思想基本一致的时期。其《答罗参议》又云:某块坐穷山,绝无师友之助,惟时得钦夫书问,往来讲究此道,近方觉有脱然处。潜味之久,益觉日前所闻于西林而未之契者,皆不我欺矣。幸甚!幸甚!(同上)
此信写于丙戌乾道二年,所谓“方觉有脱然处”当是指丙戌之悟,说明“中和旧说”的变化得力于与张栻的学术交流。
他们的第三次会面是在丙戌之悟次年,即乾道三年(1167),朱熹从福建崇安出发,历时一月余,于九月初八到长沙,访问主教城南、岳麓书院的张栻,停留两个多月,讨论了理学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以“中和”为中心,涉及太极、仁、察识持养之序等,这就是著名的“岳麓会讲”。
朱、张会讲展开中和之辩,以朱熹接受湖湘学派的“性为未发心为已发”、“先察识后持养”等观点结束,可见他主要是通过张栻接受湖湘学说的。在张栻影响下,他一度放弃李侗之教而完全赞同湖湘学者的哲学思想,服膺其本体论,将“性”、“心”视为宇宙的本原,表现出主、客观唯心主义两种趋向,在认识论、人性论、运动观等方面也基本接受胡宏的思想。
不过,在这次会讲中,他也表露出对湖湘学者的一些不满,这种不满最初表现在湖湘学者喜好虚谈、禅学的学风上。他说:湘中学子从之游者,遂一例学为虚谈,其流弊亦将有害。比来颇觉此病矣,别后当有以救之。……胡氏子弟及它门人亦有此语者,然皆无实得,拈槌竖拂,几如说禅矣,与文定合下门庭大段相反,更无商量处。(《答石子重》,《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二)岳麓学者渐多,其间亦有气质醇粹、志趣确实者,只是未知向方,往往骋空言而远实理。(《与曹晋叔书》,《朱文公文集》卷第二十四)
以后不久,他开始反省先察识后涵养的问题,转向对湖湘学者工夫论的批评,并进而从“本体论”的表达等方面反思湖湘学派的理学思想。他意识到“理本论”和“心本论”的区别,在《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中提到:因复思之,乃知前日之说,非惟心、性之名命之不当,而日用工夫全无本领。盖所失者不但文义之间而已。(《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四)
指出理学中“理本论”和“心本论”的分歧并非派别、文词相异,而存在实质性的问题差异。他认为,如果将“心”看作最高的宇宙本体,与“性”(理)相提并论的话,就会使主观的“知”与“天理”混淆不清,“无他外诱”,则“人欲横流,天理几灭”(《答林择之》,《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三)。也就是说,“心本论”不能“立其大本”,“存理去欲”,只有把“理”与人的心知、意行区分开来,才能以“理”主“知”,“无适而非天理之正”(同上)。
他的“中和新说”实际上是对“旧说”在某种程度上的改造,依旧保留了“旧说”的相当内容。但这并未得到大多数湖湘学者认可,“惟钦夫复书深以为然,其余则或信或疑,至于今累年而未定也”(《中和旧说序》,《朱文公文集》卷第七十五)。
由于他与张栻有共同的学统渊源、相近的哲学思想和密切的学术交往,所以在他们的思想变化过程中都对对方产生了关键影响。如果说朱熹的“中和旧说”主要是在张栻引导下完成的话,那么,其“中和新说”逐渐成熟后,张栻又转而倾向于认同朱熹的观点,造成自己晚期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张栻死后,朱熹写下情真意切的《又祭张敬夫殿撰文》,其中有:嗟惟我之与兄,吻志同而心契。或面讲而未穷,又书传而不置。盖有我之所是,而兄以为非;亦有兄之所然,而我之所议。又有始所共向,而终悟其偏;亦有早所同挤,而晚得其味。盖缴纷往反者几十余年,末乃同归而一致。(《朱文公文集》卷第八十七)
对他们在学术思想上的分歧、融合、影响等作了客观而具体的述说。
除张栻外,一些湖湘学派弟子也与朱熹展开广泛的学术论辩,尤以前述固守胡宏学说的胡实、胡大原、吴翌等人为最,他们甚至对张栻的转变亦感不满,将他作为论敌,与之辩论。
总体看来,朱熹批判性地继承了湖湘学说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否定“心”是宇宙的最高精神,反对将人心和宇宙等同的主观唯心主义命题,以为“心”是“立大本、行达道之枢要”(《答张钦夫》,《朱文公文集》卷第三十二);吸收胡宏“人有不仁,心无不仁”(《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的人性论的思辨形式,指出秉气清浊导致人性善恶,使性善论和性三品论结合在一起,将抽象的人性论与具体的人性善恶统一起来;反对“先察识后涵养”为学工夫论,确立未发时的主敬涵养功夫对于已发察识功夫的优先性,以“敬”为贯通有无、动静的工夫,强调“致知”前后均须涵养;批判胡宏将宇宙自然视为无休止的、绝对的运动状态,却不否认宇宙运动思想,主张静止是绝对的,而运动则是相对的。湖湘学派的弟子们也就这些主要方面与朱熹论辩,对此前文已有论述,兹不赘言。
要之,从乾道四年(1168)至九年(1173),朱熹花了很多精力批判湖湘学说,他对湖湘学说的扬弃既丰富了宋代的理学思想,又促使人们更深入地认识世界。
绍熙五年(1194),距“岳麓会讲”二十七年后,朱熹出任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他的这次任职给湖南带来的最大变化仍与湖湘学派的发展有关,这就是振兴岳麓书院。他在《潭州到任谢表》中说:“学兼岳麓,修明远自于前贤;而壤带洞庭,镇拊近烦于元老。”(《朱文公文集》卷第八十五)明确表示在治政之际要致力于振兴岳麓书院。他根据自己多年的办学经验,从诸多方面改变岳麓书院的面貌。首先,扩大教学规模,在学生定额外,别置额外生员十名,以便更多的学子获得学习机会。其次,将亲手制定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挪用到岳麓书院,以更好地加强管理,岳麓书院以此学规规训学生达千年之久。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学规凸现了经世致用精神,他在学规中指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这一观点与湖湘学派所提倡的经世致用学风完全一致。此外,他深知书院好坏的关键是教员,于是不轻易安设山长,只聘请其门人黎贵臣充讲书职事,郑一之为学录,还聘请著名学者如张榗、陆九渊到书院讲学,自己也不辞辛劳,常常晚上到书院与士生讲论问答,至深夜而无倦色,甚至亲自督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在他的努力下,岳麓书院学子超过千人,以岳麓书院为典范的书院教育也遍布湖南各地。清代岳麓书院山长欧阳厚均将他在湘期间手书的“忠孝廉节”四个大字嵌刻在书院讲堂的两壁上,作为书院校训,至今犹存。
朱熹的湘籍弟子主要有湘潭人钟震、郑仲礼、黎季忱,醴陵人吴猎,岳阳人李儒用、赵希汉,平江人李杞,衡阳人廖谦、林于蒙,常宁人袭盖卿等,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当时湖南理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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