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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感情有多深?让她与祖先同享太庙祭祀

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感情有多深?让她与祖先同享太庙祭祀

作者: JasmineHY | 来源:发表于2018-07-23 14:19 被阅读37次

    一、唐朝宗庙制度的发展

    唐朝的宗庙制度有一个逐渐完备的过程,唐高祖李渊时期只有四庙,据《旧唐书·礼志》记载:

    武德元年五月,备法驾迎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于太庙,始享四室。

    贞观九年,李渊去世,太宗命令有司详议庙制,扩充为六庙:

    臣等参议,请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其祖宗之制,式遵旧典。制从之。于是增修太庙,始崇祔弘农府君及高祖神主,并旧四室为六室。

    也就是说,贞观九年以后唐朝宗庙为六庙:弘农府君、宣简公、懿王、太祖景皇帝、世祖元皇帝、高祖武皇帝。

    但是,《旧唐书》在记载贞观十四年定宗庙庙乐时,却记载了七庙的庙乐:

    皇祖弘农府君、宣简公、懿王三庙乐,请同奏《长发》之舞。太祖景皇帝庙乐,请奏《大基》之舞。世祖元皇帝庙乐,请奏《大成》之舞。高祖大武皇帝庙乐,请奏《大明》之舞。文德皇后庙乐,请奏《光大》之舞。七庙登歌,请每室别奏。

    两相对比,增加了文德皇后庙。那么唐太宗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妻子长孙皇后的神主直接祔于太庙,而不是另立别庙等自己驾崩再祔于太庙呢?这里暂且不表,下面会有另有分析。

    二、光大之舞的性质

    关于长孙皇后所用的这首庙乐《光大之舞》,首先我们可以来了解一下,在长孙皇后之前和之后,都是什么身份的人在用这支光大之舞。

    《唐六典卷十四太常寺》:

    凡有事于太庙,每室酌献,各用舞焉。献祖之室,用光大之舞;(黄锺宫调。)懿祖之室,用长发之舞;(黄锺宫调。)太祖之室,用大改之舞;(大簇宫调。)代祖之室,用大成之舞;(沽洗宫调。)高祖之室,用大明之舞;(蕤宾宫调。)太宗之室,用崇德之舞;(夷则宫调。)高宗之室,用钧天之舞;(黄锺宫调。)中宗之室,用文和之舞;(大簇宫调。)睿宗之室,用景云之舞;(黄锺宫调。)孝敬庙,用承光之舞。诸太子庙,用凯安之舞。

    《册府元龟卷五百六十七》:

    孝昭帝皇建元年九月诏议定三祖乐十一月癸丑有司奏太祖献武帝庙宜奏武德之乐昭烈之舞太宗文襄皇帝庙宜奏文德之乐宣政之舞显祖文宣皇帝庙宜奏文政之乐光大之舞诏曰:可。

    《文献通考卷一百二十九乐考二》:

    武成之时,始定四郊、宗庙之乐,群臣出入,奏《肆夏》;牲出入,荐毛血,并奏《昭夏》;迎、送神及皇帝初献、亚献,礼五方上帝,并奏《高明》之乐,为《覆焘》之舞;皇帝入坛门及升坛饮福酒,就燎位,还便殿,并奏《皇夏》;以高祖配享,奏《武德》之乐,为《昭烈》之舞;虻兀奏登歌;其四祭庙及丿倭代、五代、高祖、曾祖、祖诸神室,并奏《始基》之乐,为《恢祚》之舞;神武皇帝神室,奏《武德》之乐,为《昭烈》之舞;文襄皇帝神室,奏《文德》之乐,为《宣政》之舞;文宣皇帝神室,奏《文正》之乐,为《光大》之舞;孝昭皇帝神室,奏《文明》之乐,为《休德》之舞,其出入之仪,同四郊之礼。

    《全唐文》:

    ○定宗庙乐议

    近奉德音,俾令鸶铮嘉名创立,实宜允副。伏惟圣祖宏农府君宣简公懿王,并积德累仁,重光袭轨,化覃行苇,庆崇爪瓞。诗云:“稣芪商,长发其祥。”言殷之先祖,久有深德,虞夏二代,发祯祥也。三庙之乐,请同奏长发之舞,其登歌则各为辞。太祖景皇帝迹肇漆沮,教新豳岐,胥宇之志既勤,灵台之萌始附。诗云:“君子万年,永锡祚允。”今遐远之期,惟天所命,以长福祚,流於子孙也。庙乐请奏永锡之舞,代祖元皇帝丕承鸿绪,克绍宏猷,实启蕃昌,用集宝命。《易大有彖》曰:“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言德应天道,行不失时,刚健靡滞,文明不犯也。庙乐请奏大有之舞。高祖太武皇帝膺期驭历,揖让受终,奄有四方,仰齐七政,介以景福,申兹多祜,式崇勿替,诞保无疆。《易》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谓其终始之道,皆能大明,故不失时成六位也。《诗》有《大明》之篇称文王有明德。庙乐请奏大明之舞。文德皇后厚德载物,凝辉丽天。《易》曰:“含宏光大,品物咸亨。”言坤道至静,柔顺利贞,资生庶类,皆畅达也。庙乐请奏光大之舞。谨议。

    《唐会要卷三十二》:

    (开元)二十九年六月。太常奏东封太山日。所定雅乐。其乐曰豫和六变。以降天神。顺和八变。以降地祇。皇帝行用太和之乐。其封泰山也。登歌奠玉币。用肃和之乐。迎俎用雍和之乐。酌福饮福。用寿和之乐。送文迎武。用舒和之乐。亚献终献。用凯安之乐。送神用夹锺宫元和之乐。禅社首送神。用林锺顺和之乐。享太庙迎神。用太和之乐。献祖宣皇帝酌献。用光大之舞。懿祖光皇帝酌献。用长发之舞。太祖景皇帝酌献。用大政之舞。世祖元皇帝酌献。用大成之舞。高祖神尧皇帝酌献。用大明之舞。太宗文武皇帝酌献。用崇德之舞。高宗天皇大帝酌献。用钧天之舞。中宗孝和皇帝酌献。用太和之舞。睿宗大圣贞皇帝酌献。用景云之舞。彻豆用雍和之舞。送神黄锺宫永和之乐。

    《唐会要卷三十三》:

    献祖宣皇帝室酌献。奏光大之舞

    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室酌献。奏崇德之舞。

    先是。文德皇后庙乐。贞观十四年。颜师古请奏光大之舞。许敬宗议同。及太宗祔庙。遂停光大之舞。乐章阙。

    由以上史料可知,在长孙皇后之前,北齐文宣皇帝的庙乐用的是《光大之舞》,而继长孙皇后之后,以《光大之舞》作为庙乐的是唐太祖的祖父唐献祖。

    也正因为一直以来《光大之舞》只用于皇帝,所以无论这支庙乐的赞颂内容如何改动,整支乐曲的曲调都必然符合皇帝的身份与气势,而将长孙皇后的庙乐定为只有皇帝才能使用的《光大之舞》而不是另选适用于皇后的庙乐,显然已经逾制了。

    三、长孙皇后神主入的是太庙而不是别庙

    为什么说长孙皇后的神主入的是太庙而不是别庙呢?除了“定宗庙乐议”“七庙登歌”这些再明确不过的记载外,我们还可以来看看唐德宗的昭德皇后王氏。这位王皇后与长孙皇后一样,都是生前就册封为皇后且死在丈夫之前的,那么她的神主及庙乐的情况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唐會要卷第三》:

    德宗皇后王氏。貞元二年十一月。冊為皇后。其月二十一日忌。三年正月。上尊諡曰昭德皇后。其諡冊文初令兵部侍郎李紓撰。上以紓謂皇后為大行皇后。非也。詔學士吳通元為之。通元又云咨后王氏。亦非也。按貞觀中岑文本撰文德皇后諡冊文曰。皇后長孫氏。斯得之矣。其年二月。皇后發引。梓宮進辭太廟於永安門。升轀輬車於安福門。從陰陽之吉也。三月。以皇后廟樂章九首付有司。令議廟舞之號。禮官請號坤元之舞。從之。其樂章初令宰臣張延賞柳渾等撰。及進。留中不下。又命翰林學士吳通元為之。時上務簡約。不立廟。令於陵所祠殿奉安神主。三年正月十八日。太常博士李吉甫奏曰。準國朝故事。昭成皇后。肅明皇后。元獻皇后。並置別廟。若於大行皇帝陵所祠殿奉安神主。禮經典故。檢討無文。伏以元獻皇后。廟在太社之西。今請修葺。以為大行皇后別廟。敕旨。宜依。仍付所司。至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翰林待詔楊季炎等奏。奉進止。宜於兩儀殿虞祭畢。擇日祔廟。準經勘擇。用三月十八日一時。兩儀靈座。便請除之。詔下太常。詳求典故。太常卿董晉。與博士李吉甫張薦等奏曰。伏惟古禮。合用今年七月卒哭祔廟。國朝故事。高祖六月而葬。睿宗十月而葬。並葬訖便卒哭。祔廟。聖朝典故。伏請遵仍。令所司於今月十八日已前擇卒哭位。哭訖。以十八日祔廟。制曰。可。

    《旧唐书·后妃传》:

    命宰相張延賞、柳渾撰昭德皇后廟樂章,既進,上以詞句非工,留中不下,令學士吳通玄別撰進。

    《旧唐书》:

    《曲台礼》云:“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祔于祖姑之下。”此乃皇后先崩,已造神主,夫在帝位,如昭成、肃明、元献、昭德之比。昭成、肃明之崩也,睿宗在位。元献之崩也,玄宗在位。昭德之崩也,肃宗在位。四后于太庙未有本室,故创别庙,当为太庙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奉以入飨。其神主但题云“某谥皇后”,明其后太庙有本室,即当迁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暂立别庙耳。

    由以上史料可知,尽管王皇后与长孙皇后一样,都是死在皇后之位上且死在丈夫之前,但是王皇后却只有别庙,而且她的庙乐也并非是皇帝才能使用的那一级别,而是唐德宗专门令人编撰的适用于皇后的庙乐《坤元之舞》。

    并且特别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唐会要》中还记载到:“準國朝故事。昭成皇后。肅明皇后。元獻皇后。並置別廟。”《旧唐书》中亦记载了:“四后于太庙未有本室,故创别庙。”

    这两则史料在提及立别庙的皇后时,用词都非常严谨。因为唐朝死在丈夫之前的皇后有不少,但立过别庙的只有睿宗的原配刘皇后,玄宗生母窦皇后,肃宗生母杨皇后,德宗的王皇后,而中宗的赵皇后没有别庙,太宗的长孙皇后是直接进了太庙,对于这些不立别庙的皇后,国朝故事与四后的名单中,自然就没有出现了。

    当然,也有人提到《旧唐书》中记载过唐朝的宗庙制度就是皇后先崩时,她的神主只能进别庙而不是太庙,但规矩是死的,而掌权者的心思却是灵活的。

    想想和思、昭成、肃明都是都是死在丈夫之前,虽然日后都被登基的皇帝丈夫追封为皇后,但和思连个别庙都没有,中宗驾崩后这才跟着入了太庙;昭成在睿宗活着时就有了别庙仪坤庙,睿宗死后神主被儿子玄宗迁入太庙;而肃明作为睿宗原配,却直到睿宗死后才能挪进昭成空出来的仪坤庙,开元二十年才进太庙。

    同样是死在皇后先崩死在丈夫之前,所谓的规矩就摆在那,结果还是一样有区别,甚至大有不同。

    不仅如此,无独有偶,恐怕大家还对贞观十四年大臣们一提到文德皇后庙时就算在七庙里面,动辄就是“七庙”“七庙”的情景记忆尤深吧。

    贞观君臣直接将文德皇后庙算在七庙里面,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七庙全部都在太庙,不存在哪个是别庙,因为太庙与别庙,他们是分得很清楚的。

    《新唐书·肃宗本纪》:

    庚戌,朝享于太庙及元献皇后庙

    《旧唐书·沈皇后列传》:

    自后宫人朝夕上食,先启告元陵,次告天地宗庙、昭德皇后庙

    之前《唐会要》与《旧唐书》上说得很清楚,元献皇后立的是别庙而不是太庙,毕竟太庙是太庙,别庙是别庙,两者的等级大不一样,在封建等级社会是要严格加以区分的,不会把太庙与别庙混淆在一起。所以肃宗与宪宗在祭祀的时候,太庙与别庙是分开进行的,可没有类似“七庙”这种一并提及的说法。

    综合以上史料记载可知,贞观十年后,长孙皇后的神主进的正是太庙,而不是别庙。

    四、长孙皇后神主入太庙的逾制之处

    虽然女性皇室成员的神主被直接祔入太庙的事情并非前无古人,但出于男尊女卑的思想,这种行为还是备受时人的批评。南朝梁武帝曾将其夫人郗氏列入五庙,称帝后又将其排除只立六亲庙,恐怕也与当时对女性入太庙的批评有关。

    《南齐书》:

    及杨元后崩,征西之庙不毁,则知不以元后为世数。……宋台初立五庙,以臧后为世室。就礼而求,亦亲庙四矣。义反会郑,非谓从王。自此以来,因仍旧制。夫妻道合,非世叶相承,譬由下祭殇嫡,无关庙数,同之祖曾,义未可了。若据伊尹之言,必及七世,则子昭孙穆,不列妇人。若依郑玄之说,庙有亲称,妻者言齐,岂或滥享?且閟宫之德,周七非数,杨元之祀,晋八无伤。今谓之七庙,而上唯六祀,使受命之君,流光之典不足。若谓太祖未登,则昭穆之数何继?斯故礼官所宜详也。

    南梁的史官萧子显对西晋武帝将自己的原配杨元后祔入太庙一事并不反对,因为“不以元后为世数”,也就是说,杨元后的神主不在七世庙之列,所以问题不大。但是,对于南朝宋把臧后迁入太庙并作为世室,即“以臧后为世室”,萧子显是十分反对的,直言“庙有亲称,妻者言齐,岂或滥享?”

    滥者,多余也。萧子显的意思很明确,太庙世室祭祀的是皇帝的祖宗,而皇后是与皇帝平辈的,怎么能搞出这种多余的祭祀呢?

    所以到了唐朝开国初年也只立四亲庙,不过《册府元龟》上的一条记载似乎提供了不同的看法:

    (贞观)三年正月戊午,帝有事於太庙。至太穆皇后神主,悲恸呜咽,伏地不能兴。

    那么这条史料是否能证明太穆皇后的神主在唐高祖在世时就已经奉入太庙了呢?很可惜,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各处史书的记载均记录了武德年间立的宗庙只有四亲庙,祔于太庙的神主并没有太穆皇后。

    至于太穆皇后的神主为什么会出现在太庙里,应当与贞观三年正月举行的“禘祭”有关。根据“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的礼制,太穆皇后的神主是可以临时奉入太庙接受祭祀的,所以这与唐高祖立四亲庙的记载并不冲突。

    五、长孙皇后神主直接入太庙的原因

    关于唐太宗为什么要将长孙皇后直接祔于太庙与祖先一同接受后人的祭祀,目前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这是唐太宗为了凑足七庙之数,事实是否果真如此,我们不妨先看一则史料。

    贞观九年五月唐高祖李渊去世,同年七月唐太宗借此调整宗庙制度,谏议大夫朱子奢提出建议,请求将太庙扩建为七庙,如果确有百世不迁的“王业之所基者”就尊为始祖,如果没有,就虚位以待。

    《旧唐书》:

    宜依七庙,用崇大礼。若亲尽之外,有王业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后稷,尊为始祖。倘无其例,请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虚位。将待七百之祚,递迁方处,庶上依晋、宋,傍惬人情。

    如果唐太宗一心想凑足七庙之数,又或者唐太宗自认为自己就是那个百世不迁之祖,那么朱子奢的这番建议就是再好不过的机会,大可顺势接受建议,直接将太庙增修至七室,留出太祖之室虚位以待,等着以后自己的神主慢慢地升进去。

    但是唐太宗没有这么做,而是命令只增修至六室,从中可以看出,唐太宗对于凑足七庙之数也好,对于自己成为百世不迁之祖也罢,并没有看得很重。

    甚至不仅仅是唐太宗没想过要凑足七庙之数,日后唐中宗复辟后,太常博士张齐贤也曾建议将太庙增加为七室,但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而唐中宗也决定“依贞观之故事,无改三圣之宏规,光崇六室”。

    由此可见,从初唐到中唐,唐朝君臣对凑足七庙之数这种事情并不热衷,所谓唐太宗将长孙皇后神主迁入太庙是为了凑七庙之数的说法,缺乏史料证据。那么会是因为当时宗庙制度不健全的缘故吗?

    事实上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深入人心,就算制度不健全,也不会出现把妻子和祖先放在同等高度祭祀的事情。比如唐德宗在爱妻王皇后薨逝后,并没有将她的神主直接祔入太庙而是另立别庙,祭祀王皇后所用的庙乐也并非是皇帝才能享受的庙乐,而是专门令人编撰了适用于皇后的庙乐《坤元之舞》。

    所以如果没有合适的皇后庙乐,唐太宗完全可以安排人另外编写一个,没有必要非用皇帝的庙乐不可,更没有必要因此将长孙皇后直接祔入太庙——所谓制度不健全一说,显然也无法成立。

    那么唐太宗究竟是为什么要将长孙皇后祔于太庙,而当时朝中大臣魏征房玄龄等人又是为何没有对如此不符合制度的事情提出反对,甚至是直接就“七庙”“七庙”地从善如流了?

    在这里,可以稍微回顾一下长孙皇后生前的作为,无论是武德年间和房玄龄等大臣同心影助李世民,还是玄武门之变中亲自去鼓舞士气,又或者是贞观年间屡屡劝谏李世民乃至保护朝中的大臣们,这些大臣们为什么不反对唐太宗让长孙皇后直接进太庙,享受李唐先祖的祭祀待遇,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了。

    唐太宗会给予长孙皇后这么高规格的祭祀待遇,是因为长孙皇后在他的心里值得这么高规格的待遇;而大臣们不反对唐太宗这么做,也同样是因为他们敬重长孙皇后,认可这位母仪贞观的皇后,我们甚至可以看看当时的唐人是如何评价长孙皇后的。

    李世绩《请高祖太宗俱配昊天上帝表》:

    文德皇后亻见天作合,曾沙表庆,功侔十乱,化被二南。

    王勃《益州德阳县善寂寺碑》:

    文德后以十乱乘时,恭赞涂山之业。

    《旧唐书·后妃列传》:

    及难作,太宗在玄武门,方引将士入宫授甲,后亲慰勉之,左右莫不感激。……后,宫司以闻,太宗览而增恸,以示近臣曰:“皇后此书,足可垂于后代。我岂不达天命而不能割情乎!以其每能规谏,补朕之阙,今不复闻善言,是内失一良佐,以此令人哀耳!”

    褚遂良《论房玄龄不宜斥逐疏》:

    及九年之际,机临事迫,身被斥逐,阙於谟谋,犹服道士之衣,与文德皇后同心影助

    《旧唐书·宋璟列传》:

    文德皇后奏降中使致谢于征。此则乾坤辅佐之间,绰有余裕

    所谓“十乱”,即指辅佐君王治国平乱的人。唐人直接将长孙皇后摆在“十乱”的高度,而各处史料也证明了长孙皇后对唐太宗的匡赞之功,由此可见长孙皇后在群臣心中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而综上所述,比起没有任何史料依据的所谓凑足七庙说以及制度不健全说,长孙皇后凭借自己对贞观君臣的影响力入主唐朝宗庙,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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