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旗
在一次老同学聚会上,酒过三巡后,一位农村籍的学友,借着酒劲儿,向桌上几名同学絮絮叨叨的讲述起来。
他说道:“我说你们啊,现在混的个个都比我强。你们看看我,我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乡村,一直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顺垄沟找豆包。不像你们啊,年轻的时候赶上了机会,不是当兵就考学,后来全在城里有了工作站住了脚。现在退休了,还月月领着退休金。可我呢,却没有退休金,只有靠种啥卖啥挣点钱,来维持生活。你们说说,咱们都是同龄人,我在农村就吃亏了,这公平吗?”
他的话音一落,旁边的一位同学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同学,你喝多了吧?其实,咱们同学之间,不存在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更不存在公不公平的对比。咱们读书的时候,那还是计划经济体制,高中毕业后就从事工作了。当时实行的政策是,对毕业生安排就业的条件,是以户籍所在地为原则的,我们城镇户口的,属于录取分配工作的对象;而农村户籍的,自然选择在原地成为社员去参加农业生劳动,并遵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领取工分报酬。从社会体制分工的性质上来看,咱们这些同龄人,有的在城里上班,有的在乡下劳动,都属于社会的不同分工,在城里上班的挣工资,在乡下劳动的挣工分,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报酬来生活。根本不存在不公平和吃亏的事儿。”
“得,你给我停!”这时,那位农村籍的同学打断了他的话,“什么我没吃亏?那些年,我们农民辛辛苦苦的劳动,打下粮食首先要向国家年年交公粮,要是没有我们交公粮,你们城里人吃什么?到如今呢,我们乡下人上了年纪,却没有退休金,还是靠种地吃饭。我认为,国家应该像对待城里人一样,给我们年过六十岁的农民发退休金才对,难道我们农民当年的贡献的公粮是应该应份的?!这不公平吧?”
“老同学,此言差矣。”这位城里的同学立即打断了他的话,“咱们看问题应该讲实事求是的,不能断章取义地说交公粮的事儿。农民当年给国家交公粮,是把自己的劳动成果交付给国家去分配的,这和城里的工人把自己生产出的产品,交付给国家去分配是一样一样的。国家收到农民交的公粮后,是付给购粮款的,这笔款项(卖粮钱)是通过人民公社直接拨发给生产队,再由生产队按社员挣的工分收入,来换算成现金收入发放给每个社员。那个年代,这种按劳取酬的分配方式有所不同的,城里的工人每月发工资,乡下的农民是到年底来兑现,也就是年终分红。所以说,你们农民当年交公粮的事儿,只是当时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分配政策的具体措施,也是城乡差别的一种合理形式,不存在农民多交公粮了、农民吃亏了的问题。”
听了这位城里同学的话,农村籍的同学点了点头,说:“哦,确实是这么个理儿。不过,我心里总有一点儿不平衡,还是觉得你们城里的同学月月有退休金,比我们农村的强,而我们上了年纪还在庄稼地上奔波着.....”
“你应该知足吧。你们农村的同学,每个人名下都有承包的土地,而且你们的名下土地几乎是终身制。不像我们城里的同学,虽说有退休金,可人一旦去世了,退休金就立马归零。而你们农村人,人虽然去世了,可他名下的土地仍然归他的家庭成员所用,国家也不收回的。你扪心自问,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的?更何况,你们农民现在每年种地,国家不但不收税,还额外按名下的土地给补贴;如果你们名下的土地被占用或动迁了,你们还能得到上百万或几百万的补偿金!更重要的是,在十多年前,国家实行了农民个人交社保的有关规定,农民到了年限也可以领社保退休金的。只是个别农民目光短浅,不愿缴纳这笔钱,所以到了退休年龄时,这才没有老保的。老同学,咱们是不是抛弃某些固执的观点,正视一下事实呢,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得了便宜还卖乖,咱们做人要厚道,可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呀!”
“老同学你说对,真的对呀!我实话告诉你们,我家除了种地之外,还扣大棚种菜,一年收入就十多万元,超过你们的退休金两三倍还多呀,是该懂得知足了……”农村籍的老同学说罢,把酒杯一举,“来,为咱们的幸福生活,再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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