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火了,浙江一家企业录取了一名女员工。入职才刚满3天,女员工就宣布怀孕,怀孕期间基本没去上班。产假结束,女职员直接电话告知公司老总,自己辞职不干了,让老总目瞪口呆。
对于职场中,隐孕入职的现象,众多网友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的表示生活所迫可以理解,有的却批评其不负责任,只顾自己,加深了公司对于录取未孕的女性员工的忧虑。
对于上述现象,我的观点是:公司很无奈,但却可改进;女员工获利大,但声誉差;双方坦诚,才能双赢。图片均来源网络
01 公司:很无奈,但以后可以避免
新闻中的公司在这次事件中,损失最大。白白地支付了女员工工资、福利和缴纳社保,中间还派人看望。可以看到的直接损失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同时,公司还得另招他人来完成任务,间接损失更大。公司确实无可奈何。
孕妇受到劳动法保护,公司是不能辞退她的。但吃过这次亏以后,通过改变招聘方式或招聘要求,就能避免再次吃亏。估计这家企业以后都不会招聘女员工,或者不再招聘处于婚育年龄的女员工。这就无形中减少适龄女性员工在职场上的工作机会,别人成了莫名的受害者。
02 女员工:获利大,却声誉变差
新闻中的女员工,毫无疑问获利是最大的。把劳动法当做保护自己的“尚方宝剑”,在孕期基本没去工作,还能正常领取工资和福利,可以说是“自私自利”的典型。
鸵鸟君的同事中,还有身孕的。一般在怀孕期间,同时往往帮助其承担了一部分的工作,基本上每个人都会尊重和帮助一个孕育新生命的伟大母亲。所以,女员工的行为无疑就是“走自己不一样的路,把别人的路都封死”。虽然已经辞职在家了,如有可能再次踏入职场,自己的职场声誉必然受到影响。若有企业了解当年情况,也会把这样的应聘者拒之门外。
03 社会舆论:双方坦诚,才能双赢
确实,现在某些企业确实对于适龄女性有一定的就业歧视。女员工的行为也有其无奈之处。但作为双方,都还是坦诚一些为好。毕竟对于女员工来说,依靠隐瞒赢得的工作机会,在谎言戳穿以后,也难以获得公司的信任,以及后续的重用与提拔。
对于招聘公司来说,如果在女员工入职的时候,因为公司内部的就业歧视,从而以种种原因拒绝录用。女员工在认清这家公司的本质后,也可以举报这家公司,让应聘者都了解这家公司的真实面目,不再受骗。也让更多的社会舆论,从道德层面给予强烈的谴责,让其承担负面新闻所带来的后果。
所以,在怀孕这件事情上,公司要考虑到女员工的物质利益和内心感受,而女员工也要考虑公司所要付出的成本,相互坦诚,相互体谅才能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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