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剑

作者: 城门市鱼 | 来源:发表于2023-03-19 14:52 被阅读0次

    “酒不醉人人自醉,剑不伤人情伤人。”表意丰富且酣畅淋漓,但确实不适合做文章的题目。然而关于剑与酒的故事却是相当精彩的。

    依稀记得,有一位同学曾经用上面的两句话对我进行过一番调侃。当时不以为意,事后却一度认为他调侃得很是中肯。究其实,“酒不醉人人自醉,剑不伤人情伤人”原是从我的口中最先说出的,溯流追源起来,这句话好像是古龙先生说过的,但又是拐弯抹角借李寻欢之口说出。仔细一想,李寻欢说过不假,但古龙未必真的写过,那么大概只有一种解释——《多情剑客无情剑》(大约是八九十年代的一个影视版本)的编剧即兴发挥的产物。

    窃以为,写剧本的人发挥得实在是好。也不必说此人是否很有故事,但至少他(她)是认真的,尊重原作者且有画龙点睛的好手段。斯人妙语虽未见之于经传,但这句话确实有那么一段时光对我影响至深。酒自然是司空见惯的一种饮品,剑么?也曾有那么一把似是而非,所谓的剑——粗制滥造,空有其形的,一把木制的“宝剑”。但无论如何那是大哥的一份深情厚意,时至今日依然会感念于心。尽管附丽于一把剑上的兄弟之情并不值得如此炫耀,但“情动于中,发之于外”的真情流露是毋庸置疑的。

    最令人胆寒的莫过于“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时常会想何以“花醉三千客”,为什么不是酒呢?于今来思,一“花”字实在是绝妙!何也?美酒常有,而“天香国色”,特别是“解语花”不常有也。呵呵,何其俗也!“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考之,大约也是合宜的。

    以是,酒之所以不醉人而人自醉,醺也;剑之所以不伤人而情伤,感耳。所谓“醉里挑灯看剑”,醺使气然,“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感因酒发。虽往古来今,其致一也。酒、剑之外还有花语,曰“花不迷人人自迷”。至此,花、酒、剑三足鼎立,风头冠绝今古,虽寰宇亦无出其右者也。

    或言“酒祓清愁,花销英气。”正所谓“抽刀断水水流,举杯销愁愁愁”耳。涨潮云:“胸中小不平,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诚然如斯,“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惟“十年磨一剑,今日把示君”,方能“玉垒浮云变古今”也。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斯小,“花不迷人人自迷”,痴惑,“剑不伤人情伤人”,促狭耳。

    酒与剑犹如一衣带水之邦的菊和刀。酒与剑者,“桃李春风一杯酒”,能令五灵豪气飞空,以有“杏花烟雨江南。”壮美也!菊和刀,亦如樱花烂漫,殷殷明志之血也曾晕染了素玉娇红。以是所贵者,道也。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唯道之所存,美之趋聚耳。

    夫英雄者,怀名器不为私染,“利剑在掌”,何言“族朋”;虽知己不囿于恩义,死难事小,是非者至大;为家国,广闻博采,不避刍荛,俯仰磊落,以明其所向。此天地为心,家国表里,酒剑殊类而同归者也。

    以是,理有所恒,千古不易,小大之辨非轻,下氓可愚而上苍难欺也。如斯,酒可好勿自醉;剑饮血亦何妨,唯花解语,莫逆于心。虽生死流浪,欲毒漫漶,贵乎情志互映,无相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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