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的白玫瑰(上)

作者: 吉那那 | 来源:发表于2017-04-03 14:57 被阅读0次

    据说,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有起码两个以上的女人,分别是红玫瑰和白玫瑰。红玫瑰是娇艳的情人,白玫瑰是贞洁的妻。对于已过不惑之年仍未婚的旭仔来说,他的标准又稍稍不同。如果他爱上一个女人的灵魂,那么这个女人就是他的白玫瑰。如果他只爱她的身体,那么这个女人就是他的红玫瑰。不管旭仔曾经拥有过多少红玫瑰,他永远在痴心地等待着他心中的白玫瑰。而从不会把红玫瑰混淆成白玫瑰,是旭仔的本领。他,向来是能把肉欲和灵魂分开来的。

    旭仔也曾经几乎拥有过一支白玫瑰。那是他尚未长成男人之前的初恋。是他自己的错,与这支玫瑰擦肩而过,从而让它成为他一生最大的遗憾。虽然这件事距离现在已经颇为久远,但如果旭仔要写自己的感情史,这绝对是不容省去的一笔,也是令旭仔终生难忘的一笔。

    旭仔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就天资聪颖,记忆力超群。他父亲去世得早,身为名校教授的母亲对这唯一的儿子充满了望子成龙的期待,觉得旭仔以后最起码也得念个北大清华吧,因此从小就处处严加管教。但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许多优秀的父母一生中取得了超出常人的成就,但他们培养出的孩子却远远难望其项背。在母亲的引导之下,旭仔虽然自幼熟读唐诗宋词,琴棋书画包括音律均能略通一二,但学习成绩从小到大却一直很差。高中时靠着母亲的关系,勉强进入市重点中学。在这里,旭仔度过了压抑却又不失青春激昂的三年。

    读书多、有思想爱自由同时充满反叛的旭仔虽然从骨子里瞧不起老实听话的男生,但他自己却暗恋着乖巧的学霸女同桌。女同桌叫苏丽珍,跟旭仔同住在东城区,超级用功。当旭仔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金庸的时候,苏丽珍在卧室的台灯下做练习题;当旭仔跟男同学翻墙抄近道涎着脸去看隔壁学校的校花时,苏丽珍趴在课桌上拿着英语书背课文;当旭仔拿着《西游记》的小人书临摹孙悟空的造型时,苏丽珍口中念念有词,她在背化学元素反应公式。苏丽珍从不浪费一分一秒在无用的事上,但让旭仔折服的是,不仅旭仔不会的她会,就连旭仔会的,苏丽珍一样也不比旭仔差。苏丽珍并不算漂亮,细细的眼,弯弯的眉,至多算是文静端庄。从小就看了不少电影的旭仔在小学时就已经建立了牢固的审美体系,他喜欢浓眉大眼带些英武之气的女孩子,例如《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的沈丹萍,《五朵金花》中的王丽坤,旭仔觉得这两位都是无懈可击堪称经典的美女。起初,旭仔对并不符合自己审美的女同桌并不怎么在意。他的视线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落在班上几个标准的美女身上。他有时候会有意寻找借口,嬉皮笑脸地上前跟她们搭讪。可能在那时候起,他的性意识就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谁让他博学多识,身体跟着大脑一起早熟呢?有一次下课,旭仔拿着围棋,来到其中一位大眼睛的女同学小A面前,热情地邀请:“小A,来,下盘棋吧。”旭仔知道班上会下围棋的女生不多,他这是故意想在小A面前显摆。果然,小A扑闪着大眼睛,笑:“我不会下棋。”“那我教你吧。”旭仔正中下怀,神秘莫测地笑笑,在小A旁边坐下。小A是个处处受男生追捧的女生,她当然知道旭仔这是借机套近乎。她笑吟吟地点头:“好呀。”旭仔把黑白棋子摆好,颇有耐心地讲解起来。漂亮的女孩脑子不够使。旭仔耐着性子指点了好一阵子,小A睁着一双黑白分明无辜的大眼睛,似是而非地点头,手下的棋却下得一塌糊涂。旭仔是个很讲究好玩的人,什么事都要觉得有意思才行。就算是泡妞,也得棋逢对手。眼看下了半天,几乎都是自己一个人在走棋,根本体会不到为人师的成就感,更别提博弈的乐趣。旭仔隐隐有些不耐烦起来。就在这时,苏丽珍走了过来,淡淡地说:“围棋可不是一时半时就学会了。来,我跟你下。”苏丽珍在旭仔面前坐下,开始跟旭仔对弈。几个好事的同学围了过来。走了几步,旭仔已经意识到平时不爱说话的苏丽珍不仅会下围棋,而且实力不容小觑。旭仔使尽浑身解数和苏丽珍搏杀了几分钟,上课铃响的时候,自认为打遍班上无敌手的旭仔几乎城池尽失,一败涂地。

    虽然成绩不好,但旭仔一直以才子自居。又一个课后,不甘心的旭仔决心拿金庸小说考考这位深藏不露的同桌,想要搬回些尊严。

    “金庸的小说中,你觉得哪门武功最难练?”旭仔嬉皮笑脸地。他算准她压根就没看过金庸小说。

    “你说呢?”苏丽珍在看物理课本,头也不抬地反问。

    “我觉得是《射雕英雄传》中老顽童练的‘左右互搏’”,旭仔说:“此术可左右手分别攻击对手,令对手防不胜防。”

    “哦。”依然是淡淡的口吻:“你是说左手画方,右手画圆吗?”

    “是啊。”旭仔有些吃惊,不由说得更深入些:“只有像老顽童那样功底深厚,同时心思单纯之极的人才练得成。一般人想都别想。”

    “可小龙女后来不也练成了吗?”

    “小龙女也不是一般人啊。”旭仔说:“她是古墓派传人,心无渣滓,所以也练得成啊。”

    “似乎郭靖也练成了吧。”苏丽珍说:“跟欧阳克,洪七公打的时候不都用过吗?”

    “是啊。”旭仔想了下,点头确定:“老顽童和郭靖结拜兄弟之后,的确把左右互搏教给了郭靖。”

    “其实我觉得杨过也能练成。”苏丽珍说:“只不过他缺了一条胳膊而已。还有虚竹,去缥缈峰之前,也是能练成的。虚竹在擂鼓山破了珍珑琪局,可见他悟性很高。他又是个和尚,六根清净,资质比着小龙女也差不了多少。”

    “是。是。”旭仔听她讲得头头是道,忙不迭表示赞同。

    “我觉得左右互搏看似很玄,其实没有什么。左手画方,右手画圆,我们普通人练多了,也能做到。”她一边跟他说话,一边继续扫着物理书:“我觉得难的是小龙女练的玉女心经。”

    “为什么?”旭仔好奇地问。

    “因为古墓派的武功是要断七情绝六欲。一旦动了感情,掉了眼泪,不但武功有损,没准儿还丢了性命。你不觉得对于人类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吗?只要是人,不管怎么修炼,怎么可能不掉眼泪,不伤心呢?”苏丽珍说着,若有似无地看了旭仔一眼。

    “啊。”旭仔哑然。他觉得这只不过是金庸随便一写,他从没有想这么多。

    “古墓派的武功从哲学上说信奉的是斯多葛派的禁欲主义。”她随口补充说:“从宗教上说小龙女是基督教徒的传人。但宗教只是一种信仰,要做到,可是很难的。”

    旭仔以钦佩的目光看着苏丽珍。他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斯多葛派。旭仔见她天天抱着数理化课本,竟然也能学贯中西,博古通今。

    “平时看你天天都在学习,你怎么有时间看课外书啊。”旭仔忍不住问。

    “切!我七岁就读杜拉斯了。《情人》知道吗?”她不屑地扫了他一眼。语气中竟有一丝罕见的娇嗔。

    切!《情人》!旭仔虽然对杜拉斯没什么兴趣,但却知道那是一部经典的情色小说。旭仔这样的年龄,看《挪威的森林》时但凡是带点颜色的部分他都反复读过多次,简直烂熟于胸。旭仔顿时觉得苏丽珍比那些普通的成绩好的女生有意思多了。如果不是优等生和差等生的阶级鸿沟,他几乎可以把她当成知己了。

    “你为什么尽研究这些没用的东西,你不想考一个好大学吗?”她放下书本,转移了话题,以手支颚严肃地问他。同桌两个月来,她看他刻苦研究过围棋,如痴如醉地读课外读物,却从没见他好好温习过功课。

    “什么叫没用?”他不满地:“拜托,不要这么功利好不好?难道读书只是为了考大学吗?”

    “难道考大学不好吗?”苏丽珍问:“不考大学又能干什么?”

    “我也不是不想考大学,但我就是读不进去课本,”旭仔苦恼却认真地说:“我不管做什么,必须得我喜欢,勉强的事我就是做不好。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教育体系有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会有高考呢?每个人的特长都不一样,这不是萝卜青菜一刀切吗,这多不科学,也很不公平呀。”

    “切!你努力了吗,就说不公平?我看高考就是最公平的。别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你不付出怎么能有回报呢?什么都得你喜欢,你是谁啊,大学也不是你家开的呀。”她不客气地一连串地说,一改平时的温和。

    “考上考不上都无所谓,考不上好的,还能考不上次的呀。”旭仔说:“随缘吧。反正我就这样了。”

    “不行,你得努力呀。总不能一辈子就这么胡混下去吧。你以后究竟想干什么呢?”她丝毫不放松地。

    “唔,干什么都行,你管我啊,”旭仔看她一副教育他的架势,聊天的兴致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对她说他胡混尤为不满。他意兴阑珊地摇头:“没意思,简直是我老妈附体啊。”

    的确,她那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执拗,那份微微有些咄咄逼人的语气,简直像极了旭仔的母亲。只是那时候的旭仔并没有意识到,逼他,是因为对他有期待。

    虽然这次的聊天到最后并不愉快,但无疑却拉近了旭仔和苏丽珍的距离。入学两个月来,他们第一次谈了这么多话,而且谈的这么深。旭仔对苏丽珍的感觉跟之前很不相同了。他开始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包括她每天的服饰发型,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他这才发现,其实苏丽珍是个很耐看的女生,皮肤光洁细腻,端正的瓜子脸,虽然是单眼皮,但眼睛细长,眼角微挑,扫入鬓角,颇有些冷媚的风情。发现她是个隐形大美女之后,旭仔总忍不住时不时偷看她。过了一段时间,旭仔开始嫉妒那些以请教功课为借口接近苏丽珍的男同学。当嫉妒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她。

    十六七岁的孩子尚未成熟到考虑婚姻,但爱的感觉一旦产生,却是暴风骤雨般极其强烈的。旭仔想到苏丽珍的家距离学校比自己要远不少,他去跳蚤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吉安特自行车,一改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毛病,开始早起去接苏丽珍上学。清晨,苏丽珍拿着书包一出门,就看到旭仔蹲在她家门口外的地上,双手正摆弄着身边的一辆自行车。她很惊讶在这里看到他。旭仔看到她,也做出很惊讶的样子。他佯装问她:“原来你家住这儿啊。”“是啊。”苏丽珍说:“你怎么会在这儿?”“我上学经过这儿啊。”旭仔若无其事地说。“哦。”苏丽珍走近。“自行车怎么了?”她问。“车链子掉了。”旭仔装模作样调了几下前拔。三下两下,他站起身,擦了擦手:“修好了。”苏丽珍对他点了点头,笑:“我先去坐公交了。”旭仔一听急了,忙推着自行车追上苏丽珍:“要不,我带你吧,坐公交多挤啊。”苏丽珍摇摇头:“不行,你这车子太小了。”“哪儿小呀。”旭仔急急地解释:“我平时还带我爸呢。你不会比我爸还重吧。”“我有那么胖吗?”苏丽珍笑了。但依然没有坐他车的意思,继续朝前走。旭仔继续推着车子紧跟着她。“我带你吧。坐上吧。”他有些笨拙地说,平时的巧舌如簧早已被一份紧张代替。苏丽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前方不远处公交车站下拥堵的人群。今天的人分外多。她蹙了蹙眉,回头对旭仔说:“好吧,就坐你车吧。得骑稳点呀。”“得嘞。”旭仔大喜过望,一脚跨上车,另一只脚潇洒地支地,等苏丽珍上了车,他卯足了劲朝前蹬去。

    也许是因为兴奋,也许是因为紧张,旭仔一路上只顾埋头蹬车,他想不出要跟苏丽珍说些什么。苏丽珍一路上也不说什么,她平时就是个寡言少语的,只是当路过红路灯,旭仔猛地刹车的瞬间,她会轻轻用手环住他的腰,而当她的身子稳当下来,她的双手就迅速地悄无声息地放回到车后座。这是旭仔和苏丽珍第一次靠得这么近,即使他们是同桌,但毕竟性别不同,平时两人都保持着相当的距离。这种近距离的接触让旭仔感到无限满足和美好。

    “以后你就坐我车吧。反正顺路。”到学校时,旭仔对苏丽珍说。苏丽珍没有回答他,只是从车上跳下来,对他略微调皮地微微一笑:“我先去教室了。谢谢你。”

    第二天早上,旭仔再次出现在苏丽珍家门口。这次,他没有再装作车子出了故障,而是光明正大地等她。苏丽珍见了他,也没问什么,自然大方地坐上他的车。她极度聪明,也许她早看透了旭仔的内心。

    旭仔觉得爱情无需向对方表达,如果她也爱你的话。如果她不爱你,那就更不需要表达了。旭仔本就厌恶课本,对学业毫无进取心。平生第一次心中有了一个人,自然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这个人身上。但他不愿意采取其他男生追求女生的惯常方式,比如送吃的,喝的,穿的,他觉得这些方式俗套而弱智。他愿意开动脑筋,以满足她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比如时不时给她讲一个她从未听过的笑话,或者讲一讲自己在课外读物上看到的特别有趣的某一种小生物,或者在她本子上画一只蜻蜓、蝴蝶来逗她开心。然而,很多时候,苏丽珍总是埋头各种题海,对于旭仔各种讨好,她经常仅是一句简单的“谢谢,”从不过多地表达欣喜,也从不拒绝。也许正是她这份疏然,在得而不得之间,旭仔更加欲罢不能,在感情的激流中越漂越远,越陷越深。

    旭仔虽然每天都和苏丽珍见面,但依然频繁地在梦中见到她。梦中她忽远忽近,忽嗔忽喜,比在现实中更加神秘,却多了一份风情。在梦中,他拉起她的手,试着去抱她亲她。旭仔在梦中感到非常甜蜜。只是有一次,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入梦的竟然是小A。旭仔并没有把梦中的背叛当会儿事。他觉得不管他在梦中梦到了谁,都不过是苏丽珍的化身而已。

    终于,经历了长达两年的既不拒绝也不回应的战术之后,高三上半期,一个安静的午后,苏丽珍突然问旭仔:“你成绩那么差,有没有想过出国?”

    “出国?”旭仔一愣。这是苏丽珍第一次主动对他的人生提出具体的建议。

    “是啊。你不觉得你很适合在国外生活吗?”苏丽珍说:“国内的竞争环境太激烈了,考大学,找工作,买房,结婚,养孩子,你这么吊儿郎当的性格,怎么可能能应付这么多?国外就不一样了,买不起房,就租房,哪怕失业,也有起码的社会保障。你真的从来没想过?”

    “没想过。”旭仔傻傻的摇头:“就算我想,我妈也不会让我出去的。她和我爸就我这一个儿子,我出去了,谁给他们养老呢?”

    “切!你以为你待在国内,你就能给他们养老了?你现在还不是靠你父母养你,你觉得你以后靠你自己你能生存下去吗?我看,你不给你父母增加负担就已经不错了。”苏丽珍有些不屑地说。

    旭仔的脸有些红了。苏丽珍意识到自己的话伤及到旭仔的自尊,她马上带着歉意低声补充道:“我觉得你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真觉得国外比国内好多了。”

    如果旭仔那时候能意识到这是苏丽珍向他发出的接受爱情的讯号,他应该会感到非常幸福。可惜,苏丽珍从头到尾没向旭仔透露过毕业后她有可能要出国的消息。晚上,旭仔在床上反复回想着苏丽珍这几句话,他不仅没有丝毫前途被关心的喜悦,反倒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沮丧。原来他在她心中就是那么一个没有能力、不着调的人,她丝毫没有认可他,欣赏他的意思。这让一直有些叛逆、甚至有些骄傲、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的旭仔感到伤心。

    然而,在那个失落的晚上,旭仔却意外地做了一个春梦。他梦到了小A。这不是他第一次梦到小A了。清晨起床时,旭仔在身下发现了冰凉的一片黏湿。他恍惚回想那个梦,愣愣地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去洗手间清洗干净。

    后来白天在班里看到小A,旭仔想起梦里的情景,多少有些不自在。这天,小A朝旭仔走过来,神秘地在他面前坐下。“旭仔,你听说过没有,水房昨天闹鬼了。”“什么,闹鬼?”旭仔问。小A平时就爱搜索学校的八卦逸闻。

    “是啊。”小A扑扇着大眼睛:“昨晚上有个学生去水房打水,说听到里面有人哭,但看不见人影。不是遇到鬼了是什么?”

    “去你的!”旭仔笑了,他一直觉得小A幼稚得可爱:“别胡扯了!你见过鬼吗?”

    “你不信算了!”小A不高兴地:“你要是晚上敢去水房看看,我就服你了。”

    “嗤!”旭仔鼻子里哼道:“我才没那么无聊呢。”

    过了两天。这天放学,旭仔经不住小A软磨硬泡,跟小A一起来到水房。水房中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没哭声啊。”旭仔低声说。

    “嘘!”小A拽着旭仔衣角:“别做声!”

    然后,水房中传来几声喵喵的叫声。

    “这不是猫吗?”旭仔说。

    小A却吓得有些哆嗦。她一把拉住了旭仔的胳膊,紧紧靠着他。

    旭仔从不相信鬼神之类。他一点也不觉得害怕。陪小A来,纯粹是因为不讨厌她。夜色中小A柔软的身体紧紧地偎依着旭仔,少女的幽香扑鼻而来。旭仔的身体突然之间就有了反应,不由感到一阵心旌神摇。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紧紧搂住了小A。

    小A先是一愣。看到旭仔的脸缓缓朝她靠近,她的心里一阵悸动。小A伸手搂住了旭仔的腰。旭仔像被雷击一般。他试探地啄了下小A的面孔,看她没有抗拒,旭仔蛰伏的欲望再也无法克制,他紧紧地抱着小A,像野兽般狂热地吻着她。

    这是旭仔的初吻。他把它给了一个他并不爱但却能勾起他欲望的女孩儿。事后,小A告诉旭仔,打死她也不相信那是旭仔的初吻,因为他的吻那么热烈,那么熟练,仿佛是个情场老手。旭仔心想,可能是他梦中演练过的缘故吧。

    旭仔吻过了小A,这才意识到,他之所以在苏丽珍面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是因为对她没有欲望,而是因为他过于重视她,而她的淡然和内敛从来没有给过他欲望释放的机会。她只要给他一个淡淡的笑脸,他就会感到荣莫大焉,心满意足,再不敢有其他的非分之想。

    让旭仔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搂着小A如同小鸡啄米般啃着她的嘴唇的时候,苏丽珍正冷冷地站在水房的门外,眼眸中透着惊诧和愤怒,直直地盯着他们。当她手中的水瓶砰然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旭仔这才猛然惊醒,像撞到鬼一样一把摔开了小A。然后,从水房外路灯投射进来的微弱的光中,旭仔看到了苏丽珍惨白木然的脸庞。果然是撞到鬼了。旭仔大惊失色,脑海中轰的一下,接着浑身就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苏丽珍跑开了。跑的时候,眼睛中似乎莹光闪闪。旭仔看到这里,才如梦方醒,埋藏在心中两年的疑问终于有了答案。他不顾一切地跑出去,追着前方那个纤细的身影。那个身影一路狂奔,在学校外头截住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跳了上去。旭仔追到门口,又继续追去,直到出租车电闪雷驰般消失在十字路口,这才发现前后他追有二里路。他扶着胸口,止不住地喘着粗气,猛然一阵虚脱,整个人几乎昏倒在地。

    他孜孜经营了两年的爱情败给了他两秒钟的欲望。旭仔觉得冤屈,又觉得懊悔,他想对天怒吼,可他只觉得胸口发闷,喉咙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用冰冷的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嘴唇,直到一股咸咸的味道从舌尖渗了过来,他才觉得唇边一片生疼。

    第二天到班上,旭仔像罪人一般,不敢跟苏丽珍搭讪。苏丽珍什么也不问,也不说,仿佛昨晚什么也没发生过。她一直掩藏得很好,但昨晚上她的失态已经泄露了她内心深处的情愫。难道一段感情刚得到答案就要失去了吗。旭仔想请求苏丽珍的原谅,但他不知如何开口,更不知让苏丽珍原谅自己什么。爱情和欲望就是如此不可调和吗?那时距离高考还有三四个月。这个上午,苏丽珍一直没有在班上出现。旭仔坐在那里心里很是忐忑。放学的时候,小A缓缓朝旭仔走过来。最近旭仔见了她就满脸害臊,尴尬至极。小A低着头,轻声地:“你听说苏丽珍要出国了吗?”“什么?”旭仔一惊。“她不参加高考了,在家准备美国的考试,要去美国读大学呢。”“你,你怎么知道?”旭仔口吃地问。

    “昨天放学她跟班主任说了,我听到了。她Gre成绩通过了,美国那边的学校也已经选好了。”小A说。

    旭仔脸色惨白。他朝小A恍惚一笑,飞快冲出了教室。

    “你为什么要出国?”苏丽珍家门口外的马路上,旭仔铁青着脸,急促地问:“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要出国。”

    “我曾经犹豫过。”苏丽珍说:“即使通过了Gre考试,我也可以不去。不过,我现在已经决定了。”

    旭仔紧紧地盯着她:“你什么时候决定的?是不是那个晚上?”

    苏丽珍低头想了一下,淡然地笑了。

    “是的。”苏丽珍说。

    “你不能走!”旭仔抓起她的手:“我不让你走!”

    “理由呢?”苏丽珍问。

    “我喜欢你!”旭仔用尽所有的勇气,不顾一切地说。想起她曾暗示过他让他一起出去,他对自己的迟钝懊悔不已。

    苏丽珍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她抬起头,又是淡淡一笑。

    “对不起。”她轻声却坚决地:“我已经决定了。”

    旭仔怔怔地看着她。

    “我要的,是一份百分之百的感情。”她说:“我不能容忍你心中给任何人留下空隙。”

    旭仔想解释,但他张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保重。”苏丽珍轻轻说完这几个字,似下了最后的决心,转身缓缓离去。

    旭仔呆若木鸡般站在那里。

    她的话在他耳边萦绕。他心里给任何人留下过空隙吗?没有。对小A,那只不过是一时的欲望。他怎么跟苏丽珍解释?他该如何解释他给了苏丽珍他的初心,却给了别人他的初吻,而且还是在热恋着苏丽珍的同时!旭仔站在那里,心里一阵又一阵揪心的痛。

    苏丽珍临去美国前,旭仔很想去送她,但却没有看着爱人远去的勇气。然而,在苏丽珍跟父母拥别,从登机口站起,快要进仓之前,从大厅气喘吁吁跑过来一个人影,正是旭仔。

    “我来送送你。”旭仔说。

    “谢谢。”苏丽珍的语气永远那么平静,却比平时温柔。

    “什么时候回来呢?”

    “不一定,可能课程会比较紧。。”苏丽珍说。

    “你回来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去找你。也许我们还能——”旭仔讪讪地笑着,他想说再续前缘,但意识到他们似乎从来也没有开始过。

    “我会的。”苏丽珍说。

    工作人员开始催促进仓。

    “我要走了。你保重。”苏丽珍把手搭在旭仔的肩头,她从没有对他如此亲切,在这分别的一刻,她觉得可以释放下自己的感情。

    “祝你一路顺风。”旭仔鼻子发酸,勉强做出一个笑容。

    苏丽珍点头,她凝视他片刻,然后转身要走。

    “对了,——”旭仔叫住了她。

    “什么事?”苏丽珍停下脚步。

    “我就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旭仔努力显得轻松,却藏不住一脸的紧张和期待。

    苏丽珍脸上浮现一个沉思的表情。然后,她没有一丝犹豫地说:“我一直都喜欢你。但我们不可能,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

    片刻的甜蜜之后,仿佛被当头一棒,旭仔嘶哑的声音:“为什么不可能?”

    “旭仔,你很聪明,可我们真的不是一路人。”苏丽珍说,临走前,说几句埋藏已久的心里话也是好的:“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想要安全的生活。所以我们不可能。”

    旭仔被苏丽珍的话击中,愣在那里。他似乎没有听懂苏丽珍的话,又仿佛很懂。她是指他们的人生道路将会不同?

    苏丽珍苗条优雅的身影缓缓消失在机舱口。旭仔拖着乏力的脚步往回走。回想着她说的:“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他的心不停地坠落,直沉到一个无底的旋涡中。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和悲伤。

    那天晚上,旭仔的泪水反复不断地涌出,泪水不仅祭奠了他漫长却没有结果的初恋,也显示出他性格中极其脆弱和阴柔的一面。也只有在那场少年的情事中,旭仔为女人掉过眼泪。再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性意识的蓬勃,两性经验的增加,旭仔跟女人相处都显得轻松愉快和简单直接。床上,旭仔是个温柔体贴的多情种。可床下,旭仔跟这些女人仿佛只是点头之交,情分比君子之交还淡。旭仔这多情和无情的名声在圈子里算都传出去了。可以想象,如果旭仔后来的女人看到这个晚上旭仔在枕边为苏丽珍哭得如此梨花带雨,她们会惊讶地发现,再荒唐的男人也会有一段纯情的过往,每一个浪子的心里,都曾经住着一个让他柔肠百转肝肠寸断的女神。

    在苏丽珍离开的许多年里,旭仔在梦中还经常梦到她。旭仔自己也没想到,初恋的余晕会扩散得如此久远。尤其是苏丽珍走的前三四年,旭仔几乎隔两三天就会梦到苏丽珍一次。梦中他的目光永远追随着她那高挑轻盈的倩影,向她追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是同路人?”现实中他得到的答案如此的不确切,他只有不甘心地继续在梦中追寻。

    在苏丽珍远赴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攻读经济学的时候,旭仔只勉强进入了国内一所三流大学,读了计算机系。这还是在他那长袖善舞的母亲的各种疏通关系下,否则凭旭仔的成绩,直接就是家里蹲了。他母亲一向心高气傲,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如此不济,这很令她沮丧。上大学那年,旭仔19岁,他母亲48岁。送旭仔学校报到那天,沿途经过清华大学,他母亲看着校门口镶嵌在墙体中“清华大学”那四个藏青色的飞舞遒劲的大字,不由放缓车速,发出一声叹息。“这是我的失败,没有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他母亲暗自伤心。那时候母亲在外创办了一个学校,生源广招,母亲因此颇有些名望,但自己的成就再高,也弥补不了孩子不争气带来的挫败。

    旭仔带给母亲的失望远远不止没考上好大学。大学毕业时,虽然旭仔四年中有三门专业科挂科,四门公共课补考,可有家出版社硬是看上了旭仔用古文写的自我评价,要旭仔去社里做发行实习生。这份颇为体面的工作让旭仔本想开始新的人生,可很快,旭仔就发现工作是一件实在枯燥无味且异常辛苦的事情。两年内旭仔辗转换了四份工作之,每份工作干得都不超过三个月。旭仔决定彻底辍工。一次他在电视上看到围棋国手刘小光在富士通杯赛上目败日本选手武宫正树,大为振奋。决心在家埋头重拾自己未竞的围棋事业,遂在二手书市场,买了一堆的围棋书籍,开始日夜不休地埋头研究棋艺。

    母亲见旭仔比自己还提前过上退休生活,大怒。多次劝说无果之后,母亲决定切断旭仔的经济来源,将旭仔赶出家门。

    母亲找到旭仔时,那是五天之后。母亲联系不上旭仔,猜想旭仔可能在老房子那里。赶到那里时,果然见旭仔奄奄一息躺在地上,身边散落着一堆棋子。母亲大惊失色,赶紧将旭仔送至医院。医生帮旭仔做了全面检查,然后用漠然的语气告诉母亲:“没别的,就饿的了。”母亲带旭仔去高级饭馆大吃了一顿。看着旭仔狼吞虎咽的样子,母亲心疼得潸然泪下。从那以后,母亲再不强迫旭仔工作,每月给他五百元零花。旭仔如愿以偿做上了不折不扣的啃老族。每日,旭仔在老房子里如醉如痴地研究围棋,累时就练练字,画会儿画,看看史书,过得好不惬意。

    又过了一年。母亲对旭仔已经看透,知道这辈子望子成龙不过是痴人说梦,然传宗接代总也是大事,事业占不住,婚姻总得拔个好彩头。于是母亲开始催促旭仔结婚。旭仔一向厌恶按部就班的人生。为了应付母亲,旭仔有一搭没一搭出去相亲。合适的对象没找到,旭仔脑海中却开始盘算着另一件事——至今他还是个童男子呢。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结婚,总觉得自己有胡来的权利。旭仔自小便被母亲紧紧攥在手心,因此对自己有决定权的仅有的几件事都有浓厚的兴趣。比如,什么时候可以跟女人睡觉。

    旭仔对于女人身体的向往,并不是突如其来的。从多年前在水房他拥吻小A的那个晚上开始,他的身体从来就没真正安分过。如果不是对苏丽珍的单恋折磨着他,后来,如果不是工作的烦恼笼袭着他,旭仔断然守不到这个时候。

    情人是玫瑰,那娼妓,按照古人的说法,仅算得路柳墙草吧。

    旭仔记得跟每一个女人的浪漫史。而他的第一个女人他当然也不会忘记。那是一个春天的晚上,连着研究了好几天历史的旭仔有些头昏脑涨。除了围棋,历史是旭仔的最爱。他从老房子里走到外面去溜达。虽然已经八点多了,街上依然人堵车塞,暖风吹到人脸上痒痒的,仿佛婴儿用唇吮吸着他的面颊。路过一个美发屋,旭仔看到屋里一个翘着二郎腿妖娆的女郎,坐在昏黄的灯光下,恍惚间在对他微笑。旭仔平时不修边幅,穿的极其普通,头发也经常一周不洗,油油地贴在头上,再加上一副厚厚的眼镜,料是神仙也看不出他是富家子弟。但这样廉价的地方,女人们并不会以貌取人,只要是男人,就一视同仁。旭仔擦了擦眼镜,确定女郎在对自己微笑。他心里跳了几下,便笑嘻嘻走进去。旭仔说要洗个头。就是那个妖娆的女郎,放下二郎腿,带着旭仔在靠枕上仰面躺下。洗头的时候,她丰盈的胸不时擦着他的身子,旭仔闻到一股浓浓的刺鼻的香味。旭仔心里怀着那个念头,心跳得更厉害了。洗了头,女郎给旭仔吹干。旭仔问多少钱,女郎笑而不答,只说,一会儿一起给吧。旭仔“哦”了一声,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把钱慢慢放回袋中。女郎笑着轻轻拿起旭的手,在他手心里轻轻画了个圈。旭仔不知她是何意图,只觉得手心一阵麻酥酥的感觉,身子宛若石化了一般,站着一动不动。

    旭仔再出来的时候,走在街道上,比着三四十分钟前,说不出的感觉,身上多了些什么,又似乎少了些什么。不知为何,他心里隐隐想起了苏丽珍,甚至想起了小A,又想到了母亲。虽然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那么严重,但还是很有些惘然若失。那样一个普通的地方,那样一个普通的女人,旭仔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哪里人,多大年龄,没有一丝感情,就这样匆匆交代了。

    然而那一次,却让旭仔后来的生活食髓知味地增加了新的内容。因为第一次的仓皇,第二次时,旭仔慎重选了地点和对象。那是一个装修豪华的娱乐城,所有的女人清一色穿白色的纱裙,个头、相貌都几乎一样,整齐地站成一排,让人难以分辨。旭仔挑了一个眉目清纯,有些清瘦的女孩。好一点的地方,果然人也好多了。旭仔越来越体会到其中的快乐。之后,旭仔开始惯性地嫖,一年起码会有那么几次,每次都是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中间又零零散散地穿插网上一些炮友,就这样持续了两三年,直到他遇到了咪咪。

    咪咪是旭仔觉得值得一写的第二笔。如果说苏丽珍是旭仔心中的白玫瑰,那么咪咪,就是旭仔心中的红玫瑰了。虽然这支红玫瑰曾跃跃欲试,想要打破自己的宿命,成为旭仔心头的白玫瑰,但旭仔却是那种最不会轻易妥协的精明人。不比没主见的普通男人,在哪里撇哪里捺,旭仔全能自己说了算的。

    旭仔认识咪咪源于33岁时他母亲的一次急症。他母亲一向血压高,有天夜里突然急发,昏厥不醒。旭仔匆忙把母亲送到离家最近的医院。当晚,急诊室只有一个女护士值班,三四十岁的样子,个子不高,微胖,嘴角微微有些翘着,仿佛随时会笑出来,是个极普通的女人。她就是咪咪。咪咪帮旭仔把母亲送到检查室。母亲被查出来不仅血压高,心脏也很不好,需要住院调理几天。旭仔替母亲办了住院手续。一番忙碌之后,旭仔这才想起来感谢咪咪。

    第二天一早旭仔见到咪咪,又是一番感谢的话。咪咪大大咧咧地表示没什么。旭仔看咪咪眼皮下有一个黑点,用手示意她眼睛上有脏东西。咪咪用手擦了下,没有擦掉。旭仔犹豫了下,用指肚去拂她的眼角,也没有擦去。咪咪笑了,告诉旭仔,这是一个小痣。旭仔“奥”了一声,再看时,觉得那黑点在咪咪眼皮下一闪一闪,给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平增了几分特色与韵致。

    后来,旭仔有事没事就跟咪咪瞎聊。从聊天中得知,咪咪今年40岁,因为丈夫出轨,前些年离异了,之后一直没再结婚。现在在护士站做护士长。旭仔嘴巴不受脑子支配,不禁多嘴:“为什么离婚呢?肯定是你对他不够好吧。我看肯定有你老公之外的男人喜欢你。”咪咪只嘻嘻笑着,并不回答他这个问题,只说要去查房了。

    有天夜里,旭仔在病房照顾他母亲。出来接水时,看到咪咪坐在护士站,入神地捧着一本书看。旭仔走过来搭讪,才惊讶地发现咪咪手里拿的是一本《资治通鉴》。一个小医院的小护士竟然还读历史,旭仔真有点刮目相看。再仔细看看咪咪,虽然不再年轻,但体态丰满,眉目间颇有一股不同于年轻女郎的味道。旭仔有过不少女人,但尚没有试过比他年龄大的。人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咪咪这样的年纪,又是单身,不正是站能吸风坐能吸土的好时候吗?而且,咪咪每次见到他都笑呵呵的,平时也很愿意跟旭仔聊天,看样子对旭仔很有好感。鬼使神差,旭仔想着想着突然身体就有了反应,满脑子都是自己和眼前这个女人在床上各种让人面红耳赤的画面。

    旭仔母亲出院的第二个晚上,旭仔来到医院找咪咪。他请她在附近小馆吃了一顿饭,感谢她这几天对母亲的照顾。吃完饭,旭仔又建议两人在街道上走走。

    华灯初上,咪咪穿了件紧身花连衣裙,时不时映在一片旖旎的光影中,透出成熟妇人的风韵。

    “我看看你手脖上带的啥,新鲜,没见过。”旭仔试探地拉起咪咪的胳膊,装作去看她腕子上的手镯。

    这是旭仔的泡妞秘笈。只要对方不推开他,泡到手的可能性就十有八九了。

    果然,任旭仔拉着她的胳膊,咪咪仍是一脸笑眯眯地:“我女儿在香港给我买的。纯金的,她说比内地便宜多了。”

    “你还有个女儿吗?”旭仔问:“可从来没听你说过。

    “她已经十几岁了。”咪咪还是笑咪咪地。

    “哦。”旭仔的手从镯子滑到咪咪的胳膊。

    “这皮肤真好。《资治通鉴》里怎么形容班婕妤的——”旭仔想夸几句咪咪,一时却想不起《资治通鉴》里有什么称赞女人皮肤的描述。然而他的手却沿着咪咪的胳膊慢慢柔柔地摸上去。

    旭仔抬头看咪咪,咪咪的眼神怔怔的,一股烈焰在她眼中熊熊燃烧。

    旭仔久经沙场,但那天晚上,咪咪的主动和热情让旭仔几乎疯狂。旭仔的征服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他从没有如此兴奋过。旭仔暗想,难道她离婚这十年再没碰过男人么。

    也许是当晚的感觉前所未有的好,旭仔破天荒地对咪咪说,如果咪咪同意,他们可以做三个月的情人。三个月之后,大家就恢复到普通关系。在这之前,旭仔并没有固定的情人。三个月虽短,但好歹在这三个月之内,两个人是固定的。

    “我没有意见。”咪咪幽幽一笑。经历了将近两个小时的疯狂,她慢慢从激情中平静下来。一个男人是因为爱她而要她,还是只是出于欲望,作为过来人她是非常清楚的。她十年前因为丈夫出轨而结束了婚姻,经过一番折腾,早对婚姻失去了兴趣。现在的她有工作有女儿,生活无忧且逍遥自在,她虽然喜欢旭仔,可何苦无缘无故再次套上婚姻的枷锁呢?

    虽然约好了三个月,但三个月之后,两个人并没能够分开。这又不是做生意,三个月跟四个月又有什么区别?反正两个人闲着也是闲着。虽然是为了找乐子旭仔和咪咪走到一起,但两人的脾气倒也相投。旭仔是个贪玩的主儿,而咪咪在单位也是工作能应付就应付的潇洒人儿。两个人都有很多的空闲时间。两人只要没事就约着吃饭,爬山,游泳,看看电影,逛逛古玩店,有兴致时偶尔也AA制搞个出境游。因为没有情感上的牵绊,谁也不觉得谁欠谁的,相处倒也愉快。没想到,两个人就这样拉拉扯扯竟处了四年之久。

    都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两个人厮混到第三年,咪咪觉得自己对旭仔的感觉悄悄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单纯的喜欢,生出了更为厚重的一份爱意。日久生情嘛。但游戏规则旭仔早已经说明白,情人就是情人,对于咪咪额外的感情,按照旭仔的脾气,可不一定会负责。而咪咪的自尊,也让她无法向旭仔表达对他的感情。毕竟她比旭仔大六七岁,又有一个十好几岁的女儿。她知道她和旭仔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就是因为两人都不会涉及到婚姻的话题。咪咪虽然心里清楚这点,但心里多少还是抱了些希望。

    旭仔37岁的某天。这一天,旭仔和咪咪约好去城郊滑雪。旖旎的灯光下,咪咪身着鲜艳的滑雪服,行云流水一般在人群中穿梭。今天,她有意要在旭仔面前展示自己高超的滑雪技巧,以证明自己宝刀未老。果然,累得气喘吁吁的旭仔缓缓减速停下,被咪咪优美的身姿吸引了。

    从滑雪场出来,咪咪开车,旭仔坐在副驾上。旭仔忍不住夸赞咪咪滑雪滑的好,有运动天分。咪咪听了心中有些得意。不料,旭仔没大脑地补充一句:“我觉得一点也不像你这个年纪的人。”咪咪听后不动声色继续笑着,心中却暗想:原来他时时刻刻记着我的年龄。

    旭仔想记起什么:“对了。有件东西送给你。”

    旭仔从皱巴巴的手拎带中掏出一个毛乎乎的玩意,递给咪咪。

    “这是什么?”咪咪虽然没看清楚,刚才的不快却一扫而光。四年了,这是旭仔第一次送她礼物。

    “一只公仔。”旭仔看咪咪开车,自己替她在车前系好。自己欣赏着:“系这里正合适。还不错吧。”

    “不错。不错。”咪咪开心地。不管旭仔送她什么,那都是他的心意,咪咪打心眼里高兴。

    车朝前行驶,公仔在两人眼前来回摇摆。旭仔心想,这个从批发市场买回来的十块钱的玩意装饰效果还真不错。

    这些年,母亲每个月固定给他500元零花钱。这点钱不够旭仔买画,纸,笔,以及其他零花。母亲曾有段时间觉得对旭仔太苛刻,有好几个月每月给他5000元,但那个时候,由于旭仔增加了嫖的项目,每个月旭仔都把这些钱花得干干净净。母亲见给他多少他都能花得一个子儿也不留,就紧缩了银根,重新回到每个月500元。上次一个朋友的孩子过生日,旭仔在批发市场上挑礼物,买了别的,见公仔便宜就随手买了两个,本想留一个给自己玩儿,今天出来时突然想到咪咪开车来,兴之所至,顺手带了送给咪咪。

    咪咪对旭仔从没任何要求,旭仔稍微哄一哄咪咪,咪咪就能很开心。这点令旭仔很是满意。他觉得咪咪有份大女人的大度和成熟。

    肯德基内,两人叫了套餐。旭仔心想今天滑雪的门票是咪咪出的,旭仔赶紧拿出钱,不料,咪咪拦住了他。

    “我来吧。”咪咪说:“你今天送我礼物了。我请你吃饭,当谢谢你。”

    咪咪虽然也是北京本地人,但工资不高,工作之余做的无非是卖水的小生意,她不算有钱人,但跟旭仔,她从不计较什么。也许她觉得旭仔比自己年轻很多,又没有收入,不能让他花费太多。

    简单的汉堡,可乐,鸡翅,薯条。两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下午游泳。游泳也是咪咪的长项,同时也是旭仔擅长的运动。蛙泳,仰泳,自由泳,各种花式翻新,两人在水中你追我赶,好不惬意。

    晚上,吃完饭,两人来到旭仔家老房子中,照旧床上又美美折腾一番。玩了一整天,旭仔有些筋疲力尽,躺在床上,想要睡着。他搂着咪咪翻了个身,却发现咪咪睁着眼睛正看着他。

    “你不困?”旭仔惺忪着眼问。

    咪咪摇头,一双眼仍是盯着他看。

    “你没事吧。”旭仔问。

    “没事。”咪咪说,眼睛却没移动。

    旭仔闭眼又要睡去。几秒钟后,他复睁开眼睛。

    “不对,你肯定有事。”旭仔说。咪咪显然有些异常。

    “真没事。就是欣赏欣赏你。”咪咪边说边抚着旭仔的脸。突然她看到旭仔额前有根银发,在一堆黑发中闪着光。

    “别动。”咪咪按住旭仔的头,替他小心地把白发拔了。

    旭仔接过那根白发,灯下打量着:“果然是全白了。老了。”

    咪咪打量着旭仔。也许过多的熬夜抽烟,过于缺乏保养,也许是因为纵欲,旭仔跟她刚认识他的时候比的确有些沧桑了。自由有时候并不完全是好事,它意味着缺乏自我管理,不仅不能带来年轻,相反带来的却是比同龄人的早衰。如果旭仔是某一大公司的金领,他这样的年龄应该是一个男人的黄金期,精力旺盛,风度翩翩,应有不少适龄的佳丽趋之若鹜。然而,现在的旭仔却只能跟一个中年的失婚妇女厮混,并且对此感到很是知足。

    旭仔是见老了。刚才在床上,咪咪已经明显感到旭仔的体力弱了很多。但是,他永远比自己年轻,而且年轻七岁。咪咪想,突然有些淡淡的哀伤。

    咪咪心中是有事。昨天晚上,家中,咪咪洗了澡,正要上床睡觉,旭仔的电话响了。因为女儿从学校回来跟自己同住,咪咪不便当女儿面接旭仔电话,她掐了电话。为了避免女儿疑心,她先给手机调了静音,然后给旭仔发了短信:“什么事?我女儿在家,不方便接你电话。”很快,旭仔的短信:“明天上午去京郊滑雪场滑雪怎么样?我九点在老房子那儿等你。”咪咪回:“好的。明儿见。”旭仔回信:“明儿见!”咪咪合上电话,上床睡觉。咪咪合眼眯了十分多分钟,下意识感觉有些异常,猛地睁开眼。只见女儿拿着自己的手机,在被窝里玩游戏。咪咪心里一紧,赶紧让女儿放下手机,好好睡觉。女儿倒是听话地躺下了,只是躺下后淡淡地问了一句:“妈,你明儿要去滑雪啊。”咪咪又是一惊,故作镇静地:“嗯呐。”就这一句,女儿不再问了,过了一会儿,咪咪听女儿发出轻微的鼾声,自己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了。

    咪咪不知道女儿看没看到她和旭仔的其他短信。这四年来,旭仔和自己通过无数个电话,也发过无数个短信,为了避免麻烦,咪咪并没有存旭仔号码,并且时不时会清理他们的电话和短信记录。但,有那么几条短信,咪咪是舍不得删的,那是旭仔对她暧昧的时候,比如“你今天穿的那条黑裙子不错,挺好看的”,“今天晚上你特别性感,特别有女人味儿,我真喜欢”“再见,路上注意安全!不许想我哦!”“我又想干你了,肿么办?我24小时都想干你!”有的虽然不太文雅,但咪咪看了心里美滋滋的。尤其她看到“肿么办”三个字,仿佛看到旭仔那唇线分明的唇撅成一个圆形,正要发出“肿”的字音来,幻想中他就那样嘟着嘴要来亲自己,让咪咪感到旭仔在欲望之中还保留一份孩童的天真和调皮,让她觉得欢喜和怜惜。唉。如果这些甜蜜的短信被女儿看到了,女儿今年已经18岁了,再傻也知道这个短信号码的主人是个男人,而且是个跟自己关系非同寻常的男人。如果是那样,女儿会怎么看待自己的母亲呢?她会不会觉得自己的母亲很不正经,从而鄙视母亲呢?

    如果旭仔是自己正式的男朋友,走在街上可以公开手挽手那种,那么咪咪可以毫不心虚地跟女儿说明,这是妈妈的男友,至于能不能走到结婚那步,那谁也不好说,可起码交往态度是认真严肃的;可偏偏旭仔和她只要在各自周边的生活区出现,两人都故意显得很生分,欲掩弥彰地一前一后,唯恐别人看出两人的真正关系。就算咪咪生性豁达,并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可自己女儿呢?她又怎么跟她解释呢?

    如果旭仔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就好了。几年处下来,咪咪看得出,旭仔是很欣赏自己的,也很喜欢跟自己在一起玩儿。但如果让他把自己当成结婚对象考虑,那可是不太容易的一件事。首先两个人的年龄就存在着鸿沟,单这一项,就将她死死地卡在门外了。

    可感情的事谁说的准呢?英国的查尔斯王子不是为了大他六岁的卡米拉而放弃了年轻美艳的戴安娜王妃吗?白天在滑雪场,抱着一份不甘心,咪咪故意向旭仔展示了自己高超的滑雪技艺。她要告诉旭仔,自己一点也不比那些年轻的女人差!看来效果是达到了一些,可这对于扭转局势来说,显然还远远不够。

    此时,咪咪很想旁敲侧击问问旭仔,最近他母亲有没有逼他出去相亲,有没有遇到动心的。对于结婚的事,他有什么打算。但她觉得这样问,一来目的过于昭然,同时又显得自己早认同了作为他情人的身份;她想到白天旭仔送给她的公仔,不禁心中一动。

    “对了,你今天怎么会想起来送我礼物了呢?”慵懒的神情,闲闲的语气,听不出有任何期待。

    “想送就送了呗。”旭仔随意地说。

    唉。没有自己想听到的甜言蜜语。

    “你可从来没有送给我过礼物,我没记错吧。”咪咪说,有些小心翼翼地,以防显得刻意。

    “我们天天在一起,哪有机会送你什么礼物。”旭仔说:“再说,我平时请你吃饭,你都不让我花钱,我还送你什么礼物呢。”

    唉。平时太宠溺他了,把他当小孩子。即使每次亲热之后,床上那一片狼藉,也是她起身来收拾。男人呐,不能太宠了,付出太多,他就以为你不需要他来付出。

    “那下次我就不请你吃饭了。给你个机会。”她有些不悦地,也有撒娇的成分。

    “好。”旭仔微笑着看着咪咪,他感觉到她今天情绪有些不对,仿佛跟他置着气:“反正最近我有的是钱。”

    “怎么会有钱啦?”她奇道。

    “哼,这不又到月底了,老佛爷该发工资了。别忘了,俺可有个有钱的妈。”旭仔带着开玩笑的口吻。老佛爷是指旭仔的母亲。

    唉。是的,除了他母亲,他哪有什么经济来源呢?她以前是很瞧不起这样的人的,可怎么就爱上他了呢?

    “还是花我的吧。”她有点心疼他:“每个月500块钱,还是留着你买你想买的东西。就这你每个月还不够花呢。就别再浪费请我吃饭了。”

    旭仔傻傻咧嘴笑着,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每次她对他特别好的时候,他会有一种被宠爱的幸福的感觉。可他很警惕这种感觉,他和她仅限于肉体上的关系,除了一份四年的情分,感情上不可能有质的改变。那是从一开始旭仔就很清楚的事。

    不管多晚,母亲要求旭仔在结婚前都绝对不能夜不归宿,一定要回母亲和旭仔的家。旭仔看不早了,匆忙起身穿衣,对咪咪说:“我得走了。你如果累了,就留这里吧,明儿早上走的时候,把门给我带上就行了,我明儿上午过来再练几幅字帖。”

    “旭仔,要不,你今晚别回去了。”咪咪突然说。说完,她马上就有些后悔了。她今儿是怎么啦?这么沉不住气。

    旭仔一听,愣住了。很快,他笑着说:“那肯定不行,这么多年了,我从没在外面过过夜。”

    很快,他穿好了衣服,礼节性地亲了亲她的脸:“我走了。把门锁好。”

    旭仔走了。咪咪躺在床上,身边的枕头还是热的,第一次,她有种强烈的失落感。

    今天和过去几年中的任何一天没什么区别,可怎么今儿感受就如此不好呢?她想,也许是量变堆积到质变了吧。不知不觉中,她竟然陷进来了,输给了时间。

    如果不是四年这么久,按照他们最初的约定,仅好三个月,她想她会很洒脱地退出。四年,像她这个年纪,人生又会有几个四年呢?

    她发现她在哀叹她的人生,这绝不是个好兆头。这可不像平时的自己。她警觉起来,连忙关了灯打算睡觉。可翻来覆去,看着刚才那被他们弄的凌乱的被单和床上的物品,她怎么也睡不着了。

    第二日上午,旭仔从家来到老房子中,看到阳台上搭着几件自己的衣服,是洗干净了晾在上面的。接着他看到沙发上的杂物也整理过。旭仔这才注意到手机上有一条短信,昨晚上十一点多咪咪发过来的:我回去了。把脏衣服给你洗了,晚上有风沙,卧室的窗户关上了。晚安。

    对于这样的短信,旭仔是从来不给咪咪回的。她帮他收拾不收拾,他其实无所谓,他不讲究惯了的。只是,咪咪昨天稍微有些异常。旭仔是个非常敏感的人。他隐隐觉得事态不太好。可他也觉得没什么危险,咪咪这个人他了解,非常大度,不管出现什么问题,只要旭仔把话说明白了,就什么都好办了。

    接下来几天,旭仔和咪咪没有再见面。咪咪要上班,旭仔临摹王羲之的字帖到了新高度,正在兴头上,也顾不上别的。过了一周多,是个周末。旭仔收到咪咪电话,说自己来城里办事。两个人约着一起吃饭。饭桌上,旭仔先兴致勃勃谈了一番王羲之的字,咪咪微笑着听着。旭仔埋头吃饭的空隙,咪咪说:“旭仔,我找了一份兼职,少说要干个一年半载,离你老房子挺近的,要不,我搬那儿去住吧。”旭仔一愣,不自然地:“那你医院的工作怎么办?”咪咪说:“医院离老房子也不远啊。现在我这两份工作要做,每天都回家太折腾了。住你这儿方便多了。”旭仔直摇头:“估计不行。”咪咪若无其事地笑:“怎么不行,你要用老房子结婚啦?”咪咪说完这话,心跳得厉害。她很担心旭仔说出万一相亲遇到合适的女朋友人家要来怎么办之类的话。然而,旭仔没这么说。旭仔是个有仁义的男人。旭仔说:“不是我。我说的是你,你这辈子不打算结婚啦?你住到我这里,一旦传出去,别人还怎么给你介绍对象呢?”咪咪的喉咙噎住了。她勉强笑一笑:“不让住算了,说得多无私似的。我现在跟你这样,别人就能给我介绍对象了么?”“也是。”旭仔说:“不过,也许你这辈子不打算再结婚了。你经常跟我透露这样的信息。我也是一直这样觉得的。其实,我认为也没必要这样。如果有人给你介绍那种四十多岁,或者五十岁的,只要各方面条件合适,你都可以考虑下。”旭仔半真半假笑着说,甚至带着一份打趣。他已经越来越清楚咪咪今晚上的意思,看来他前几天的担心是没错的,她是对他有婚姻上的要求了,那个兼职的说法没准是她杜撰出来来试探他的。咪咪听了旭仔的话,掩饰不住一脸的失落。不过,那种失望转瞬而逝,她嗔道:“不,我偏偏就喜欢姐弟恋。我才不找个同龄的老头子。”那种没有底气的撒娇让她自己也觉得诧异。旭仔讪讪地笑了:“行。不过,也别太年轻了,跟我差不多就行。年轻得太多了,有代沟。”咪咪听到这句,突然就低着头,再不做声了。旭仔有些害怕,咪咪不会哭了吧。她比他大七岁,什么风浪没见过,怎么会在乎这点小事呢?两人都没再说什么,气氛顿时尴尬起来。过了一会儿,咪咪抬起头,眼睛里似乎有点润的,但旭仔不敢肯定是不是灯光投射的效果。咪咪笑:“今天这顿饭你请我吧。你不是说你请我吗?”旭仔看她神情没什么异常,放下心来,叫来服务员买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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