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故事的人

作者: 鲁梨 | 来源:发表于2019-06-12 08:37 被阅读18次

                     

第一章:最好不相识

  我八十多岁时,眼睛仍然很清晰,耳朵也没有坏掉。漫长的岁月一点一点吞噬了我的器官、皮肤、容貌、身体和记忆,头发不再柔软发亮,而是粗糙的白发,走路、吃饭、说话也越来越迟缓。

  我一个人住在海边的一个小房子里。海风和浪潮总是喜欢上岸,还有浓浓的咸海味儿。一望无际的海面总是平静和深蓝色,天空总是湛蓝,天气也总是晴朗,也总是有太阳来这儿,也总是会有外地人接连不断来游玩,好看的画面像极了我年轻时看过的电影里面的场景。

      房子是我三十五岁时买的,我那时重新刷成了浅蓝色和白色,外面有一个小摇椅秋千。阳台上种了许许多多的花草,比如水仙、兰花和仙人掌。旁边是一大缸金鱼,鱼有红的、黑的。还有一个大书房。

      这儿不总是我一个人住,我的女儿林锦有时会开车穿过几十里来看我,然后陪我住上一段时间。年轻的时候,爱极了一个人,大概是因为一个人没有任何的负担。等到老之将至,才发觉房子太大住着太多的寂寥和空荡。很多年前,记不清有多少年了,我养了一只猫,它陪伴了我好几年,大概三四年。它全身多半是黑色,脖颈处和四条腿是乳白色的。开始时抱着它又瘦又小。后来,它越来越胖,走不动路就死掉了。我把它埋在了房子后面,并且再也没有养过猫。

      夏天的第一天,我喜欢长时间坐在扶手椅上,看外面的日出和日落,泡上一杯茶,静静的坐在那儿到夜幕降临,不多时候有风吹过来,带着许些的花香。抬眼看见不远处的茶几上有一本书。忘记了书为什么在这儿,伸出手颤抖着拿起了书,原来是《挪威的森林》。淡绿色的封面有一些熟悉,但已完全记不清内容。

      随手翻了一翻,瞥见了绿子这个词,想了很久,好像在许多年前读过。翻到一大半时,书里夹着一张白纸。我打开来看只有两个字:周越。

    我只两眼一看,便是轻轻的想起了他。他像是那夏日的太阳,看起来很近,一伸手全是光和温暖,但永远都是遥不可及。

    从前的往事,一塌糊涂或是无所畏惧,终是远了。

   

      第一次见周越是在海边的一栋小别墅里,那时正是我和叶蓁蓁的校友聚会。我不爱各类聚会,叶蓁蓁骗了我说有作家见面会,自己美美打扮了一番和隔壁班的余恒约会去了。我的兴致勃勃到推开门时就全消失了,屋子里约有十七八人,唱歌的聊天的玩游戏机的玩手机的还有打麻将的,都停下来看着我。走出来一个男生,他笑着唤我进去,我不喜半路退场,便大步走了进去。那男生自我介绍名叫吴旅,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他是大二的,某某专业。我那时还不认识周越,他站在人群中唱歌,声音低沉带着些磁性。

    学校有两个校区,隔得很远。聚会来的人多是距海近的校区,我和其他几人住在四周繁华的另一个校区。不久,我和他们也很熟了。

    小别墅有两层,一楼有游戏室和麻将桌,挨着门的小厨房和小客厅;二楼有几间卧室和桌球。屋内混搭风格,色彩明亮,有好看的海报贴在墙上,墙角和楼梯尽头是大盆的植物。大部分人决定去玩一个游戏,我不太会,所以一个人站在二楼桌球边。我把各个颜色的球摆好,近两年没有玩过,才打一下,那球从二楼飞下了一楼。我只听见了一声巨响,然后跑去栏杆边看。我看见一个在唱歌的男生捡起了小小的球,笑着说:“你的技术真好呀。”

    我的脸“刷”一下子就红了。我看见他慢慢走上了楼梯,走到我身边,把球递给了我说。

    “你不必使太多的力气。”

    “对不起呀。”

      那是我第一次见周越,他不高,干净又明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看着我说,  “我能陪你打一局吗?”

      “当然可以呀。”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规则和技巧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他教我规则纠正我的错误动作。我们的一局花了很长时间。那时已是下午,阳光很好,从窗外照了进来,窗外有风吹着叶子晃动。一楼已经换了其他人唱歌,唱的是宋冬野的《安和桥》。

      傍晚一起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叫周越。玩游戏的第一局,老套的自我介绍,轮到我了,我慢吞吞站起身来,看着所有人的眼睛说:“我叫林柠檬。”周越低低的笑着应了一句:“你的名字好听又好吃。”所有人都大笑。

      分开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第二章:最好不相见

        在这天之后是长长的国庆假期。

        我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它在遥远的南方。那里气候温暖,浓绿成荫。林白在那里读大学。

      在飞机上我满心欢喜的幻想,我想和林白走遍这城市的大街小巷,走马观花各个旅游景点,散步于江上的大桥。我还要他带我去吃那儿的特产,买一些有趣的纪念品,拍许多好看的照片。

      我在机场门口看见了林白,他站在那儿等我。我和林白四年前成为兄妹,我的母亲和他的父亲结婚,我改了姓,也成了妹妹。我们的关系一点也不坏,一向融洽。他那天穿了一件黑色大衣,深色裤子和帆布鞋。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眼眸,微低着头。

    “林白,等很久了吧。”我笑嘻嘻的跑到他面前。我从来只唤他名字。

      “怎么会,走吧。带你去吃好吃的。”他摸了摸我的头,嘴角上扬然后拿过我的行李。我背着包跟在他的后面一跑一跳。

      第二天,林白来旅馆门口接我时,身旁多了一个女生。我拉开窗帘看见林白和一个女生站在一起说笑时,泪就毫无保留落了下来。原来被告诉和亲眼所见永远不是一回事。我其实应该知道会有现在的场面,这是很久以前林白告诉过我的。

    幻想中的两人行成了三人游。那个女生是林白的意中人,叫卢溪,本地人,大方也温柔。

    “我的妹妹,林柠檬。”林白总是简单的表达他的想法。

    “你真的是很可爱呀。”卢溪看着我。

    我笑着走过去挽着她的手。

    我们仨去了江上的大桥。江上长长的大桥连接了东西岸,桥上人来人往,两旁高高的路灯。桥下是有些浑浊的奔流江水,两岸是密密麻麻的楼房、无数的人们和排成队的车子,还有被隔离了的绿,静悄悄躲在景色里。

    林白和卢溪在前面边笑边走,我落在后面只是沉默的看着两人的背影,无心看风景。桥上有三三两两的小贩,有一个大叔的小摊全是小玩偶,小玩偶甚是可爱,我停下来。最后林白买了一对小玩偶。我也买了两个。

    一到晚上林白会回学校,待在旅馆的时间总是很漫长。百无聊赖所看之地又是陌生。我睡不着,就会爬起来在楼上看这城市一隅小角落的夜景。这里并不是市中心,笔直延伸的街道,路灯带着暖黄落在地上,两旁一排排的树仍直直站着不说话,街道上一个挨一个的小店铺有些仍然有光。偶尔有一两个路人匆匆走过,车子倒是不停息。对面的高楼也是灯火通明,高楼上有月亮,月光总是很好。看着看着就会想起林白,泪就不由自主落了下来。

    我们仨还一同逛街,小吃摊摆满了路旁,有卖气球的卖可爱头饰的有各种肉串和烧烤。卢溪指着说黄色小鸭子的发夹特别可爱,林白就走上去拿了两个。顺手夹了一个在我的头发上。

      有一处古楼景点,我们走了好长的路也只能站在对面看它,中间隔了不能通行的道路。要是去古楼,还得原路返回绕很长的路才能去往入口。古楼在山顶上,山脚是路,有车有人,而上便是各类树木拥挤着,远远看着,是一片绿。我们站在它的对面,那时正赶上雾,只能看半个清楚。卢溪在认真的拍古楼的照片,林白偏着头脸上有笑意看着她,我没看这朦胧美景,我在看他。

      突然之间好像领悟了什么。

      假期还未结束,我提前飞回了学校。林白和卢溪一同在机场送我,他们站在一起,我微笑而礼貌的告别了他俩。

      林白,我要是继续喜欢你,我就是个傻子。

    从那天一直都有周越,他在小企鹅上面不停地陪我说话聊天。

    有一天无意翻看聊天记录才发现周越和我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我们都爱养花养草养鱼,都爱民谣一类的歌曲,都爱文字,都爱夏天和太阳,都喜欢同一个作家,都喜欢同一个歌手和同一首歌,都喜欢偶尔出去旅行,都会在一周看一部电影,都喜欢跑步。而他偏爱诗,我偏爱小说。

    他能准确洞察我的情绪,喜怒哀乐,他会说一些幽默风趣的言语,我只是很感激在去见林白之后很难过的时候周越还在试图逗我开心,仅此而已。

第三章:让我再看你一遍

    在成为林白的妹妹之前,我就很喜欢他了。父母离异,我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在学习上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初一时十月份的一天,我从食堂吃完午餐回教室的路上,路过的同学总是对我指指点点还捂嘴偷笑,我觉得莫名其妙,然后无视了这一切。上楼梯时,林白在我身后用手碰了我一下。我转身。

    “同学,你的裤子脏了。你……”林白低着头,一手将篮球抱在胸前,一手摸着后脑勺。

    我瞬间明白了,脸红着说了声谢谢就跑去了洗手间。

    从那次开始,林白成了我暗暗关注的对象。有一次拿着试卷路过篮球场时,听见有人叫林白,在喝水擦汗的他马上就跑过去了。我边走边窃喜:原来他叫林白。

    林白是我那些年遇见长得最好看的男生。眉目清秀、有星星的眼睛和明朗的笑容。在考试放榜时偷偷看他的排名,看他的优势科目,看他和哪个女生走得近。林白比我大上两届,因学校初中和高中都在一起,我仍然能够看见林白。

    升国旗看林白的班级和位置,从人群里可以立刻认出他的背影,班级表演看见林白的出场是全场最兴奋,下课十分钟偷偷在楼上看他站在走廊上的模样,遇见林白时低头脸红跑开。

      初中三年好像都是远远的看着他。初三毕业考试的前一个晚上,我坐在桌前没写任何作业,只是不停地在折千纸鹤。听说折满一千只放在罐子里可以许一个愿望。深夜里我许的愿望是:林白,加油,考试顺利。

    这样持续到高一。有一天我母亲打电话叫我去一个地方见面吃饭,看见了饭桌上的林白和他父亲。好像懂得了什么,但是能见到林白并且这么近距离在一起吃饭说话的巨大喜悦冲走了一些疑惑。我仍然不争气,低头边只吃饭边想:今天我为什么要穿校服。心里一万个后悔。

      不久之后,我和林白生活在了一起。我可以正大光明偷窥他的喜好他的生活以及找他说话。虽然明白有些事情不可能,但是心底仍然保留了一点希望。不想暗恋永远不见天日永远只是我一个人。

    每一年元宵节放灯时,灯上的内容好像没有变化,都是三句话:希望林白永远快乐、妈妈身体健康、和林白就这样一直在一起。每年新年总是对林白第一个说新年快乐。

    可是命运一开始就做了决定,我注定只能仰望他很多年。高考那年,破天荒考的极差,不甘心去了复读。

    第二年却填了一个与他相隔千里的学校。因为高考后的不久他打电话告诉我他遇见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我想着不要再这样喜欢他了。

    喜欢了一个人许多年,好像成为了一个习惯。但是我不能再喜欢他了。

    回到学校后,我再也没想起他了。我把小企鹅上的特别关心取消了,把相框里的照片换成了我自己的,不再接触他喜欢的东西。我是一个形式主义者,认为这样已经很完美了。

    所以,你好,再见。

第四章:这是我的劫难

      十一月份的那个下午,那时天气依旧晴朗,冷风乍呼呼跑过身旁。

    操场对面有个小山丘,上面爬满了树木,石子路弯曲走过山的四面八方,我坐在山顶的长椅上,旁边有一颗松树。阳光有暖意,斑驳一地的树影,时常能听见和风嬉戏的笑声。

    我看见湛蓝的天空上还留有月亮的影子,眼泪就簌簌落了下来。

    我紧抓着单肩包,因为全身颤抖。泪是热的,拥抱过脸便从唇入了嘴,有些咸味儿。帆布包里有热柠檬水、手账本和挪威的森林以及两支笔。我比它们更难过。

    手机通讯录里几十人。不敢告诉林白,不敢让千里之外的母亲担心,怕室友还在生昨天的气,怕好朋友在忙碌中。我来来去去滑了几遍。抖着手拨了一个号码。

    “喂,周越。我是林柠檬。”

    “我知道你是柠檬”

    听见了电话接通,听见了他声音的那一刻,泪好像止也止不住了。

    声音沙哑,满脸泪涕。他终究还是想要知道。可是这个故事又长又复杂。

    他叫陈昊,二十八岁,本地一名教师。初次相识源于网络。某一天我逛贴吧,发现了一条帖子。他说他想在这里找个女朋友。我顿时心生好奇,便在下面回复了几句。因为现实远比网络好,为什么要在网络上寻找自己牵手的人呢?后来,我们成为了好友,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某一天,他问我要不要一份兼职,我知道他肯定看了我发的帖子了。之前一直想要一份兼职,想要尝试新的生活状态,想要做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我随即应了。

      后来,我们又成了微信好友。他想要约见面谈兼职。我想着我反正有时间的。可是第二天我反悔了,独自见陌生人很是危险。他采用了激将法,说我不守信用。我一气之下在那个星期六去见了他。

    那也是个下午,从学校步行大约十分钟然后坐轻轨。到了那儿,等了好像很久。我在那个空地上游荡了很久,走来走去,我停留在那儿看天看树看草看人来人往。

      终于,他是姗姗来迟。我老远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和图片上一模一样。

    他很高,戴墨镜,浑身散发着成熟的社会气息。他叫住我,然后和我说了几句话。转身就往路上走去,我一路小跑跟着他。那路边停着他的车,跑车,深蓝色。我在原地没动。原本已经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的他又出来,问我为何不进去。我摇摇头。

    我坐了进去。车里有空调,慢慢热起来。那个下午,有阳光照在车窗玻璃上,窗外有风摇曳绿叶和落在地上的黄叶。我问了兼职的事情。他说了许些,我不是很能接受。后来,莫名其妙的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带我去了另外一所学校,买了一杯奶茶。我们在车里断断续续说了很多的话。

    第二个星期五,我们又约会。他开车到学校来接我,我们找了一个小餐馆吃饭,吃完饭又去了车里说话。晚上的时候,我自己打车回到学校了。在路途中,我坐在车里戴着耳机,耳边是陈鸿宇唱的《理想三旬》。手机屏幕是他打来的电话,我并不想接。我看着这城市里闪烁的灯光,各种颜色的灯围绕着,划过的路灯。习惯性抬起头,发现今晚的月亮真好,可惜没有星星。

    我又想起了林白。

      回到宿舍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分手吧。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就算我不想再喜欢林白,我也不想再这样对自己不负责任了。他有些生气。我以为这件事可以很快就过去了。

    几天后,我重新安装了贴吧。室友告诉我好像他在贴吧说了些什么。我打开一看,他在发帖子。他还发了一条短信:想不想你的故事公开于学校。那一刻我内心很崩溃。

我边哭边给他发短信,他说只要再见一面一切都好说。我回了好。

    可是就在我好像雄赳赳气昂昂去的时候,我去食堂吃中饭,发现双手在颤抖。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去见他不能避免意外。于是我去了小山丘,坐在长椅上打给了周越。

第五章:知我者,二三者

      周越有耐心的在电话里陪了我一个下午,我边哭边抽噎着。

      他听完了故事,沉默一会儿,说了一句:“没事儿,有我在”。还说很高兴我告诉了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我吸了吸鼻子,眼泪总算消停了一会儿。还告诉他曾经经历过的磨难。在最后他告诉我从今往后都不要再去见他了。

    眼睛有些红肿,风好大,我挂掉电话抓了抓头发,迎着风向宿舍走去。

    下午过去了。

    不要怕,总会解决的。事情总会像周越说的那样的。

      那个晚上,我把陈昊发来的短信删除,把他的一切联系方式拉黑了。就这样,哭着哭着就过去了。第二天,我照常起床吃早餐上课,一如往常,我好像忘记了这件事。

    我仍然和周越每天不停不停地说话,我们好像有许多说不完的话似的。

    我们从早上聊到晚上,说天气分享搞笑微博分享自己喜欢的歌曲和文章诗词讨论微博热点描述一天的状况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好像就这样隔着很远的距离能了解也很快乐了。我们在同一个城市,隔着几十里的距离,不见面,每天仍然有说不完的话。我想这大概是好朋友。

    我之前掩藏的喜好突然有了去处,比如我喜欢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比如我早起早睡不熬夜,比如我运动保持健康,比如我一定要把我的桌面我的书架我的床我的衣柜我的鞋架一定要非常整齐而且保持干净,比如我在走路的时候喜欢边听歌边看路人或是路边的风景。

      有一个周末的下午,走在自习的路上。那天风很温柔,有郁郁的树影落在地上。就在那一刻特别想给周越打一个电话,想听听他的声音。

    晚上,我打了电话。我们又说了很长时间的话。

    这样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

第六章:得到与失去

      我与陈昊的故事并未到此完结,他还想接着续写。他仍然热衷在学校贴吧里发与我有关的一些难听的话语。我看见了便会拜托一位学长删除,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回。

    有一回,快十一点了,我要睡觉之前时,又看见陈昊还在发帖子,说了太多难以容忍的话。我拜托学长删除以后泪又掉了下来。我打给周越,打了好长时间,他没有接电话。

    第二天,他发来消息道歉。

    后来,我们的话越来越少。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

第七章:这漫长的一生

      可是我幻想过太多与周越的画面。他过生日时我会跑去他面前送一只可爱的长颈鹿送一个大惊喜;想着我们会一同去看我们喜欢的乐队的演唱会,台上他们唱台下我们笑;想着我们夏天的时候一同去海边,有沙滩有阳光有贝壳有海浪,我在浅处游着看着他往深处游去,像一条鱼;想着下雪的时候把雪放在手掌心拍下照片送给他;想着我们一起去逛书店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两个人就面对面坐着,不说话也好。

      周越匆匆走进我的世界又匆匆离开,没有留下什么,有的只是一瞬间的怀念。我会在有阳光有风的下午走在路上怀念他说过的话语,会在给鱼喂食时想起他曾经连续几天提醒我不要饿着它们,会在听歌的时候想与他分享。可是我没有。

      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段长长的路,我和周越一直在走,他跟在我的身后。好像有风,他急急忙忙走上前来把他的外套脱下了,披在我的身上。

      我也从不认为我喜欢他,我只是有些依赖。大概在我最难过时候最害怕时候是周越拯救了我。

      从那以后,我和林白保持了距离。我再也未给周越打过电话。每次晚上哭的时候,哭一会儿就累了就睡去了,第二天一如往常生活着。

    我也不太明白我和周越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不想试图挽回。

    我没对任何人失望过,我是对自己失望。

    从那之后,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听歌,我的喜怒哀乐只有我的日记本知道。我的惊喜我的快乐我的难过我的悲伤与任何一个人都无关,只与自己有关。

    二十三岁顺利毕业之前,没再谈过一场恋爱。叶蓁蓁说我因为心里还记挂着林白,我只是沉默的笑了笑。好像再也不想主动去接近任何一个人了。觉得一个人也是非常好。

      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三年后的十月叶蓁蓁结婚了,不是和吴恒,他们谈了四年恋爱,前前后后也是分分合合,最终也避不了分道扬镳的命运。我没如承诺去当伴娘,只是给了最简单最诚挚的祝福。不管她和谁在一起,希望她是快乐的,这便够了。陪伴只是生活的调味品。

    等到二十七八时,母亲一再催促,林白的孩子都周岁了,我仍然是一个人。接着的几年便是大大小小的相亲,遇见了很多人。我很认真的去见了他们每一个人,各种身份各种年龄各种性格的男人,觉得都很好,但是不适合我。

      我找了无数理由推开了他们。我也遇见了一个不错的人。但是我们也没在一起。

      那时我应该二十八岁了,仍然是老工作,这城市里住着小房子。相亲之后仍然保持着联系,有一个晚上他约我出去看电影。我出于礼貌便去赴约。看的一部爱情片,有关青春,结局不如意,男女主角分开了。眼泪竟然毫无知觉的流了下来。他看了我很久。

    看完电影,他送我散步回家。路上他说,柠檬,我们在一起吧。我的工作稳定,年薪也高,无疾病和婚史,我对你也很满意。他试图牵我的手,我避开了,我就停下来看着他说,宋先生,你很好,可是我们不合适。可能单身久了也成了种病。

      又过了两年,顺利在海边的一个城市找到工作。三十五岁想过十八岁渴望的生活,于是去海边买了房子,种了花,养了狗,维持着一份喜爱但报酬不多的工作,读各种书。之后一场国外旅行回来目睹一场车祸,所以收养了十岁无家可归的林锦。到林锦上了大学,我又开始旅行。去一些名气不大的景点,看这世间千千万的风景。到六十岁了,不太愿意不归家了,所以行走的范围就在家的附近。

      三十五岁时打算想过结婚的,原本之前计划着永远结婚。把国内的一切都安置好后,去了哥伦比亚。因为很喜欢《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所以想着去他的故乡看一看。晚上八点,飞机起飞时,我有些头晕。邻做的男人碰了碰我手臂,示意我揉太阳穴。我吃力的揉着,待到飞机平流飞行便好了。

      “谢谢。” 我对着在看书的他说。他在看东野圭吾的书。

    他匆匆抬起头来笑着说:“没关系。”

    我也拿出《百年孤独》慢慢的看。

      几个小时终于到达了小镇。机场外拦出租车时,他也上了车,和我是同一旅馆。第二天在小餐馆里吃鱼时又碰见了他。于是我们的交流多了起来。

    只是很可惜的是在我们快要到结婚时,有一回,他很晚来找我。醉酒说了一些话,原来他有一个深爱的女人。我不愿意将就所以放弃了这场恋爱。那个晚上,他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站在窗前想起了周越发给我的一封邮件。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看见后竟然哭了。

    匆匆又是几十年,我感慨时光太快,回首往事,竟是这般有趣。至八十岁,记忆差不多都丢失,只剩下了一些。

    这就是我的一生。

      手机有铃声响起,我慢慢的拿起。

      “妈,我的车好像坏了,过两天我再过来,你好好照顾自己啊。”

      “没关系,我有周越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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