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在十七八岁的时候爱上一个人,因为你要用一生去忘记他”,看到这句话,先是心痛,而后想起了那个我用整个青春去爱的人。你看,经过了这些年,无数次告诉自己要忘了他,努力了这么多次,还是会一次次的记起,又记起。
你不知道会在哪个瞬间看到一些与他有关的文字,在哪个街角看到一个像极了他的少年,抑或只是在很好的天气里看到窗前的绿叶在发光,忽然想起那是他最爱的颜色。他就像你的血肉,遍布身体各处,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割伤手指,扭伤脚踝,你为此懊恼不已,却无法将其真正躲避。
多么困难啊,忘记一个在最好的年纪里爱上的最好的人,可能几年后,他已不再是翩翩少年可能他变黑了,也不再幽默风趣,接着他的穿衣风格越来越像是一个成熟的男性,而不再是你喜欢的白衬衫。但这所有的一切,都不能抹杀你记忆里的他。你开始试图寻找曾经的他:某个闲暇的午后,你的手指不知怎么就点击了许久未进的他的社交媒体,然后你慢慢拼凑起一幅图画,关于你远离他的日子里,他整个的生活。你知晓了他现在的生活,更清楚的明白,那最好的时代已经远去。更多的是你怅然若失,因为找不到青春的影子。
可惜爱你太早 不能陪你终老无论是否难以忘记,无论是否不再记起,我们都应该庆幸有过那样的岁月:你为他摊开掌心中的那颗糖开心了一天,他仰头喝下你送的水时微微发红的脸,你也记了一个曾经。
那天他穿的白衬衫,好像随着食堂里白米饭氤氲出的烟消失不见。
岁月把拥有变作失去。可我们啥都不能说,只能装着笑,拱着手,乐呵呵的接受,末了还要绞尽脑汁加几句感谢的台词。
我会永远想念你,那爱笑的眼睛和潇洒的酷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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