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茗
你有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每当你想起他,就好像闻到了花香,听到了鸟鸣,好像微风拂过脸颊,阳光洒在身上……你的世界再喧嚣繁杂也会因为想起他变得悄然静好,因为想起他,再无趣的时光都有了余味……
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期待每周一节的体育课,却清楚地记得有个傻姑娘每次都会很认真地在篮球场找到某个人的身影,有时候忘了戴眼镜,就眯着眼走到球场边缘去瞧,虽然眼睛有些累,可她喜欢视线落在他身上的归属感。她也喜欢打球,尤其喜欢在篮球场旁打球,因为她想着他万一也会注意到她然后跟她打个招呼呢,就算不会,也可以离他近一些,她喜欢离他近一些。
我忘记,是什么时候开始期待每一次去食堂或是出校门的偶然相遇,却记得那个傻姑娘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他的背影然后跟着他的脚步走的傻逼样。是的,她喜欢跟着他的脚步,就好像是他带着她走一样。虽然他的步伐很快,腿很长,有时还会带着风从她身边跑过,虽然她跟着走会很吃力,可是,她还是喜欢。
有人说,朋友比单恋更坦荡。其实,何止更坦荡,只是,也少了许多期盼。
我想,她可能永远都忘不了在高三的某一个下午,她和他一起回家,阳光透过窗户零落地洒在他的白衬衫上,他戴着耳机站在她的身旁安静地看窗外的风景,她拿着他的MP3认真的翻看他的歌曲目录。周围的嘈杂像被什么屏障挡住,她突然觉得时光静好,岁月温柔,余生再长可丈量。
还有一次,他陪她回初中,两个人走在小镇的马路上聊天,虽然内容是他的那个她,可她却一点也不伤心,因为她想要多了解一点他的日常,哪怕从来与她无关。还有,她喜欢他脸上的那种自己察觉不到的幸福模样。她记得他生病了却还是站在冷风吹来的方向,并不宽阔的背却生出一种能帮她遮风挡雨的力量,大概,是女孩子都太爱幻想。她多希望,能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没有尽头,因为,这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为数不多的时光,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要珍藏。
据说,以好朋友的名义喜欢一个人,就可以看到这个世界上最远也最近的距离。以前我不懂,现在明白了。最远的距离,是对他而言,你只是朋友,你永远都够不到他心里的那个位置;最近的距离,是对你而言,他是梦想,至少你有理由可以站在他身边。
他不知道,她每次发消息给他都要想好久的话题,她想要一直聊下去却又怕他烦,所以就成为那个结束话题先说晚安的人,然后一遍一遍看聊天记录,企图从字里行间找到哪怕一点点他的眷恋;他不知道,她每次委屈难过的时候就想听他说话,一边听一边把头埋到枕头里免得哭出声来,那次他给发烧的她念文章,声音一个字一个字从手机传到她的世界里,旋转,跳跃,慢慢连成一个长镜头,然后充盈整个心脏。我想,那个晚上的她怕是连睡觉都要笑出声来…
人生太长,故事太短,这是一场我花了很长时间唱的独角戏,还有很多戏份来不及登场。可还是要谢谢生命里的那个L先生,谢谢你不经意地配合我的演出,虽然这结局,是把沉迷其中的傻姑娘叫醒,但好歹不是曲终人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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