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评述:这里没有对“义”有展开的讲述,但是提供给了我们三点信息。一是义理实际上是信的约束条件,“信”在“五常”之仁 10中有提到,说的是有能力让别人知道,即让别人信的意思,这是相对于诚(真心实意对别人好)而言的。但是我们让别人相信,不能用一味地讨好来满足别人。就好像领导需要对下属好,但是不能够总是跪舔和宠着他们一样。当他们做错的时候,根据义理,需要指出来。这么看来,符合义理且指出来不也就是另一种让别人相信嘛?二是,华杉在书中也提到了“义”的含义,即“事之宜也”(by朱熹),也就是说义就是合情合理的规则,这也是为什么义组词的时候总是在道义、义理中出现的原因了。三是思考为什么信近于义,就可以兑现诺言呢?因为让别人相信如果自己不相信(自己不相信是因为不符合义理),自己是不会坚持做下去的。
《为政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评述:义在这里指的是应该做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成语,即“见义勇为”。
《里仁篇》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评述:我最推崇的是反向思考法,即做什么是“不义”的,因为做到“义”难,但是至少我们能够每日三省吾身,把“不义”的事情杜绝。这里有两个不义的事情,即嫉妒(适,即敌视)和羡慕(莫)。我们通常说羡慕嫉妒恨是因为我们自己依赖于情绪做决策,而如果决策的法则和条目很明确(即义理),那么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呢?譬如羡慕一个人的财富,如果是合理取得的,我们为什么又要嫉妒呢?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评述:追求利益没有问题,这是个人的价值观。追求义理更好,这是普适价值观。大家都知道后者好,但是后者需要长期见效,甚至不见效。你选择什么?很多人觉得人生苦短,还是选择前者吧,这也没有问题。但如果选择了前者还想披着后面“义”的外衣来标榜自己就有问题了。再说回来了,很多人担心未来没有结果和我在介绍“仁”总结篇那一章“干预措施”环节的第2条类似,即“当下心不安,未来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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