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1 星期一 晴
喜欢分两种,一种是你知道自己喜欢,还有一种是你原不知道自己喜欢,被人撩拨后,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那种喜欢。个人观点,第二种喜欢更有趣味。
我们看书,我们看一些优质节目,说到底可能就是要去发现那些,我们原本不知道的自己喜欢的某些面。话说的有点绕,举个例子你们都懂了。
1.我为什么买《烛烬》。
我已经两三个月没再买书了,前段时间只是时不时去图书馆刷《明朝那些事儿》。平常多是听道长的《一千零一夜》,道长介绍好书的一个节目。一路听下来,道长推荐了至少二三十本佳作。部分书一听就知道不是我的菜,还有部分书符合我的口味,但还不足以让我有购买的欲望。唯独是这本《烛烬》,我只听道长讲了五分钟,第二天我就买下了这本书。
道长开头好像是这样说的:男人的一生中一定有个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一起长大,一起甘苦。《烛烬》讲的就是这么一对朋友,尤其讲到了背叛,最好的朋友之间的背叛。从那次背叛之后,两个人41年没再见过面。41年后,两个人再次见面,感情依旧真挚,那是一种仇恨也毁不了的真挚。二人再一起复盘起当年的那件事情。
友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之一,背叛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的事情之一。友情遇上背叛,友情最后战胜了背叛,这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我简直不能太期待。
遗憾的是这本书我读的很慢,之前我以为凡事慢下来都好,因为这个社会太快了。可我现在发现,低于正常速率的慢,只会让人怠惰,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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