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为了证明智能的独立性所做的尝试(至今仍然有许多人这样做),并不能使人信服。究其主要原因,是他们只依赖一个,或者至多是两个方面的线索。他们在证明存在着不同的“智能”或“才能”时,要么仅仅依靠逻辑分析,要么仅仅依靠学科教育的历史,要么仅仅依靠智力测验的结果,或者仅仅依靠从对大脑的研究中获得的信息。这些各自从单一视角出发所做出的多种努力,没能获得相同的智能种类的清单,因此就使得关于多元智能的主张似乎很难站得住脚。
我论证的途径是完全不同的。我在形成多元智能的主要论点时,反复考察了来自不同渠道的、到目前为止似乎互不相关的大量资料。这些资料是关于超常儿童的研究,关于显示出特别天赋的人、脑损伤病人、白痴天才、正常的儿童、正常的成年人、从事不同领域工作的专家,以及处于多种不同文化环境中的人的研究。我们将这些来自不同渠道的证据,加以汇总,便得到了(我认为也部分地证实了)候选智能的初步名单。由于某种智能可能在相对独立生活的特定人群身上发现(或者在其他正常人群单独生活时不能发现),还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某种智能在特定人身上或在特定文化环境中,可能得到高度的发展。又由于心理测量学家、心理实验专家以及(或者)特定学科的专家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准确定义一种智能的核心能力,因此我在一定程度上开始相信,的确存在着某些种类的智能。当然,如果哪一种候选智能全部或者部分不符合以上这些线索和证据,就应该将那种智能从候选者的名单中剔除。在日常生活中,就像我即将证明的那样,这些智能通常都和谐地运作着,所以它们的独立性可能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当通过装配恰当的棱镜观察之后,每一种智能的特殊本质便清晰地、常常也是令人吃惊地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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