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洋彼岸这个国家,网民自觉不自觉分成三个阵营。第一种是外国月亮比中国圆类型。觉得洋人是高度文明的人种,社会也及其民主,人人平等自由,如同世外桃源。总之洋人放一个臭屁,他也觉得是巧克力口味。
第二种是极端仇视恨不得把米国从地球上抹杀类型。比如一些网络愤青,天天叫嚣抵制日货、抵制美国,天天群里发一些脑残文,说中国人三个月不买美国东西,美国必然经济崩溃,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回了一句:最早的局域网诞生于米国。你最好把网也戒掉。顿时哑口无言了。
第三个如我等普通百姓,没有机会也没有财力去美国定居,从而真正感知米国的真实生活,最多是趁着年假来个十日游之类,也是走马观花,道听途说。好在现在资讯发达,可以从各种新闻,书籍上了解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超级大国。
提起米国,我不由自主想起一部大部头的书,《肯特家史》,一共八本,作者约翰杰尼斯。想要了解这个年轻的米国的来龙去脉,这本书无疑是一本精彩的文学读本,更是一本美国历史书。
这本书是一个家族两百多年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记载,他和美利坚民族同生死 共存亡,见证了一个伟大的民族从幼小到成长的艰难蜕变。(原谅我用伟大这一词。因为除了中国民族之外,真的还有为数不多的民族配得上这个词。小日本除外)
这个家族的老祖宗肯特,只是一个法国没落贵族与仆人偷情后的私生子。这一点是米国人的伟大之处。可以这么说,当时第一批乘着五月花号踏上美洲大陆的白人,大多数称之为人渣也不为过。但正是这些流放的政治犯,不得意的教徒,冒险家,街头混混,私生子成了这个民族的创建者。
肯特家族经历了这个民族弱小到成长的每一部艰难曲折之路。
衣衫褴褛,武器落后,一群乌合之众凭一腔热血与当时最强大的英国开战,最终取得了独立。这个又与我中华民族八年浴血抵抗日寇又极其相似。
筚路蓝缕,开发西部,血腥侵占原住民印第安人土地,包括到西部淘金,每一步都浸润着鲜血和暴力,还有愚公移山般的强大生存意志。
还有米国的南北战争,亲兄弟由于各自的机缘不同,信仰不同,走上不同的道路,甚至战场上兵戎相见,这一点又与中国何其相似。
总之,米国能够在数百年成就超级大国的基业,不是没有理由的。我们要想超越别人,不能只是空想和喊口号,而是坐下来慢慢研究对方的优点和缺点。中华民族屹立五千年不倒,是四大文明古国唯一幸存的文化,其中善于学习和变通这一点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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