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印第安纳波利斯号》,讲述了二战期间日本潜艇鱼雷击沉了一支美军舰队。
在挣扎生死的瞬间,一位日本军官说,不能救,他们是敌人。而另一位不忍的回答,可他们首先是人啊。
在《犯罪心理》里,当受害者是妓女、流浪汉时破案进展往往会不自觉的被搁置延误,Hotch说,可她们也可能是母亲,是妻子,是姐妹。
和平年代里的硝烟,其实更多是以成见的方式来表达攻击吧。
没有炮火连天,却用种族、国家、信仰、甚而是兴趣爱好、热评观点划分出了一片片对立的战区。
纷繁复杂的歧视,可能只因为沉浸于一个大众普遍认同的环境里而难以自觉。
高中的语文课上,老师曾经念诵过一个小故事。
梗概出来是近七十岁时的钱老先生为护杨绛而和蛮横的年轻邻居打了一架。
文章里多用文人侠骨来点评,老师莞尔一笑,觉得很可爱。
多年过去好似依然很难将混乱暴力的场面与“可爱”相联系。
以暴制暴与真性情的界线究竟在哪里呢?什么样的伤害是值得被喝彩颂扬的呢?
是次数的区别吗,是当事人的身份或一贯的品性吗,还是事发的立场呢?
大学考驾照的时候,教练是个特别严格而暴脾气的人。
不仅仅是言语上的剽悍,也有过因为打方向盘不小心开了雨刮器而被凶到拿着教鞭把手戳破的时候。
记得科三练路考,大家都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上路,难免紧张犯错。
轮到一个男生的时候,已然记不清对方是哪里没做好,教练就一掌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其实车内的几个人几乎在不同程度上都经受过这样的体罚,我们只是保持沉默,再在训练后互相吐槽调侃几句缓解彼此的尴尬与羞耻感。
而那个男生不一样,他停下车,用几乎咆哮又克制的声音朝教练吼,你不准再骂我、侮辱我,也不准再动手打我!
教练先是恍若一惊,似乎难以置信他的表达,尔后车内一片沉寂,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教练道歉并安抚了那个男生,我们再次上路。
自那之后,我们再没有被教练体罚过。
我觉得那个男生很勇敢,也保护了大家。即便现在想起似乎也是一种健康的愤怒。
可是在那之后我也几乎不再和他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不自觉的恐惧,这样的恐惧远胜于教练带来的压力。
至今我都没想明白究竟是什么带来了这种回避。
是因为恐惧那一刻坐在车里的自己觉得可能会命丧于一个情绪失控的人吗?
还是因为他挑战了我们努力忍受极力去讨好的权威呢?
我不知道。
只是最近做咨询听着来访者的叙述,看着网上一个接一个的瓜不断爆料出来时。
突然感到这些细碎念头力量的强大。
当愤怒的指责发生时,有一部分人总是会不自觉的去内省自己的错误,直至内化认同后采取竭力的讨好来“弥补”自己引发“冲突”的过失。
就像小时候总是经历讽刺式教育成长的孩子会不自觉的去强迫性重复这样的体验。
总要在被质疑、被打压的环境下才能爆发出最大的反弹式努力。
也因此有不少人被扭曲,认为鼓励无用,爱无能,惟有恨意最激发斗志。
但事实上,严格的爱并不等同于控制或伤害,而是有规则有边界的克制保护。
每个人,尤其是幼年的孩子,并不必承担照顾他人情绪的责任,为他人的情绪自责。
爱不能也不该成为施虐的理由与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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