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第一次牵手是什么情形?
好像是在一个天台上。
那天晚上,组员们为他践行——学美术的应该知道,艺考之前都有一段时间的集中训练。还记得那天晚上吃的是烤鱼,他喝了一点酒。小镇的娱乐场所不多,饭后无处可去,于是他带我们到他们的秘密基地,我们叫它“十七层”。
他们指的是他和他的爬墙仔联盟。那时候他们很喜欢跑酷。仿佛受到人类想要像鸟一样飞翔的遥远呼唤,在楼顶上飞来飞去似乎能体验到短暂的绝对自由。在他们体验过小镇里大大小小可以奔跑跳跃的地方之后,仍然对这栋楼的天台情有独钟。因为爬上顶层框架后,相当于十八层楼的高度,在这里足以俯瞰小镇全貌。在一个慵懒的午后到这里晒太阳更是再好不过,因为那一刻这个世界仿佛只属于你,而蓝天更是触手就能紧握的。
楼顶还建有两层楼的会议室。因为楼房尚未竣工,会议室还没有投入使用,只留了一扇小窗以通风,因此常有人爬窗而入,进入一层的会议室。里面的空气是通风不足的沉闷,只有简单的会议桌和沙发,但是四周墙壁全是玻璃,面向街道的那一面落地窗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主人把它做成飘窗式,我们就坐在软塌上谈天说地,看楼下街道上的行人与车辆被暖黄色的灯光镀上一层金黄。
兴许是技痒难耐,他提议去“爬墙”。我们当中的软妹子自然拒绝,就连另一个汉子也拒绝。于是恰好上厕所回来的我就被他连拉带拽地忽悠“上墙”了。
还记得那时候外面飘着蒙蒙细雨,灯下的雨丝发着光。抬头看天,无星无月乌云密布,真真是个月黑风高之夜。站在十八层楼的高度上,战战兢兢。我通过不迭声地骂他来壮胆。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表情,我也无暇顾及他的表情,只顾专注看好脚下。他可能是笑了吧,因为我原形毕露,把一学期的脏话都贡献了出来。
于是在这样的高危环境下,我们牵手了。
记不清是谁先伸的手。
爬墙的时候手上沾了泥水。两只脏兮兮、湿漉漉的手轻轻握在一起,会错觉是手心出了汗。
他拉着我走到更边上,鼻尖扫过淡淡的酒香。如果楼下的人抬头看,简直是双双跳楼殉情既视感。我呸。
不敢往下看,只好往远处看。那是我第一次俯瞰小镇的夜景。一些原本熟悉的街道换了观看的角度,竟有些认不出来。这个生活了多年的小镇在彼时竟变得有些陌生,一如身边这个每周都要见五天的人,也好像才刚刚认识。
他也是这样的感受吧,因为他说,没想到你个子那么小,倒挺敏捷。那么短的腿也能爬上这么高的墙,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好吧,他还是他,一刻不黑我就浑身难受。
我们没有做《泰坦尼克号》的经典动作,因为那时我正忙着忍住把他推下去的冲动。
后来雨越下越大,他又拉着我爬进第二层的会议室避雨。说实话,一开始要我翻窗户我是拒绝的,因为窗台很高。可是因为他刚才的那一句话,心里憋着气,干脆抛开所有的矜持,大展身手,让他再刮一刮他的近视眼。
他先进去,我后面跟进。原本是一个帅气的落地姿势,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两腿一软——当时的情形大抵就是小偷翻窗进屋,却在落地瞬间看见屋主人好整以暇地站在你的面前,可以想见后面的情形就是被五花大绑,送交官府。
我承认那一刻被吓得魂飞魄散。待到眼睛渐渐适应屋内的光线后,才看清原来是屋里立了一尊小平爷爷的塑像。其作用应该是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真言一样吧。
总之,那是一个奇妙的夜晚。
那个夜晚,谁都没想到有一段爱情正在慢慢发酵。
时隔三年,再爬到顶层框架上的情形有所不同。不知道是因为白天比夜晚能更真切地感受到脚下的高度,还是因为越长大越怂包。这一次站在框架上,连腿都伸不直,更别说站到更边上了。那一天,冬风比阳光烈,裸露的皮肤被冻到麻木,风从牙缝钻进肚子里。大抵像个风中行走的傻子,没有了当年俾睨暗夜的气魄。
不过相同的是,身边站着的,仍旧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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