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无刃,何需缅伤(1)

作者: 莫微凛 | 来源:发表于2016-03-07 13:00 被阅读64次

    我杀了人。

    独自一人。

    我把刀藏在胸口的位置,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到冰冷的刀刃,这很有利于我保持清醒。在出手的那一刻,我还想着于之槐的眼睛,那时候我撒着娇问他,要是遇到歹徒欺负我怎么办,他宠溺的摸摸我的头,谁要是欺负你,老子在刀刃上抹点肉毒杆菌毒死他。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口一个老子的,我想这和他早年沉迷游戏有一点关系。

    不过还好,我还记得母亲的话。

    她说,男人的话,永远不要相信。

    我记得了。

    所以我成功了。

    我才不是那些哭哭啼啼的女生,被人绑了就尖叫一声昏倒过去,或者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我没有那个资格矫情。

    老王眯着细小的眼,告诉我父债子偿。

    我说,我不是他儿子。

    老王显然心情很好,还有兴趣和我玩文字游戏。

    他说,你当然不是他儿子,你是他女儿嘛。

    很显然,他肯定没有预料到,一个女孩子会随身带着一把小巧的瑞士军刀防身,还带了刀鞘伪装成项链的样子堂而皇之地挂在胸口,这是那个男人,从生理学上讲是我父亲的那个男人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成年礼物。哦,忘了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亡命之徒。

    我对老王说,你想对我怎么样,直接说吧。

    老王笑了起来,不愧是莫家的女儿,爽快,很简单,一条命。我看你这丫头还挺好的,我会让你去的没有痛苦。

    我的父亲,借了老王高利贷,过期不侯,不听他苦苦哀求,直接打断了他一条腿。所以老王对我心存怨怼,我还是理解的。

    但是理解归理解,我可没有圣母到因为理解同情把命给他。

    而且,理由还是因为那个男人,那个我叫父亲的男人。

    这不值得。

    我可以保证,我在出手的那一刻,老王也绝对没有感受到太多痛苦。我看着他吸完了那支烟,慢慢朝我走过来。

    再近一点,再近一点。

    我瞄准了他的心脏。

    我的手速是那个男人亲自训练出来的,堪比闪电,老王绝对没有想到我已经解开了绳子。

    在他离我只有三步远的时候,我行动了。

    如果是拍电影有慢镜头的话,你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我做了一个捧心的动作,从胸口出扯出了什么,然后一把刀,一把戴着寒刃的刀,从我的胸口处,在空中划出一道利落的弧线,刺进了老王的心脏位置,我看见了他微缩的瞳孔。

    我不会有什么过于花哨的动作,那纯粹是浪费时间。

    血从老王肥厚黝黑的胸膛处涌了出来,真恶心。

    我把刀从他的胸口处拔了出来。

    血流的更多了。

    我苦笑了一声,那个地方生产的刀还真是不错,怪不得于之槐宁愿与我分手也要去那里留学。

    不过不重要了。

    我不再是那个莫微凛了。

    也许现在的结局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我扫了一眼四周,我知道我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其中最可能带给我麻烦的,就是这炳刀。

    薄如蝉翼,削铁如泥。

    一般来说,这种刀在炳口衔接处会稍稍脆弱一点,这是那个男人教给我的。这刀经过他的改造,我对它的性能很了解。我使了了巧劲,利用水泥地的硬度和摩擦,掰断了这炳刀。

    我把刀刃丢到了老王的圆鼓鼓黑漆漆的肚皮上,刀刃上除了他的血,不会有我的任何证据。但是我把刀柄收了起来。我没有那么蠢,沾满了我指纹的东西,我不会随随便便找个地方丢掉。

    那个男人也告诉过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所以我选择依旧贴身戴着它。毕竟是有着极其精致巧妙的伪装,虽然形状奇怪了些,但是精致程度绝对不会让人想起它原来是一柄刀,上面有着极其锋利的刃,还挂着一条人命。

    我冷静地从老王身上找到了打火机和手机。

    然后,我离开了这个用来绑架我的小木屋。

    我只是带走了刀柄而已,但是屋子里有更多指向我的证据。

    我勾了勾嘴角。

    既然如此,那就都毁灭掉好了。

    找了一点草,扎成一个草球,然后,我点着了打火机。

    连同那个“火球”,一起丢向了木屋。

    老王,看,顺便给你火化了,替你那个因为赌博而负债累累的家庭,省了一笔火葬费呢。

    我静静地看着燃烧的木屋,也许不一会儿,就会变成一堆灰烬。但是我要快点离开了。

    我慢慢看着火已经燃了大半,就算老王刚才没有死,也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我并不担心会引来人,这多亏了老王,把我藏到了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真是一块好墓地呢。

    我打开手机,只有一格电,足够了。

    我拨通了那个男人的电话。

    三天后,那个男人的人找到了我。

    是一个很爽快的小麦肤色的男孩子,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但是像我们这种人,都知道,这绝对不是他的真实面目。只是伪装罢了。那个男人派来接我的人,定是心腹,怎么可能是个涉世未足的家伙。

    嘿,我是南山,你叫什么!能让莫哥来接的人……他眼神玩味地从头到脚打量我。

    我并不意外那个男人并没有告诉他我和他的关系,在那个男人眼里,我只是他的一个产物而已。

    我闭上了眼。

    我叫长欢。

    我并没有说谎。

    女人曾经告诉过我,不要轻易的说出谎言,因为一旦说出,就意味着要说无数谎言去弥补。

    虽然现在的我,叫做莫微凛。

    以前女人养我的时候,我是叫做长欢的,只是后来女人死了,我跟了那个男人身边,才改了莫微凛这个名字。

    南山说,好名字啊,给你取名的人一定希望你一生平安喜乐。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是啊,长欢,长欢,真是个好名字。

    可惜我姓莫。

    莫长欢。莫得长欢。

    倒成了诅咒一般。


    微凛有话说:恩,第一次写这种暗黑系的连载呢,不喜勿喷。感谢点赞(。ò ∀ ó。)么么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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