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讲了秦始皇坑儒,这次来讲讲焚书。
即便政哥是我男神之一,但是作为一个客观记录的作者(吐槽妹子),我还是必须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和坑儒的冤枉不同,秦始皇焚书是真事。
但是!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首先,我们还是按照惯例,关门,放史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在“坑儒”的前一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
当时秦始皇在咸阳宫招待臣子,仆射周青臣恭维他说,以前秦国那么屁大点地方,现在竟然拥有九州之地,都是因为有陛下您啊!如果话到这里就完了,后面其实就没什么事了。但是周青臣偏偏提到了一点,“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皇上您大公无私,没有封自己的儿孙为王,而是以郡县制取代,此功德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皇上您真的好伟大哦~
凭良心说,虽然周青臣这话恭维的成分居多,但他竟然无意说中了一个事实:中国自秦以后,的确都是以郡县制为根本,秦始皇果然是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啊(大误)。
然而这话放在那时,却是很有争议的。
所以博士淳于越马上就跳出来反驳了:“郡县制有什么好的?不任用自己的家属,让别人来替自己管理百姓,万一有人篡权,家属连兵都没有,打什么打?!分分钟就被瓜分了好吗!”
关于这次争论,历来大家的注意点都放在了“师古非今”上(因为后来李斯借题发挥了),但其实我们光看淳于越针对的点,他其实不是在说古时候多么好,而是古时候的封建制(以子孙宗亲为王,分封领地,皇帝在其领地里没有直接权力)有多么好。
关于郡县制和封建制的问题,虽然现在才有争论,但早在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才统一天下的时候,就决定施行郡县制了。他的理由恰好就是儿孙子弟封王,结果反致祸端,“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周朝那是前车之鉴,后来的惨剧,举两个离秦朝最近的例子。西汉的七国之祸,西晋的八王之乱,都是因为家属们掌权太多。到了唐代,柳宗元还写过《封建论》,痛批了一顿封建制,认为郡县制“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才是真正合理的制度。
不过秦始皇毕竟不能未卜先知,他和李斯当时大概也是模模糊糊觉得,周朝施行封建制出了大乱子,要安稳还是得郡县制。但之前没人做过这件事,谁也说不好到底哪一种效果才比较好,万一郡县制错了呢?
秦始皇心里也没底,所以听了淳于越的话后,他没有马上下定论,而是让大臣们来讨论下这个情况。这里要注意的一个点是,“始皇下其议”,就是始皇帝让所有大臣都来讨论一下,虽然最后只记载了李斯的意见,只能说他代表了绝大部分人的意见,所以光说是李斯煽动的,恐怕有点欠妥(好吧你也可以说其他人敢怒不敢言)。
然而我们都知道,作为《史记》中的绝对反派,只要李斯一出场,事情就大条了。
他非常愤怒地说,郡县制怎么了?!郡县制!怎!么!了?!我政哥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政治措施,是你们这群傻X能懂的吗?!(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然后...然后...
然后他就直接跳过了郡县制和封建制到底哪个好这个问题(懵逼脸)。
可能是觉得这个问题太蠢,完全不值得讨论吧(摊手)。
模糊掉这个愚蠢(淳于越质疑)的问题以后,李斯接着说,现在天下统一了,法令也建立起来了,百姓好好种田,读书人好好学习法典才是正道。天天在这里瞎逼逼,没事整些幺蛾子出来,扰乱民心做什么!还有啊,不学法典就算了,这些人还办私学,国家出台一个政策,他们就在背后说三道四,再次扰乱民心,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觉得!第一,我们要禁私学,第二,我们要烧书!免得这些人再用自己的知识惑乱百姓!这种大事,皇上你就从了我吧!
我们之前说过,秦始皇最不能忍的就是别人挑战他的权威,可能引起百姓暴动,所以这种大事,他自然是要从了李斯的。
这两条都是为了推行愚民政策。禁止私学很好理解,我们先说焚书。
焚书具体是怎么回事呢?第一,不是秦国的典籍,都烧掉;第二,像《诗》《书》,还有诸子百家这些书籍,除非你是博士,不然不许谈论,也不许私自收藏。第三,我们秦朝,是提倡务农的,所以医药卜筮种树这类书,你们可以留着。还有啊,国家鼓励大家学习法律,所以你们也可以拜“吏”为师。
对于这样惨绝人寰的法令,我们后人,尤其是古代知识分子和现代人的脑补是:经历了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思想蓬勃如此灿烂的时代后,这条法令出来,全国上下必定一片哗然——妈的还不让人有思想了啊!
是这样,但也不完全是这样。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焚书这个事,并不是秦始皇开此先例的。
他们老秦家的商鞅,早就做了。《韩非子·和氏篇》中记载,“商君....燔诗书而册法令”,商鞅当时焚烧诗书,建立起法令,让大家好好种田好好打仗,不要没事瞎逼逼,国家才能强盛起来。可能有人要说了,万恶的法家!该死的商鞅!活该后来被车裂!然而,这件事,其实也不是商鞅带头的....《孟子·万章下》里提到,“北宫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北宫问孟子周朝的事,孟子说,具体的已经不知道了,因为诸侯都怕人们知道了,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所以把那些书籍都销毁了。
因此,焚书/销毁书这件事,古已有之(话说李斯你觉不觉得很打脸,你口口声声说不要效仿古人的!)。
其次,禁止私学。这件事其实并不是禁止私学本身,而是禁止在背后妄议国事,禁止整天夸夸其谈,逞以口舌,而不踏实做事。当然,秦始皇他们认为的踏实做事,就是务农或学习法典(太实在)。
不过,这种禁止妄议的政策,也不是秦始皇的创新。还是他们老秦家的商鞅,“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史记·商君列传》)。人家开始觉得商鞅颁布的新法不方便,后来觉得挺不错的,私下说一说,商鞅都把人家流放了,吓得全国上下没人再敢议论新法,只好专心种田。
商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其实和秦始皇李斯的想法一样。《商君书·垦令》中说,“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大家没文化,就可以好好种田了。
这话放在现代,就是个笑话,但在那时,你必须要承认,其实是有效的,所以很是被一些人推崇。这些人里面,不止法家人物,还有道家的老子。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使民复结绳而用之”。什么意思呢,就是让人们回到没有文字的结绳时代,然后“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过着安定平静的日子。老子还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是公然提倡愚民政策啊!该不该把老子拖出去打死!
然后,作为一个吐槽小能手,宝宝再次想说,李斯你自己觉不觉得很打脸,你口口声声说不要效仿古人的!
即便有前人(错误性)的引导和实践,这条法令如果真的按照李斯提议的那样,严格实行下去,估计全国都要沸腾了。所以秦始皇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全部烧了吧,烧一些收一些,反正我的宫殿大,藏书棒棒哒。
于是我们在《史记·李斯列传》中可以看到,“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收,是官方没收了,去,是官方销毁了。何况法令本身也说过,如果是博士,是可以学习这些知识的,这也是“学在官府”的由来。
所以所谓的焚书,的确是做了,但并没有烧完。
后来秦末,刘邦入关,萧何跑去把秦朝收藏的律令、图书都搜刮出来了,所以刘邦才能知道“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
两件事都讲完了。
很显然,焚书和坑儒,无论真假,其实是两件事,但为什么后世要说“焚书坑儒”呢?
我想,可能是因为,第一,焚书和方士逃窜,两件事发生的时间比较接近,第二,秦始皇禁止私学这个事,虽然诸子百家都有影响,但因为这是一次博士淳于越引发的悲剧,所以可能儒家首当其冲。加上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儒生们掌握了主流话语权,以至于后世逐渐将两者联系起来,认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独创了新的愚民方式,施行暴政,最后导致二世而亡。其中对法家的贬斥,也不言而喻。这如果要细讲,又要涉及到儒法火并,还有汉代文吏与儒生的融合了,所以我决定不再深入八卦了(喂!(#`O′))。
不过,该灭亡的还是躲不过灭亡的命运(什么鬼)。秦始皇千辛万苦建立了最大的中央图书馆,还拉了全国那么大的仇恨,然并卵,项羽入关,一把火把他的宫殿给烧了,里面的书,也全都木有了...木有了....木....有....了....
所以杜牧痛心疾首地说,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我也觉得...可怜焦土!
然而《圣经》告诉我们,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过了几百年,南北朝的时候,也有一个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学习秦始皇然而超越了秦始皇,以一己之力焚烧了十四万册图书.....
欲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喂你严肃点!)。
参考文献:《史记》《荀子》《孟子》《管子》《道德经》《韩非子》《商君书》《吕氏春秋》柳宗元《封建论》杜牧《阿房宫赋》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吕思勉《秦汉史》马执斌《“焚书坑儒”辨》李开元《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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