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对香港问题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解放战争摧枯拉朽,势不可挡。当时港英当局认为,丢失香港只是早晚的事,于1948年12月,颁布了《香港防卫军条例》,准备“文”、“武”两手来应对香港之变。
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做出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决策。
1949年初,全国大局将定,毛泽东与斯大林代表米高扬谈话,认为,中国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他认为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于是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策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