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
社会交往,往往第一映像是一个人的穿着,很少见到打扮时髦的美女与灰头土面秋裤外穿的乞丐攀谈,可见衣服的重要性。至少上帝早在人类出生之前就意识到这一点,毕竟他弄出来的亚当夏娃都知道用树叶遮挡下体,可见上帝本人是不会光腚做此创举的,更不要说同造人类的女娲了。小时候笔者对衣服的概念不是很深,只当那是块遮羞布,加上母爱无限,常常夏天也身披棉服,再加上年少轻狂不讲究卫生,常使得同龄人误会我少无可依加入丐帮。
到了初中笔者的着装更是不堪入目,常常上身着天蓝色超薄v领衫,不仅轻便而且凉爽,不幸天降大雨,那领衫变成透明衫,使得上身几乎裸体有辱礼节。所幸裤子是紧身铅笔裤,躲过了全裸的后果,不料尴尬不请自来,由于过于紧身,导致内裤夹住股沟,尤是难受,一动起来那深沟处仿佛突受袭击,痛苦又外向内直捣黄龙,苦不堪言,眼泪欲夺眶而出。好像国足队员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带球出界,转播镜头里表情狰狞,哭天喊地悲痛欲绝。只得放弃挣扎,静止不动,恳求那痒痛结束。表面上却装作镇定自若,奈何此时上身不幸赤裸,且一裸再裸,终于全裸。只好曲线救国下蹲身体假装系鞋带来掩饰尴尬,边低头边祈祷韶光似箭。没想到真的中箭,由于身体幅度过大,原本薄如蚕翼的最后一道防线受尽折磨,向峡谷深处发起了最后的进攻。非人能受之苦哉,于是决定狂奔而走只求快点解脱,忍无可忍只得对准痛处使劲掐,边跑边隔着裤子捏着内裤向下扯,仿佛臀部吃了枪子。一女生路过,见雨中一人袒胸露乳一瘸一拐的狂奔而来,大惊失措,龇牙咧嘴,欲一决死战。幸运的是在同学的解释下,与她解除了误会,遂对衣服重视了起来。后来同学告诉我“男人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穿着漂亮可吸引美女,反之不然。我恐凤姐临幸,慌不择众。于是更加重视起来衣服。
初中时候流行“精神小伙”套装,顾名思义就是穿上去自己觉得很精神,但是别人觉得神经。一开始它的受众群体只是应试教育的边缘人——社会青年。后来这股潮流就变得和应试教育一样,受众全体变成了集体学生。尤其在我的班里,最后一排突然涌现十几个浩南和山鸡,精神抖擞并且“精益求精”,一时间风云四起。不幸入冬,精神小伙也冻的精神萎靡,棉裤棉鞋加身,集体接受了来自冬天的劳动改造。可惜那时我刚褪下耍流氓的裤子,没来得及赶上这股浪潮,为了不变成潮流的公敌,唯一的办法就是去买衣服。
买衣服需要讲究,现在卖衣服的店员都是人精,往往你的一个眼神就定位你的购买力。眼神极度嚣张,左挑右选都不满意,视衣物为粪便者的往往被贴上土豪的标签。这时候店员们大多会主动上前攀谈,温柔的像开苞的花朵,拼了命的吸收粪土的营养。被吸者毫不在意,大包小包离开,钱币被其视为冥币。一进门就往角落里钻,触碰衣服必迅速翻看价格牌然后又迅速物归原处者,往往被定义为只看不买的人。这一类人往往要对每件衣服亲切的抚摸数以万次,调查户口似的对店员抛出种种问题,然后一件一件的试穿,打开手机拍几张搔首弄姿的照片,露出满意的神情。经验不足的店员往往会认为这件衣服一定会被买下,结果却多是以质量不好,材质不纯,身体过敏等为借口拒绝支付。现在很多店里为了应对这种现象,索性撤下所有衣服的吊牌。这样一来只需店员主动出击,这类顾客碍于面子不得不买,付钱时虽然表面假装轻松自然,心底却暗叫“阿弥陀佛哈利路亚,太上老君快显灵,千万别太贵,千万别太贵”两只眼睛紧盯付款机,又恐价格太高不能接受只得紧闭双眼。“哔”的一声后显示出价格,心一狠睁开眼镜,不料价格已经突破心里防线,双目无神,直挺挺的欲向后倒去。付完钱后七魂走了六魂,一想囊中羞涩,后半个月要靠馒头稀饭度日,最后一魂也离开人间。这一类人常常以女性居多。
太过于正式的衣服不必去买,除非你有那种职业需求。毕竟这类衣服不比金银珠宝, 买回家里有升值空间。当衣服成了二手物品,尤其是这种不常用的正式衣服,最后的命运是永锁深柜,终日与樟脑球做伴。太过随意的衣服也不必去买,毕竟公民素质不断提升,儿时马甲人字拖露出性感肚脐眼的装扮几乎不会出现在公众场合。我的一个朋友梦宇,大夏天和我们去吃大排档的时候穿的很像《乡村爱情》里正要下地收麦的刘能,毕竟朋友之间无需拘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梦宇忽然诗意大发,站在椅子上一会歌颂伟人,一会鞭打腐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好不潇洒。由于他的穿着实在过于随意,结果隔壁桌的一伙人误以为他要对自己的女伴欲行不轨。群拥而上,我们抵挡不得,只能任由梦宇被打的肆意呻吟,痉挛不止。可见,衣服随意与否与器官安全相挂钩。
上了高中以后,衣服更是被光大学子奉为通向异性大门的桥梁。男女见面,好看的穿搭往往令人耳目一新,不仅增加印象分,也可提高好感度。
我有一个同学醉心于研究前卫潮流,每日省吃俭用只为了买上一本时尚杂志—男人装,据说不仅可以满足对潮流知识的及时普及,另一方面模特的性感身材则促进荷尔蒙分泌有利于身体发育。为了研究最新的潮流趋势,闭关半月冥思苦想,总于取得真经。一扫研究学者经费多研究时间长但是研究结果有待商榷的现象,总结“要想变骚,裤脚得高”八字真言。寒冬腊月,卷起裤脚露出半截雪白的袜子,加上闪亮的大头皮鞋,颇有迈克尔杰克逊的风姿。不过这却让我回忆起我那乡下插秧的老表。“插秧”结束,成果喜人,吸引群人目光。唯一的缺点就是成为潮流却遭受寒流,被迫鼻涕直流。
温度和风度不可兼得,果不其然,卷裤脚被迫退出潮流舞台,以面包服为代表的韩国潮流上位成功,走在时尚的前端。起初只是明星亲自示范,奈何中国的明星效应实在强烈,明星穿什么那就一定是民众眼中最潮的,就算他们穿着红裤衩,一定都能够让内裤界供不应求卖到脱销。一时间面包服横行,这种衣服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论胖瘦穿上去都是清一色的臃肿,完美解决了肥胖者的自卑情绪,也满足了对冬天怕冷者的需求。只不过面包服虽然肥大,但是穿上去却显得四肢短小,如同身披乌龟壳,熟人见面时,被缩入壳中的头主动伸出,活像老鳖探头,给人以奇妙感。
主动肥胖者,往往使得被动肥胖者羡恨交加。学校里的胖者忽得面包服如获至宝,如同学生会干部喜得特权,有着便秘者使用开塞露后顺流而下的喜悦和激动。胖的人有了面包服这块遮羞布,终于有了说服自己开怀大吃的理由,只可惜面包服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被后浪拍死在沙滩上。紧身夹克潮流的消息传来,闻之瘦的人欢天喜地,胖的人垂头丧气。
到了大学,穿衣风格更是千奇百怪,一有潮流风声,大学生必首当其冲跟随而去,不仅在此方面,考研上考公上也是如此。问其为何,答曰“他考我也考,他去我也去”。不同民族对潮流的理解也是不一致的,刚上大学第一次见藏族同胞时,以为杀马特重现江湖,担心眼花仔细一看,放荡不羁的发型下搭配的正是葬爱家族标志性服饰,询问之后才得知,原来整个青藏高原都是这种潮流,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文艺复兴。到了凌晨他们也毫无困意,载歌载舞,一舍友劝其快睡,回复道“倒时差”。可见与时俱进的真理也存在有区域性的差异。
潮流的脚步还在不停的继续,而我已经对其力不从心了,到今天还是一副极简风的打扮。所谓的极简风就是扎堆在人群里也很难被关注到,也罢,潮流这种东西就像清晨的雾,想要跑到浓雾深处,却发现周遭虚无缥缈早已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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