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文学风格的思索,有三变。
一变来自王小波和余华。
之前的风格是认为鲁迅张爱玲汪曾祺刘震云马克尔斯的好,其余的都是差的。这些作品都是语言洗炼、精准,用词也比较讲究的。
王小波和余华则不同。两个人都啰嗦。王小波啰嗦起来不讲究文采,讲究逻辑的趣味性。余华本身就不讲文采,啰嗦起来讲究人物的愚蠢和善良。
二变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
这两位之前我是不看的。虽然是世界名著,但我读不下去。因为没有文采。读一段,如果没有张爱玲式的文采,王小波式的戏谑,我就看不下去。
直到看多了哲学、宗教、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的短视频),才慢慢想看一些有思想深度的作品。
因此我看了《卡拉马佐夫兄弟》。
从此惊为天人。
而且顺带着把托尔斯泰也给看了。
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真诚和热烈,是不以锤炼文句为前提的——他要还账,而且自身有癫痫。他几乎是凭着一股情感来写的。
托尔斯泰好些。老伯爵属于现在亿万富翁,生活不愁。但他又不像福楼拜一样斟酌词句,而是把文学当作救赎,当作给社会治病的良方。
你看《安娜卡列尼娜》,明显感觉主人公是思索着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语言平顺,结构均衡,读多了突然觉得:
啊,这才是真正的文笔优美啊。
这就好像一个美女,她不化妆雕琢自己的脸型。她的整个身体都散发着知性美。
三变则来自现代主义文学。
这里面最重要的,是福克纳和卡夫卡。
我虽然不排斥读乔伊斯,但《尤利西斯》不能多读。他还是书卷气的,虽然对白里这么多俚语,可是他学识太广博,就算不买弄也无意识地写在书里。而且他有心做一部让人研究上百年的作品。所以我知道《尤利西斯》好,但却模仿不来。这不是风格的问题,这是学识和志趣的问题。
伍尔夫文笔优美——这种优美不是单纯的文字美。如果单论这个,她比不上张爱玲或者马尔克斯——她是音律感。她有非常要命的韵律感,拉你进去。她的人物偏单薄,但够深,够玩味。她跟李煜很像,没有太多生活,但文风沉郁艰深。
普鲁斯特就更谈不上借鉴了。自《追忆逝水年华》出版之后,称赞有之,但鲜有后继之人。这种散文化的写作,个人风格太突出,而且不好学。
可学的,是卡夫卡和福克纳。
从卡夫卡手里,可以学人物的塑造。许多人写荒诞故事,都直接或间接受到卡夫卡的启发。如果局限在中国,远一点的余华、残雪,近一点的东北文艺复兴三杰,都是。
但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个毛病。他们自身并没有卡夫卡的感悟,而只是借鉴了风格,觉得这个写起来有意思。
卡夫卡可不觉得这个有意思。他只是借这个人物来思考,而没有在玩弄荒诞,努力营造荒诞,为荒诞而荒诞。
荒诞是卡夫卡的直接现实。
(从某种意义上,王小波反而是继承了卡夫卡。他有这样的经历和感触。残雪和余华显然要走得更远,但也更脱离了现实,变成了文学尝试。时至今日,虽然尚无法断言,但先锋文学可以说是失败的。)
从福克纳手里,可以学POV视角,无论是《喧哗与骚动》还是《我弥留之际》还是《八月之光》,都是典范。许多成名已久的大佬,无论写冰火的老马丁,还是帕穆克,都受福克纳的影响。
从福克纳手里,还能学遣词造句。福克纳擅长用长句和繁复的描写,这一点在《押沙龙押沙龙》做到了无以复加的极致。在这些长句中,福克纳抛弃了华美但真正做到了华美。数页纸只有一个段落要求的不是倔强地不按回车键,还要求整段是一个意思,是一层意思的铺展和密密麻麻的链接。
正是从这里,我看到优美文字和炼字的坏处——这两者本没有坏处,但他们的极端和高妙容易产生这样的副作用——意思断裂和思想轻浮。要表达一个思想,真正要做的是无论在气势磅礴还是哀婉凄美之余,都要做到描写的真诚。这一点,无论从托尔斯泰还是卡夫卡还是福克纳,他们都没有丢弃。
而风格,正是思想不坚定的盟友。它有时候可以轻易把思想托出,让它受万众拥戴。有时又软禁思想,让它不见天日,甚至伪造替身。
任何文艺创作手段:卡夫卡的寓言故事,乔伊斯的意识流,福克纳的长句,海明威的对白,凯鲁亚克的疯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掏心窝子,莎士比亚的跳脱与华丽,在他们手里面是一个长鞭,在我们手里都会是一种枷锁。
所以我们写东西时,反而要回到一种本真的状态。我写下一句话不是因为优美,而是它能和我的思想契合,和后面的文字契合。
简单来说,删掉它,是不是影响我要表达的意思。如果是,那么就删掉。
对于风格也一样。如果耽搁了我要表达的意思,那么就改用另外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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