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为啥还有人热衷于出了事找“法律掮客”,被骗不冤枉!
能人都是咋死的,大部分是自己把自己“作死”的。
周末一位老同学X给我发了一个微信信息《“入戏太深”!男子假扮警察2年骗过家人,真民警上门被当成同事》。和我探讨了一下为啥现还有人上此类拙劣的当,为啥此类的骗子都到了21世纪了还是这么的多,并且有着如此广阔的市场?真的如果自己的亲人朋友遇到了刑事案件问题,到底应该怎么保护合法权益?
其实他给我发的这个骗子故事很简单,就是安徽合肥瑶海公安分局侦破一起诈骗案,合肥一名男子冒充警察,在外招摇撞骗,涉案十余万元。两年来,因为嫌疑人“入戏太深”,他的妻子、孩子都被蒙在鼓里,以为他就在公安机关上班。该骗子自称假扮警察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呵呵,你信吗?我反正不信,你要是好奇心爆表,为啥不穿制服去义务执勤、义务抓贼、义务巡逻呢?为啥专门声称能给人办理取保候审,能去看守所捞人,借机敛财呢?其根本目的还不是为了骗钱。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诈骗已被瑶海警方刑事拘留。
其实,此类了骗局很拙劣,很多细节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骗子只说是“刑警队”的,从不敢提具体哪一个刑警队,担心暴露。从来不敢带委托人到自己工作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里面去。骗子从网上采购的警服也经常挂在车里,平时穿的都是标志不明显的T恤,不敢名目仗胆的穿警号、警衔明显的制服。委托人只要稍稍用点心就能发现端倪,可是就是出于所谓的相信“能人能办事”,“内部关系”,“熟人运作”就放低了自己的智商,被人收割了智商税,可谓是自作自受了。
我在工作中就遇到过此类的骗子,这类人物基本上都搞的神神秘秘的,经常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在交往中都不称其真名,代而取之的就是某某总、某某哥、某某队、某处、某局。有时候拿你钱的时候很果敢,你给这个冤枉钱的时候也不可能让人家给你打条子,人家骗子也不会接受你的银行转账,都是现金交易。你要是稍微质疑一下,骗子就会摆谱,这个事情不干了,你求着塞钱也不收了,鄙视你不“上道”,你给了钱还要赔不是呢。
本案中,如果委托人家属稍微用点心,这个骗子也不可能骗这么长时间。他自称自己是刑警队的,而现在每个派出所里面都有公示牌,有名字有照片,直接走进去去亲眼看看就好了。
这个新闻了里骗子就是利用委托人亲属被公安刑事拘留的着急心态,自称能捞人,利用委托人不清楚公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才骗钱成功的。那么真的在现实生活中自己亲友被卷入某个刑事案件中应该怎么办呢?当然是第一时间去请个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与服务啦。呵呵,现在请律师也要小心,有人还冒用律师名义骗钱呢,假律师也是有的,下次有机会再说说如何识别真假律师。
事实上,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越早越好。律师有会见、取证、与办案机关及时、合法、有效沟通和进行其他法律帮助的作用。因为国家赔偿、错案追究等原因,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将很难被判处无罪,往往只能追求轻判。而在刑事拘留期间内,律师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第一是与侦查机关沟通,争取取保候审或者撤销案件。第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门请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逮捕,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是变更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即便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在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出具《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继续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除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极个别类型案件外,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权利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能面对面见到嫌疑人,给予必要的安抚和法律服务。而且现在会见也没啥次数和时间的限制,这比骗子给你说的能给里面人捎个话和捎点零用钱靠谱多了。
总之,现在还有人游走在这类型的骗局中,还有人上当受骗,归根到底就是对法治社会不自信,盲目相信熟人和关系。我们都啥时代了,以前确实此类事情还多点,现在这种空间是越来越小了,身边走冤枉路办冤枉事情的人还少吗?回过头来,最终还是回到正当的轨道来解决问题,迷信法律掮客最终上当受骗,倒霉的只能是自以为是的自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