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从青春的名义深爱过一个人,纵使多年过后,你我饮马各天涯,你也是我心底最柔软的存在。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就是甘愿做配角。没有人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怀揣着对你的爱,就像是怀揣着赃物的盗贼一样,从来不敢把自己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一瞬,我眼中便氤氲起了水雾,模糊了视线。栀夏从来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看着包贝尔那张谐星的脸哭的撕心裂肺。也许是因为相同的经历吧,因为经历,所以懂得,所以深刻,所以更能轻而易举的扣人心弦,激发泪腺强大的马力。嘴角咸涩的味道一如当年看见苏景年无比宠溺地摸着一个女生的头。
九月初恣意得挥霍着八月残留下的最后一丝躁热,杨树将自己的叶掌微微蜷曲起来,以免像柏油马路上死去的虫子一般被烈日炙晒。
一个身着白衬衫的少年绅士的替女生提着包,跟在她们两个后面。沈惊辰看着前面着两个有说有笑的女生,露出灿如朝阳的笑脸,丝毫不在意栗色发烧上那折射着器材光的汗珠即将掉落。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沈惊辰送妹妹沈晴和栀夏来学校报到、
沈惊辰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递给栀夏,这一切对沈惊辰来说,可谓轻车熟路。看着栀夏喝水,看着她因长睫毛而形成的眼底的阴影,看着她脸上细碎的绒毛和密密的汗珠。心里仿佛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正在发酵着、喧嚣着,迸薄出来的力量瞬间传达全身各处。似的,沈惊辰喜欢栀夏,沈晴也知道,只有栀夏不知道。
楼梯转角处,栀夏的急刹车也未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与前面的人撞了个满怀。她心中不禁埋怨起沈晴这丫头,快上课了还惦记着食堂小店,这么贪吃,这下悲剧了。于是,一边不住的说着对不起,一边帮人家捡起被撞掉得资料,递给他的同时,两人的视线不经意间对上了,于是……于是栀夏就魔怔了。这少年站在逆光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阳光为他顺长的身形镀上了一圈金边,微风轻轻摇曳他额前的头发。有那么一瞬,“恍若天人”四个字从栀夏的脑海中浮现,挥之不去。时间、空间、命运的齿轮在这一瞬赚到了严丝合缝的吻合。忽然一个好听的声音将栀夏的思绪从无限的遐想中拉了回来。后知后觉的栀夏才发觉盯着人家的脸貌似不太礼貌,于是低下头小声回答道:“我没事儿,对不起啦!”
年少的喜欢就是这么莫名其妙,这么毫无章法。只一眼便爱上,像掉入漩涡般无法自拔。两个人像两条从未交集的线,在一瞬相遇,缠绕,交错,纠葛不清。又如水墨在宣纸上逶迤留下的痕迹,渲染出整个青春。
放学回家的路上,沈晴叽叽喳喳地向栀夏说着开学第一天遇到的趣事,栀夏只是安静的听着。突然,沈晴激动地抓住栀夏的手摇着,另一个手指向对面道路上得的几个男生说:“看,那个最高的男生,你知道他不?他叫苏景年,我们班的班草呢!不仅人长得帅,他还是花季文学社的社长呢!”栀夏惊得瞪大了眼睛,是他!沈晴还在说着什么,而栀夏好像屏蔽了外界信息般,只是看着那男生,小声地念着三个字:“苏景年”。
就这样,苏景年着三个字第一次写进了栀夏的日记本。厚重的日记本犹如斑驳的城墙,墙的里面是一个遍布玫瑰的秘密花园,栀夏一个人陶醉其中,护住这座属于她的城堡。
社团招新会上,文采好的栀夏轻松地通过了笔试。然而,在面试等候区的栀夏,双手紧紧握拳,仿佛想用力量来平复内心的忐忑不安。虽然介绍词已经烂熟于心,可是还是很紧张。不一会儿,已经到了自己的号码了。栀夏微微低着头,机械地自我介绍着:“我叫袁栀夏,来自中文系的大一新生,爱好摄影。”“你最喜欢的作家是?”依旧是如此好听的声音,栀夏抬起头,闪躲的视线对上苏景年明亮的眸子,脸就发烫起来。虽然事先就知道面试官是他了,可视线对上的瞬间还是会很紧张。栀夏稍稍平复了一下情绪,故作淡定的答道:“张爱玲,因为‘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虽然,声音平和,表情从容,可是紧紧攥住衣角的手将她紧张的情绪曝露的彻底。+“很好,既然你爱好摄影,那么你就到美术编辑那里去吧!他会告诉你需要做些什么。”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是的,一代才女张爱玲的文字隽永,奇丽,又透着一种愁。这种愁恰是栀夏找到的共鸣点,她不知道苏景年是不是她的“这个人”、
深秋的午后,阳光透过窗前梧桐叶间的间隙,洒在平铺于书桌的信纸上。秋日的阳光没什么温度,可颜色却更为讨人喜欢。落叶打着旋儿,以最为优雅的身姿奔赴生命的终端,盛大的死亡。秋日之景甚美,托腮静思的栀夏却毫无欣赏的雅兴。他想起开学那天,想起面试那天,想起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可他那么优秀,走到哪里仿佛都有金光将其笼罩,而自己这么微不足道,低到尘埃里。
栀夏终于将自己的神志从混乱的思绪中剥离,她决定把自己的故事用如同精灵般的文字记录下来。时光在信纸上游走,故事随笔尖的墨迹徜徉,太多的情感于此烙下印记。洋洋洒洒的三千字写不出她的心思的细腻,写不尽她的情,也写不出她未曾敢说出口的话。
停笔时已经六点了,橘红的落日一点点接近地平线,远方的建筑物被柔和的落日余晖裹住轮廓,红光染遍四分之一的天空。此景可媲美海边日出之景,可它更多的掺杂着对时光易逝的悲叹,街灯的远方一盏盏的亮起,像一种盛大的仪式,街灯则是士兵,用光划开黑夜的口子,给人以希望和前方。
最后,栀夏将一张画面为一对情侣影子的照片附于信纸上,放入一个信封,署名:青春。第二天,她将信封投进花季文学社的信箱。是,她想让苏锦年看到,虽然这样的概率好小,可他更愿意相信,她能于千万人中遇到他,也许他也能从上百封稿件中看到她的。没缘由的,就想这样做,有一丝倔强。
于是,每周都有一篇被署名“青春”的文章投入花季文学社,文章或长或短,或精心构思或随手记下生活点滴。栀夏因为这点小伎俩而得意。
一个人一旦陷入了暗恋的深渊,便丧失了自己表情的控制权。喜怒哀乐都被暗恋者千丝万缕的联系着。每一个暗恋者都是偌大的舞台上,昏暗灯光下的戏子,演着那无人问津的独角戏。一幕幕,一场场,不觉累。“青春”稿件如此,日记本亦是如此。
专心致志的栀夏正在为新一期的校园杂志的封面及插话的剪切工作而忙碌,不曾留意窗外淅淅沥沥的秋雨。忙完了已经5点了,雨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好打电话要沈晴来接自己咯。站在社活动室门口等着,深秋的风裹挟着冷冽的寒意侵入每一个毛孔,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由于下雨的缘故,昏暗如饕餮吞噬着残存的光明。终于,有人过来了,课伞下的身影却不是沈晴,而是沈惊辰。
回家的路上一直很别扭,两个独立的个体却被同一把伞禁锢着自由。靠近一点不是,远一点又不是。后来,也不知沈惊辰是否是故意的,将栀夏一把儿搂住。这无疑是两人共撑一把伞的最佳姿势,可是……可是……栀夏动了动肩膀试图从这令人尴尬的姿势中解脱出来。可无奈双方的力量如此悬殊,只能自动处于隐身状态。
公主眼里只有王子,无论黑骑士为她一路披荆斩棘,还是遮风挡雨,她终将扑向王子的胸膛。也许,潜意识里,栀夏是知道沈惊辰喜欢自己的。可她不能也做不到,她不能将自己的视线从苏景年身上移开。
时光飞逝,浙大又迎来了一轮毕业季,毕业生们恣意的挥霍着笑脸和汗水,快门一按,放纵盛放的凤凰花和这些年轻的身影一同凝固在照片之中。体艺馆中,学弟学妹们纷纷用精彩的节目来欢送。今天,苏景年将上台演奏吉他,所以还没开场栀夏就拿着相机在靠前的观众席翘首以待。
一束淡黄色的灯光亮起,苏景年身着白色衬衫,如同抱婴孩般轻柔的抱着吉他,眉眼略微低垂。一位身着雪纺长裙,墨发轻挽的女子随灯光从舞台另一侧向苏景年走去,宛若仙子。这位便是英文系的系花季梦璃,也是花季文学社的副社长。当她在苏景年身旁站定时,全场的灯光突然亮起,俨然一对璧人。
吉他声音浅浅,季梦璃的声音婉转,清亮。让人不禁在脑海浮现这样一幅画面:金色的光辉斜照着,少年轻奏吉他,而一白衣女子在乡间的小路上,一边跳着,一边唱着那动人的歌。头上野花编就的花环上仿佛还挂着晶亮的露珠。
快门一按,画面呈现出苏景年拍头与季梦璃对望,两人脸上挂着浅浅的笑。两人的身影在彼此眸光中显现。
一曲终了,栀夏才发觉忘了件重要的事。沈惊辰的大四篮球告别赛。
再后来,苏景年和季梦璃在一起,那么自然,那么名正言顺,不容挑剔。无论栀夏怎样一遍遍的将他的名字写进日记;无论她投得稿件字迹丝毫不曾刻意改过;无论她无数次拍下他那让人仰望的身影。他身旁的人终究不是她。正如那句话一般: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毕业后的栀夏选择了上海,高耸的东方明珠投影于大地,影子像措针般旋转,一圈一圈,旋转出一个新的时代。快节奏的生活让栀夏慢慢忘记了苏景年,再忆起也只是一个淡淡地身影。
青春的爱恨也好,嬉笑怒骂也好,回头看也不过尔尔。那些我们曾经珍视并仰望的人,都变成了掌心的小痣,不痛不痒。毕竟,没有谁离开谁会活不下去的,谁都没有这么重要。
一年后,栀夏收到了一封来自英国的信,
署名:沈惊辰
亲爱的栀夏,
你好。
之所以选择不辞而别,是怕你我之间的沉默,如野兽般将我吞没,撕扯,仿佛连骨头渣都不会留下。相对无言无疑是对喜欢你已久的我最为残忍的……
这些年,我一直喜欢着你,纵使你心里十分清楚,你也从不肯把眼光停留在我身上,那怕就那么一会儿。因为你有喜欢的人了,我们都一样,卑微而固执的爱着,年少的我们,一旦爱上一个人,其他人便再也不曾入你的眼。
十七岁的我们所向往的不过是存活于理想与现实罅隙间的萌芽罢了。我们终将长大,当生活的琐碎与繁杂将我们的生活满满填充后,那些名为“青春”的爱恋终将像老照片一样被尘封于“往昔”的相册里,不会再有动不动就脸红,结巴的小毛病,再也不会揉搓着衣角……
谢谢你,在爱最纯粹的时候,这么美好的你出现了。
青春的爱恋或错过,或终成眷属,抑或不曾说出口。青春为我们担下太多的过错,也为我们诠释出多年的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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