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暗香

作者: 诸米米在深圳 | 来源:发表于2022-10-20 14:34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路天云便喜欢上了这个叫祁兰香的女孩儿,她秀雅绝俗,肌肤娇嫩、神态娇憨、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其实那时,路天云在北京工运学院读研,研修的是新型建筑材料学,课业枯燥而烦闷。他在重庆有一位漂亮可人的护士长女友,她天天在他的心尖尖儿上游荡,在每个黎明,在每个悠长的夜晚。无数次,她在他梦里出现,白晰的皮肤,高挺的鼻梁,微微翻卷的秀发,娉婷袅娜的身子……让他每每想起,都觉得像吃了颗蜜枣儿似的甜,可他又觉得读研的时光太长太难捱。

    祁兰香那时是工运学院印刷厂的一名学徒工,主要做报刊杂志的铅字排版工作。她是经由工运学院的财务经理范姐推荐才当上了学徒工的,因为她给范姐家做了三年的保姆。

    北京的初冬,已开始有些凉意,祁兰香因为衣被单薄,所以习惯了晨起跑步,因为只有跑步能让她变得暖和,从而抵御寒气。

    那是个北京的初冬早上,路天云在学院操场跑步,看到了她——一个穿着灰色上衣,浅蓝色运动长裤的清爽女孩,穿着一双简约大方的白色球鞋,一头乌黑的头发随着跑动而有节律的飞动,让她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她从他身边跑过,留下一股淡淡的清香,他不知道那是什么香味?但却身不由己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陪伴她跑了足足有十圈,然后她才回头冲他嫣然一笑,说你为啥老跟着我?她的口音带了浓浓的川音。操场这么大,谁规定了只能你跑我不能跑?他俏皮地笑;她点头笑称也是,然后两人开始并排跑,一边聊天,才知道原来是近老乡。有缘千里来相会,他大方地笑,跑完步后请她去吃早点。

    他对北京的美食显然比她知晓得多,他带了她去常去的那家早餐店,北京的豆腐脑,配上那百年烧饼店的芝麻肉夹饼,味道绝对杠杠滴,他们就在豆腐脑夹着嘎蹦脆的烧饼的气息中,任由异乡的温暖在那个早餐的清香中弥漫荡漾……

    后来,他知道了她的很多故事。她来自渝北山区的一个贫困乡村,父母以种田为生,她是家里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她的成绩相当优异,但是命运之神总是与她擦身而过。她经历了复读五年,却仍然无法跳出龙门,改变命运的结局;而且她还成为了村里读书孩子的反面教材,在那个闭塞的小乡村,她成了全村人的笑话,也成了家里人的耻辱。她只得离开家乡,北上打工。因为背负了太多家庭的辜负,她以赎罪的心态拼命打工赚钱,希望能以此改变家庭的命运——帮助弟妹们走出大山,是她那时所有的梦想。所以,她每个月工资的绝大部份都寄回去补贴家用,没有多余的钱,甚至大冬天的,她连一床厚棉被都舍不得买……

    唉,那是怎样一个女孩子啊,他的心被她的故事揉碎了。他没来由地想起他在重庆的那个女友婉槿,她生在一个万事无忧的家庭里,在重庆有着声名远扬的父母,执掌着颇有规模的地产家族生意,资产过亿,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还偏生长得貌美如花……她们同样的年纪,人生竟然相差如此之大?

    路天云的家庭也是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是普通工人,家里也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但是他学习成绩优异,求学之路一直顶着学霸光环,虽然家境一般,但是他很幸运,从初中时候开始,家境优渥的婉槿就看上了他。在他求学之路上,但凡遇上了一丁点困难,婉槿就会想方设法的动用她那四通八达的人脉关系,轻而易举地帮他解决问题。婉槿的父母亲在得知了女儿如此执著地喜欢一个男孩后,特别是在看到了路天云原来是个如此出类拔萃的后起之秀时,也默默地给予了支持与帮助。这些年,二人的感情相当的稳定。

    但不知为何,自从遇到兰香后,路天云的心就莫名其妙地倾斜给了兰香。他悄悄地给她买来棉被和暖水袋。知道她喜欢学习,但却交不起那额外的培训费,他就偷偷地给她报了成人夜大,告诉她,那老板是他的朋友,非常欣赏她的好学精神,特意让她免交学费。她便信了,满心欢喜地去学习。而他则利用课余时间,想法设法的从外面多找些兼职来做,然后又把那些钱攒下来,为她准备下个学期的学习费用。他就这样默默地陪着她学习了一年,也为她交了一年的学费。她的心里充满了感激,说不出的温暖。当然,出于感激,她也免不了常去帮他洗衣、拖地、做饭,小小的房间里经常听到她叮叮当当的做饭响声,紧接着,一阵阵香味从房间飘出,宫爆鸡丁、水煮肉片、小酥肉、椒麻鸡……她的手艺绝对的靠谱,正宗的川香味时不时地从那个房间飘荡出来,也连带着,让他们的感情在那个北京冬天的孕育中开始生根、发芽、开花了。

    她开始变得活泼俏皮,北京的春天、秋天和夏天啊,因为他的出现,变得四季绚烂;而他,也因为她的陪伴,觉得日子如潺潺流水,轻松欢跃地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甜蜜流淌……

    有一次,路天云陪兰香去逛街,发现这个丫头脑子特别的好使,就着一排排服装店,居然能一眼看透商业的本质。

    你说生意,不做差异化,哪里能做得起来?要是我有一间这样的服装店就好了,我一定把它打理得最好。兰香笑呵呵地对路天云说。路天云记住了兰香的这个梦想。

    隔月,路天云给婉槿说自己的科研项目需要购买一些用于实验室的新型建筑材料,婉槿二话不说就转了五万过来。路天云用这笔钱再找另外朋友借了些,一起凑齐给兰香在八里屯顶下了一个空的服装店。

    路天云告诉兰香,一个朋友因为家里有事急转了个空铺,自己只花了很低的价钱就拿下来了,还说这个钱算他对她的投资,问她愿意不愿意自己单干?干啊,为了让家里生活更好点,何况弟弟妹妹们也很快上初中、高中了,兰香立马辞职,信心满满地要干好这份事业。她给路天云打了借条,当成五五投资,五五分成;从此,她每天早出晚归,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不停奔忙;有时碰上销量好的紧俏货,她还得马不停蹄地去较远的门头沟服装批发市场拿货。

    门头沟离八里屯距离不近,大约有百多公里路程,每次去,赶最早的车,也得下半天才能返程,遇上多样款式服式,少不得一天的拿货时间。那年的冬天可真冷啊。有一次,兰香又去随车拿货,谁知道半路上车抛锚了,一时拦不了车,她急得给路天云打电话,冰天雪地里,路天云借了辆车去接她,看到冻成冰人的兰香,他心疼极了,赶紧让她上车。

    坐在车间,路天云将兰香的手放入自己的大衣里,用自己的体温帮她暖和,冻得手脚麻木的兰香,第一次感受到这个男孩深沉的爱,在那个寒冬里,却是那么的温柔,鼻尖通红的她,躺在这个男孩的怀里幸福地落泪了……她的世界因为路天云,变得更加的明媚,更加的快乐。

    服装店在三个月后,开始实现了盈亏平衡,兰香兴奋地说,晚上要带路天云去庆祝。还是我带你去忘忧湖酒吧长长见识吧?你的世界太单纯了,全是充满了忧郁的灰色基调,这个世界原本是多彩的,也要让你那蒙了灰的单调世界透点颜色,路天云笑着说。

    咳咳,这是得有多嫌弃我呀?蒙了灰的单调世界也有色彩好吧,兰香俏皮地回答。但她却依从了路天云的建议。

    那天酒吧里的人真多,摇曳灯光下,那些在舞池中间奋力扭动着身躯的娇媚舞娘,在震耳欲聋的爵士鼓乐中,只见身影随着鼓点疯狂的晃动,还有那无数的长头发,随着酒吧音乐的韵律,左右上下来回甩动,尽情翻飞,刹那间,那暧昧的气味笼罩着整个酒吧。在昏暗嘈杂的酒吧一隅,只有路天云与兰香安静地坐在那里,他一边教兰香怎么讲究地喝红酒,一边深情的望着兰香说了句:兰香,你真是个傻乎乎的笨丫头,不过我喜欢,你等着,我要去为你唱首歌,为你的努力、坚强、乐观而歌唱。说完,路天云随后朝舞台中央走去,不一会儿,一个深沉的男中音传来:我今天要特别为一位名叫兰香的姑娘唱这首歌,为她的善良,为她的坚强与努力加油!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

    当路天云略带有磁性的男中音深情款款地唱起这首歌时,兰香的心被瞬间融化了。啊,这歌词写得太好了,她与眼前的这个男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如此相契。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我会拼到爱尽头,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这爱,让她感受到了活着的意义;这重生,给予了她向上奋发的力量。

    你教我唱这首歌吧,从忘忧吧出来时,兰香央求路天云,没问题,路天云宠溺地摸了摸兰香的头。从酒吧到家的那段距离,趁着走路的那个空档,兰香便学会了这首歌,路天云说兰香唱出了另一种味道,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幽怨的调调,但兰香却说,那哪是什么幽怨的调调,那是俺背地里暗暗努力的奋发力量好吧。

    好吧,你赢了。路天云无论大小事,总是喜欢让兰香以最后胜利的姿态收场。他喜欢看她骄傲,看她快乐,看她因为得到肯定和赞赏之后的奋发向上。他觉得,那才是爱。连他自己也发现,他对兰香与对婉槿的情感完全不同。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宿命?还是因为自己本身骨子里的悲天悯人的情怀移情到了兰香的身上?他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当他看到她努力生长,竭尽全力地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时;当他看到无论刮风下雪,她还总是坚持去上夜校时,他就被她的那种专注和勇往直前所深深吸引,他觉得那才是他所向往的那种爱,能够让彼此变得更加美好……

    读研的第二年,路天云的女友婉槿来北京了,心思缜密的她发现了他的秘密。她没有惊动他,而是悄悄地找到了兰香,她在兰香的眼中是个优雅智慧的女孩,她灿烂的笑,然后温柔地问兰香:“天云毕业后是要回重庆接管我爸爸的地产生意的,你个农村来的丫头,有什么资格来与我争?”她犀利地眼神像一把厉刀,深深地刺向躲藏在兰香心底里的自卑。她原知道他们之间存在着那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却没有想到在这个女孩直白地戳穿之下,竟让她难以直视自己的脆弱。特别是当她知道路天云是找婉槿拿的钱替她赎的店面时,她感到羞愧极了,只觉得自己卑微得低进了尘埃,却又无力改变现实,她瞪大一双清澈的眼睛望着这位骄傲的公主,内心却被深深地触动。

    “你很好,你们的确更般配……”兰香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她本来以为自修学历,提升自己的学识,再找一份好的工作,将来就能在接近他的人生道路上可以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却不曾想到,有些人早已在她企及不到的地方等着他。

    这位出生高贵,优雅迷人的女孩临走时,以一名胜利者的姿态,昂起头,骄傲地转身,兰香听她那哒哒哒的高跟鞋的声音清脆地钻进自己耳朵,再看到她那白嫩娇美的脚脖肌肤在那扭动的摇曳生姿中稍合微张。直到良久,她才扭头转身,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扑漱漱地往下滑落。

    第二天,任凭路天云怎么劝说,兰香说什么也不肯再去夜大上课了。再过了几天,她就忽然转掉了服装店,她把转来的钱全部转入了路天云的帐户,并给路天云发了最后一条消息,上面写道:你忘了我吧,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云泥之别,我只是一颗掉进尘埃里的沙子,而你不一样,你一定是脚踏着天边七彩祥云出生的人,我会永远记住你对我的帮助,祝你一定要幸福!最后,她删除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她觉得,她不应该再享受这个男孩对她的照顾,她应该要自立谋生,不给他添麻烦,他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啊,他应该拥有更好的人生,而不应该与一个出生于这样深陷泥潭的人在一起。

    当路天云看到兰香的信息时,店面已人去楼空。打她电话也打不通,天地之广,北京很大,到哪里去找兰香呢?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涌上他的心头,但兰香既然自己已经做好了选择,他能奈她何!

    一年多以后,路天云回到重庆,却并没有加入婉槿爸爸的公司,而是自己创业开了家建筑设计公司。公司成立后,路天云千方百计把分公司开到了北京,又到处托人打探兰香的消息。终于,他在一家餐厅找到了正在认真工作的兰香。

    再次见到路天云,兰香又惊又喜。这一年多,她没有哪一天不想念他。而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在一个公园角落,路天云深情地对兰香说:“南风知我意,吹梦到北洲,还是我的兰香爱妃最合我意!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从此我叫你为‘暗香’吧,这个名字真的适合你!” 路天云深情款款地说。兰香抬眼看他,两汪水波盈盈。

    但是这样的甜蜜日子没过多久,婉槿便又找上门来了。这一次,她的攻势更加凌厉,直接动用了自己强大的社会关系网,将兰香祖宗八代的家族所有信息都掌握住了,她很轻蔑地戏谑她不过是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兰香再一次退却了。她的自卑让她无法面对如此优秀的他!

    兰香的琢磨不定和她那忽冷忽热的态度,让路天云很是郁闷。那年春节,原本说好的先回重庆一趟,然后在年前赶回北京与兰香一起去爬香山,但没有想到的是,他回到重庆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再不久就听到他与婉槿顺理成章地结婚消息。

    兰香听说她们的婚礼场面搞得相当的大。是的,婉槿的家族生意在重庆也算名企,重庆许多有头有脸的政要人物都出现了,那原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兰香还听说婚礼分别在两人的两边的老家举办了中式婚礼与西式婚礼。

    他结婚了,这原也是对的,他的人生路径早已铺满鲜花,水到渠成的与青梅竹马的婉槿结婚,然后再按部就班地安家生子,那是每个男人都会做出的正确选择,他也到底免不了俗,兰香有些心灰意冷。她迅速回了老家,随便找人相亲定了个结婚的对象——姜大卫,一个邻镇人,原来是个厨师,为人善良、敦厚、朴实,农村人喜欢的不就是这么样?何况,两家离得近,还可以帮衬着娘家人,一举两得。

    姜大卫虽然绝非兰香心目中的良人佳婿,但是除了路天云,嫁给谁不是嫁呢?她在这种想法下,只找姜家要了2000块钱的彩礼,简简单单一场婚礼,几桌酒席,兰香就把自己嫁作人妇了。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吧?兰香婚后很快就与姜大卫一起北上,依然去找了家酒店干起了餐饮。

    婚后的生活一度很平淡安稳,因为不久兰香就生了一个儿子,再不久,他们在八里桥张罗着开了一家名为天云川菜馆的饭店。饭店不大,地段也不甚繁华,但胜在食材佐料全部来自于兰香的老家,用了地道的做法,味道正宗,价格公道,因此生意一直火爆。

    兰香终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老板娘了,她能干又大气,招呼客人利落周道,嘴巴也甜,周围的生意数她家最好。隔了几年,就在香河附近买房安家了,终于在漂泊的世界里,拥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兰香很知足,路天云的那个名字渐渐被埋藏,只在偶尔客人问询店名是不是老公的名字时,兰香微笑不语,实在拗不过了,就说天上的云是流云,流动的智慧之源,全靠了这个名字。

    原本以为,重庆与北京隔了一个世界,路天云在重庆,兰香在北京,各自有了自己的人生之路,也就再没有重逢的机会了吧?但谁也没有想到,十年后,他们在那个忘忧吧又相逢了。那时,路天云的设计公司早已在北京开了一个分部,而且公司位置就在以前兰香服装店的附近;而兰香也只是刚巧那晚有时间去忘忧吧听歌,不是别的歌,是那首沙宝亮的《暗香》。

    再次相见,二人相对无语,路天云依然还是那么的帅气逼人,而兰香却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春活泼的少女,岁月已然让她有了风韵犹存的味道。时光荏苒,也在她那张曾经光洁的脸颊留下了一丝痕迹,她依旧留着原来的齐肩长发,细细一看,只是原来炯炯有神的眼睛现在多了几分神伤,眉间也有了些许细纹,那乌黑的头发之间也有了细细白丝的身影!生活将她变成了这样,路天云的心莫名的有些疼惜:终究没能护她一生周全,将她奉为美娇娘,让她承受着底层生活的挣扎。看着眼前这位昔日的恋人,他忽然想到了那首宋·周邦彦《浣溪沙·雨过残红湿未飞》:雨过残红湿未飞,疏篱一带透斜晖。游蜂酿蜜窃春归。金屋无人风竹乱,衣篝尽日水沉微,一春须有忆人时。

    “我其实过得挺好的,真的,你不必为我忧伤。”兰香笑了笑对路天云说。那就好,那就好,路天云喃喃自语,想问什么却又问不出口。

    “他,对你好吗?”路天云到底还是忍不住问了这一句话。

    “他人很好,待我也好,他让我这辈子活得更像我自己;假如那时嫁给了你,或许我总觉得高攀了你,拖累了你,一辈子都活在你的阴影之下;这样挺好,婉槿更适合你!”兰香很真挚地说,这些话压在她心底很多年了,可她不知道的是,路天云早就离婚了,而婉槿也早已移居加拿大。

    路天云已经是叱咤风云的生意人,他把陪客户吃喝玩乐当成了做成生意的一个重要环节,当然,生活里也总会有逢场作戏的演绎,渐渐地他已经分不清真情与假义了。自从生活里没有了婉槿,他身边的女人犹如过江之鲫,来来往往不计其数,但偶尔清闲的时候,他仍然会想起那个叫兰香的女人。那个女人很独特,生活于她,一直在努力向前奋斗的路上,从来不抱怨不怯懦,永远一副接受现实,奋发向上的样子,她生活的激情与状态让他在偶尔颓废的日子里,总能激发出新生的力量与战胜困难百倍的勇气……他常想,是她,让他变得更好。

    可是在他的内心里,始终有一个结,对于兰香的愧疚,他欠了她一个道歉。如果当初不是因为他的优柔寡断,也许他们的结局不是如此。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就愈加的愧疚,也愈越的自责不安。

    “兰香,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我不会影响你的家庭,更不会让你难堪,我只想一辈子守在你身边爱护你,帮助你,与你一起分享彼此的忧愁与快乐,也与你一起成长得更好!”有一次,路天云小心翼翼地试探她。

    “不,我们是挚友,是知己,甚至是亲人,但唯独不是情人!”兰香很明确的界定了关系,她分得清清楚楚。

    “情人不是知己,不是挚友吗?”路天云心有不甘地问。

    “情人可以是知己,是挚友;但知己、挚友不可能是情人,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了。我们有彼此的责任与义务,有不同的人生轨迹。”兰香振振有词地反驳。路天云知道,他们从来都不在同一条人生奔赴的路上,从前不是,现在也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好吧,你赢了,路天云依然像从前很多次那样,让兰香以最终胜利的姿态收场。

    他很想聊聊那一次他回重庆,他与婉槿之间发生的事,他想告诉她,他本来是要来北京找她的,但是婉槿串通了所有的家人,在春节过年期间,婉槿就怀有身孕了,他不得已奉子成婚。其实故事很老套,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假,但却真实的发现在他身上,他有过一千次一万次想开口向她解释道歉的机会,但每次话到嘴边,她总是风淡云轻地一笔带过,让他不知道如何再继续坦白下去,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女人,但是却再也没有对她起过什么非分之想,他对她保持着朋友般的亲切和距离,兄长般的爱护与疼惜。

    一年后的某天下午,路天云忽然打电话告诉兰香说婉槿死了,死于自杀,消息太忽然了,他电话里像个孩子般的哭得稀里哗啦,兰香也跟着泪流成河!她知道,时光带走的不止是错过,还有对那过往一去不回头的情感,它深藏在青春时光的记忆中,如那暗香中的歌词一般: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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