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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扯证,再上床。

先扯证,再上床。

作者: 榴莲会说话 | 来源:发表于2017-09-27 19:02 被阅读0次
    先扯证,再上床。

        我的观点应该会被很多人喷吧,不过,至少到现在,我认为它就是对的,社会无论怎么变化,我都认为:女生的第一次要留给自己的“合法丈夫”,而不是“准老公”“男朋友”……

        这种观点其实也受到我妈妈的影响,因为大概在我懂男女之事之后,妈妈一直会强调:上大学之后可以交男朋友,但千万不能迈出那一步,迈出去就全毁了!

        在我妈跟我说的无数句话中,我认为,这句绝对是个真理。

        女生,一定要洁身自好。所以说,穷养儿,富养女,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要男朋友给你买几管口红,你就要“以身相许”,真是不值得的。

        就在刚才,我的大学同学给我打电话,她哭的很伤心,说分手了。我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我说你终于分了啊!太好了!不要觉得我是在嘲笑她,因为,你们不知道,我同学之前跟他说了8次分手,但这个男生每次都痛哭挽回(我说的一点都不夸张)我同学也是不争气,最后也就合好了。但这回,那个男生同意了。我第一反应当然是很开心啊!

        当时我正在回寝室的路上,风很大,我劝她说:别哭,你早就不喜欢他了,分就分了。但是说完之后,我觉得她哭的更伤心,我心咯噔一下问:“你俩发生什么了吗?啊?说话啊!”她说:“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此处省去骂人的话),你每次出去玩我都告诉你开俩房间,你是傻吗?你等着我吧,我马上到寝室了。”

        说实话,就在昨天,我问她,她还说他们俩什么都没发生。直到今天分手她才告诉我,我很生气。

        回寝室了,她坐在楼梯的窗台上哭着,我问她为什么分手,她说因为他每次都拿着她的钱去给她买药,买完也就不给她了;隔三差五还管她要钱;但是她还说,那个男生真的对她特别好,照顾她,陪她吃饭…嗯,总的来说,就是她给他物质,他给她“温暖”,这么一听,好像是我那个同学认钱然后才分的手,但是,他的这种温暖必须要以我同学的物质为前提。

        然后我问她:“你不是之前跟他说过不上床吗?”她抽搐的说:“我确实说了,但是那天晚上,我俩都没控制住,他征求我的意见了,我同意了…你说以后还能有人要我吗?”丫的,真是棒棒啊,我无话可说,心里奔跑过一万匹草泥马。但是她哭的这么伤心,我也不可能再去指责她了,我说:“别想那么多了,让自己变好吧,他也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他,以后咱不这样了就好了。”她在我怀里哭了好一会儿,才回寝室。

        其实很多次我都在想,是不是自己的想法太古板了,是不是应该转变一下,但是一次又一次的现实将我从疑惑中拽出来,根本不需要转变。就比如我同学的这件事吧,我可以告诉你们,他们俩个发生关系是在第八次提出分手之后,然后第九次我同学提出分手的时候,他就没有挽留。

        像我这种女生,一介布衣,百姓人家,相貌平平,唯一值钱的就是我的第一次。如果我有男朋友,我可能会和你牵手,拥抱,但不会和你做爱。如果什么事情都提前做了的话,我不懂,那洞房花烛还有什么意义。

        我的观点应该是与大势相违背的吧,不过还是希望女生们都要珍视自己,最美好的要留给最爱的人,不要后悔就好了。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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