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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生命是利己的,同时又对他者怀有同情心?(《世界的可能图景》之18)
虽然中心主义认知方式是有问题的,甚至是邪恶的根源,但似乎也是我们所无法避免的缺陷。因为,我们作为个体,所有认知,都只能从自己的中心出发,不管我们采用什么方法,都离不开自我中心。也就是说,所有认知,都必然是我们自己的认知,而且我们的世界实际上也由我们的认知所决定。
早在几百年前,英国哲学家贝克莱说过,存在就是被感知。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我们的世界以及这个世界里的存在形态,都决定于被我们所感知到的东西。所以,我们世界的边界,就在于我们的认知边界。当我们认知的边界向外移动,我们世界的范围也就得以扩大。而我们未曾认知的世界,对于我们而言,是不存在的。而且,还有一些边界似乎是我们认知的终极边界,是我们作为宏观生物体所无法触及的,所以那里之外就永远不在我们的世界里。
在多年前,我意识到这种终极边界后,也曾感到过失望,但随即就又释怀了。因为,我们的终结边界,也许就是我们合目的之外的世界,跟我们无关,也不必成为我们的行为对象,当然,更没有必要成为我们的认知对象。如果我们的局限性是绝对的,那么,终极不必成为一种负担,反而是一种释怀的靠山。一想到还有永远无法企及的边界,眼前的任何困难就都不算什么了。
中心主义,当然是我们存在的核心,无法逃避,但可以超越。这也是使我们成为正邪共存的复合体的缘由。这是先天的宿命,根本无法脱离。我们不可避免地是一种邪恶的存在,因为生命本身就是最为自利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形态,但我们又可以超越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邪恶本性,成为最具有善意也最有能力行善的行为主体。
生命就是最为自私,最为利己的邪恶主体。生命之前的非生命形态,没有利益,所以,也没有中心可言。非生命是非中心的。生命是中心性的,只要我们还在呼吸,我们就必然是中心性的,因而必然以牺牲他者为前提。离开了他者的牺牲,生命连一刻也存活不了。尤其是亿万个微小生命聚合而成的宏观生命体,更加离不开他者的牺牲。越是成功的生命,越是依赖他者的牺牲。
但是,这种牺牲本身就是一个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成功者的生存与发展,另方面则不利于失败者。而成功者的成功,必然以失败者的失败为代价。而谁是成功者,谁又是失败者呢?谁应该成功,谁应该失败?今天的成功者,明天就可能成了失败者。死亡与繁衍规律就是这种成功与失败不断更迭的基础。任何生命都终有一死,昔日的成功者,总会衰败,被他者所替代。成功时候的荣耀,根本替代不了失败时候的耻辱。而且,这种更迭本身,如果没有某种适宜的调节模式,有可能阻碍生命演化的顺利提升。所以,后来出现了超越个体自我中心主义的非中心主义认知方法,用以平衡成功与失败交替出现的问题,或者说,随着非中心主义的他者立场同时出现了善良,公正和正义,用以平衡生命先天本具的邪恶本性。
正是境遇的变迁,使得生命认知丰富起来。原有的成功者后来衰败了,成为悲惨的牺牲者,这些高低起伏的命运累积在记忆里,使得生命对自我中心主义的认知有了警惕。也许在某一时候,这种喜忧交替的生命境遇的记忆,印记在生命的遗传基因中,成为生命自我提醒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对他者的同情。同情心,是生命本身离开生命主体对自己境遇的关怀,只关切他者情况,情愿牺牲自己去帮助他者脱离困境,好像生命主体能够从他者立场,体验他者的困难一样。这种超越自我中心主义的他中心立场,就是生命由恶转善的开始。不过,虽然生命体已经转化为同情他者的善良者,但与此同时生命体还并不能规避掉生命先天的依赖他者牺牲而存活的本性,所以,生命就成了善恶兼具的复合体。
所谓善恶兼具,还有另一层更深的含义。就是为他者着想,利他的想法和做法本身,也是善恶兼具的。为什么呢?因为,他者的生存,必然是以另外的他者的牺牲为条件的。因为生命的存在本身,就以他者的牺牲为前提。所以,帮助他者生存,实际上意味着牺牲另外的他者。所以,关于生命的善恶意义,有四层含义:
1)生命生存本身,就是必然牺牲他者,所以,生命的发生与延续就是恶的;
2)同时,生命有同情他者的意念和行为,因而生命是善良的;
3)但这种帮助他者,从而让他者持续生存的善良行为,意味着别的他者的牺牲,因而是善恶兼备的;
4)由于帮助他者从而使得他者可以生存,但这种生存本身就是一种牺牲别的他者的行为,因而也是恶的,这种恶不仅仅是同情者自己的恶,同时也使得被同情者陷人邪恶之中,因而,对受同情者的良心是一种伤害,是一种使得受同情者内疚,从而伤害受同情者内心的恶。
所以,生命是善恶兼备的复合体。
理解了生命内在的这种善恶兼具性,就能理解某种更深层级的死亡情结。在我原来写过的那部长篇《穿越死与爱》里面,用几十万字的篇幅,通过几个主角的经历和内心磨折探讨了这种常人难以理解的自绝隐衷。
不过,正是生命存活本身的复杂性,带来了生命及其精神世界的丰富多彩。
虽然生命本身就已经具备了善恶双性,但只有生命意识演化出自我认知,也就是当它提升到精神层级,生命才有能力主动把握善恶,从而出现了善的高级形态,也就是公正与正义。
所谓公正,是主体面对他者之间的纷争的时候,判断双方的对错和善恶。这种判断,无关判断者自己的利益,只关乎被判断的双方。这种完全离开自己的利益得失,去干预他者之间的事务,已经使得生命体能够离开自我中心,以他中心看待世界。
所谓正义,则是行为主体在一件具体事务中,看到其对于群体整体的意义,也就是对于所有人的一般意义,做出对群体所有人都有意义的对错和善恶判断。这时候,主体的立场,已经不仅仅超越了个体自我中心,还超越了一般的他中心,已经具有对所有群体成员一律相同的非中心主义立场。正义就是对所有人都一样的非中心主义立场。因而,也是最高级的善。
现在总结一下生命的善恶立场相关的几个概念。
1)生命本身就是自我中心的和利己的,是以牺牲他者为条件的,因而也是恶的。
2)因为,生命并不总能成功存活,更不能保证总是顺利成长的,而且所有生命最终都会衰亡,这种高低盛衰交替的经历,使得生命体累积了丰富的立场转换经验与记忆,后来就生成了生命本身对他者的同情。同情不仅仅对他者有利,最终是对所有生命都有利的一个机能,因为所有生命都可能遇到需要他者同情的情形。同情心就是生命的善的一面,是对生命先天邪恶本性的弥补。善是一种离开主体自我中心的他中心立场。
3)善本身,同时也是恶的,因为它有利于他者,也就是帮助他者存活,因而意味着别的他者的牺牲;因而善行本身具有善恶兼备的二面性。
4)正是因为这种善恶兼备的二面性,造成受同情者内心的磨折,因而还有一种对受同情者诛心的恶。
5)当他者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行为者因为对他者的同情而介入他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介入者这时候的判断,就是一种公正心。当然如果介入者有自己的利益在其中,又不能超越自己的利益,就不会有公正心,
6)当这种公正心,指向全体成员的时候,就成为正义感。所谓正义,就是考虑到一个行为,一个问题的解决必然对整体内所有成员都有意义。公正与正义,已经完全离开自我中心和他中心,是一种超越所有个体的非中心主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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