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青春期
孩子的青春期通常是自由的代表,他们用极端的行为表明自己已经脱离控制。
1.受忽视的儿童——孕育出受人欣赏的希望,可能会做出极端行为引人注意
2.被宠坏的儿童——受人注视时才能努力,不受人注视时兴趣缺缺
3.不能适应转变的儿童——拒绝长大,模仿孩童;模仿成人;变成神经病以逃避长大
性:
1.故意与他人发生错误的性关系一般是为了引起关注
2.可能产生对女性角色的厌恶,因为女性在社会上经常遭遇不平等——导致对男性的钦羡,试图讨男性喜欢。
3.性的驱力很早就开始发生,当我们发现时,要试图把孩子对性的兴趣转移到对他人的兴趣上。如果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失败了,可能是孩子耍了小计谋,希望通过这个来引起他人注意,此时要学会忽视孩子故意引起注意的行为
4.不要在身体上刺激孩童,也不要频繁提醒性的特殊性,父母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过分亲密
5.青春期重要的是个人在这个阶段中所期待的和得到的意义,以及他们学会如何面对青春期。
总结:如果一个孩子在青春期以前或在青春期没有将自己当成是社会和奉献中的平等的一部分,没有对成年人的生活做出独立有创造性的解答,那么他在奴役状态下就表现良好,而在自由的世界里却不知何去何从。
第九章 犯罪及其预防
1.罪犯的共同点:具有比较深程度的对他人无兴趣
2.第二个共同点:想克服困难——即对安全的追求(杜威),自我保全的追求——罪犯在追求这个感觉时有错误的方向,因为他不了解社会和人
3.罪犯对人不感兴趣,只能与人合作到某一限度,超出这个限度便开始犯罪
4.罪犯全部都是逃避合作问题的懦夫
5.罪犯的少年环境没有使罪犯学会合作:母亲没能成功转移兴趣;受忽视导致敌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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