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说的话,王格格是属于那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女生,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在一起玩的原因。她可以随意胡乱扎个头发出门,也会胡乱搭衣服的在学校待一个星期。
不过,这都是再遇见高凯之前的样子。在十几岁的这个年纪里,我们对一个人喜欢的来源很简单,可能来源于他唱歌的声音,他骨骼分明的手背,他穿了和你眼的牛仔裤,或爱的是他眉眼间的笑意。
世事无情却似有情,上天把一切事情都安排的如此巧妙,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校学生会一般都在我们楼下开会,刚好那个角度可以看见高凯在前排训新人时刚毅的侧脸,王格格就站在我身旁,十分激动的对我说:“你看,那小子身材真好”,我有意的调侃到:“你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可她的脸瞬间变红,是那种红到耳朵根里的红,我本无心的乱说说,她却慌乱的解释到:“怎么可能,我只是觉得他身材好而已”,看她急的样子,我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
可到了晚上,她就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找那个在学生会前排的潇洒少年,知道了他的班级,知道了他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勇气去加他的QQ,可能暗恋的人总是自卑,对于喜欢的人总是小心翼翼。高凯那天也没有穿白衬衫,也没有阳光穿过树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可少年依旧明亮,因为高凯给格格的是他最完美的背影,如同橘子汽水里散发出的薄荷香。
直到运动会之前,再也没有听格格说起过高凯,对于喜欢的这件小事,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的孤军奋战,再次看到格格的脸红,是在4•100米接力跑的赛场上,在此之前,高凯已经获得男子铅球以及400米跑的冠军,我们总是惊讶于年少时我们喜欢的人怎么会如此优秀,也与优秀的他遇见的刚刚好。春天的风穿堂而过,跑道上飞扬少年的顽劣与意气,格格站在最后一百米的跑道上,因为高凯就是在接力赛中最重要的一棒,我想这次毫无疑问第一又是高凯,只不过中间出了一点小插曲,在高凯马上临近终点的时候,格格在一旁涨红了脸的喊“加油!冲啊!”,不知道是不是格格的一声吼,他崴住了脚,却仍然坚持的向前冲,冲出终点的那一刻,少年露出了如沐春风般的微笑。在这件事上,我们笑了格格很长时间,都说这些意外是她造成的,可格格不懂我们的玩笑,傻傻的说:“真的是我吗?”。
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格格对高凯更加上心,对于她的喜欢在我们少数知道秘密的人的眼里更加明显,每天晚上都会去高凯的空间,然后对他发的每一条动态进行各种揣摩和猜测,直到看见他空间主页上出现的另一个女孩,我认得她,她叫卢思思,但并不是很了解她,她是那种长的清秀,很耐看的女生,说话温柔,成绩也名列前茅,我想我们的青春就是输给了像卢思思这样的女孩,大概在这样一个年纪里,都会有高凯这样的男孩,也一定会有卢思思这样的女孩。
尽管如此,王格格依旧一脸不在乎,没心没肺的道:“我从未想过可以和他在一起,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了。”她虽表面嘻嘻哈哈,而我们都知道她内心的不甘和心酸。
格格依旧期盼着每天都能看见高凯,她形容这种感觉就像吸毒上瘾了,戒不掉,可高凯的教室和我们班相差有大半个校区,每次饭间,格格都会拉着我们去偶遇高凯。有次,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和格格转了好几圈操场也没有发现目标,准备以失败告终时,却发现了少年向我们款款走来,我和另外一个朋友激动的大呼小叫,格格却在一旁涨红了脸,高凯似乎发现了我们的存在,总是不经意间的撇向这里。事后,格格觉得我们是猪队友,她生怕被发现自己小心翼翼的感情,我们费尽心思的制造偶遇,王格格却始终不好意思说出那声“嗨”。
暗恋就是你为他翻山越岭,却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让他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惦记他一个微笑的影子,一个皱眉的记号,一双忧郁的眼睛,一个失落的背影。
高凯打篮球的样子依旧英俊,这时格格会找一个可以隐蔽的地方偷看他,日日期待可以在学生会里看到他的影子。我惊讶于王格格总是能以微妙的方式找到她与高凯之间的共同点,她说:他俩走路的样子很像,他们在同一天穿了校服,或他们穿了很一样的牛仔裤。
高凯的一举一动都能引起格格内心的波涛汹涌,对格格来说,高凯如同南方的乔木,不可休思;如一缕春风,不曾停留,不似水流年,不明月清风,如风筝般只悠悠飘过。
对于我们,没有离家出走,抽烟、喝酒之类的狗血青春,比起他们,我们更像《最好的我们》里一样,有的只是背不会的语文,听不懂的英语,理解不了的数学。我们不是耿耿,不是洛枳,不是每一场暗恋都会有结果。比起他们,我们更像平凡的余周周,过着一个平凡的高中,可在这个稍纵即逝的年华里,总有一个少年从我们这里掠过,占满了青春的好时光,他也许不曾停留,如有遇见,无需多说,只言道:春风十里不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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