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人

作者: 郭大狒 | 来源:发表于2019-06-18 11:49 被阅读0次

    一直觉得,人不管到了什么年纪,都不要放弃自主学习的权利。

    你一直都有能力更有义务去让自己变得更好。

    俞敏洪说他现在每天都会学习一句新的英语句子。

    即使他已经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地位,即使现在他的英文对我们来说已经造诣很高了,但他依然坚持每天学习。

    他是一直在学习的人。

    从小学开始,我的英语就很一般,加上平时的懒惰,对于单词、发音、句子、语法,我一直都处在贫瘠的状态。

    20天前,我“突然”决定报英语培训班去学习英文。

    之所以用“突然”这个词,是因为它是一个临时的决定,但又不是一个临时的决定。

    临时的原因是我突然就有了“何不报这个培训班试试看“的想法;

    但这个想法不是凭空得来的,提升英语是一直存在我脑海里的一个念头,我曾用过很多方法,试图自己督促自己学习英文,但都以半途而废收场。

    学习英语这件事以藤蔓的方式在我脑海里不断蔓延开来,一次一次叠加累积,只差一个契机来点燃,

    这是并非临时决定的原因。

    正因为这个英语培训班的契机,我有幸接触到了很多好老师。

    其中有个男老师,他叫Luke, 在某次活动快结束时,他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如是说:

     

    我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他叫Gelt.

    我跟他熟到什么程度呢,熟到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因为我们一样高。

    他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内向的。

    内向到什么程度呢?

    他从不敢在课堂上举手发言,更不会去做任何的公开演讲。

    他的英文很差,是真的很差很差。

    差到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英语考试,他一共只及格过三次。

    包括了高考的那次。

    他填写英文答案的秘诀是:三短一长选长,三长一短选短。

    相信中国的学生都不会陌生,选择这样答题方式的学生,差不多也就是放弃学英语的学生。

    可能因为骨子里不服气的精神,可能因为想改变,为了与父母对抗,就是这个对英语毫无“感情”可言的Gelt,他在大学志愿专业那一栏,写了“商务英语”。

    并且他幸运的进入了大学。

    大学里的英语专业,一个班上有五个男生,就已经算是顶配了。

    他们班包括他有三个男生。

    所以他势必成为班上的焦点,不容得逃避或选择。

    可是直到进大学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唯一会的完整的英文句子只有,“Sorry , I don’t know.”

    每次老师抽他起来回答问题,他都说,“Sorry , I don’t know.” 

    有一次,老师很讽刺对他说,

    “你今天回去吃三个鸡蛋吧,这样你的嘴才知道张大。”

    “你什么都不会,为什么还要来学英语?”

    “你下去吧,既然什么都说不出来,就不要浪费其他人的时间。”

    ……

    林林种种的不屑、攻击,让原本内向的他更加不敢开口说英语。

    但冥冥中埋在骨子里的倔强,让他在那次不屑之后,选择了报名省英语演讲比赛。

    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但就是那样做了。

    “我感激那次莫名的勇气,永远都感激。”(Gelt事后回忆说)

    那时候刚好流行李阳英语,于是他每天5:30准时起床,到对面女生宿舍天台念同一篇英文稿,每天念50遍。

    那时候是冬天,他在湖南,气温几乎都处于零下几度至几度。

    那篇演讲稿也就300多个单词,但每一个都被他用红笔标记好,写满了注释。遇到不会的就去请教同学。

    他每天早上念稿子的声音很大,加上发音也不标准,所以经常招致楼下女生们的谩骂。

    骂的很难听,什么不堪的词都用上了,他说他到现在都记忆犹新,并且永远也不会忘。

    “那样的言语像刀割一样疼,我到现在都没有办法愈合。”(Gelt事后回忆说)

    一个月之后,那篇文章被他念了1500遍,可是发音还是透着咖喱味,「他那时喜欢一部印度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

    于是他学着开始把自己念的文章录下来,放给同学听,放给老师听,再请他们帮忙纠正。

    一遍又一遍。

    这个月他依然每天坚持早读,次数改到了每天100遍。

    两个月之后,这篇文章被他读了4500遍,他可以倒背如流,清晰知道每一个单词的拼写,发音,大脑甚至可以条件反射的知道这个单词后面应该是什么单词。

    于是他带着这篇的演讲稿,也是他仅会的英文,悻悻地去参加比赛了。

    虽然他把演讲稿背的滚瓜烂熟,可是从小内向的他,在上台演讲的时候,甚至感受到自己头上因为紧张冒出的白色热气,尽管当时湖南的气温只有几度。

    上台之后,他全身颤抖,他那天还特意选了宽松的裤子,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出他腿抖。

    “手拍在裤子上,都可以看到手掌印,因为太紧张,所以腿流满了汗。”(Gelt事后回忆说)

    但他依然可以流利的把演讲稿背出来,因为再熟悉不过了。

    他说他记得非常清楚,那一年的英文演讲主题是“世上最伟大的发明”。

    别的同学演讲的内容都是最伟大的发明——电灯,电视,汽车……

    只有他说,“我的鼻子很普通,我的眼睛很普通,我的嘴巴很普通……可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

    那就是世上最伟大的发明,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他自己。

    ……”

    那一年,他拿到了省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

    故事讲完了,

    Luke告诉我们说,那个人其实就是他自己,他就是Gelt, 

    那是他另一个德文名字。

    他曾经在新西兰留学,留学的三四年,他几乎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因为每一天他都得做三份兼职,非常辛苦。

    初到新西兰时,他背了很多专业术语,但发现根本用不上,需要的更多的其实是生活口语。他连西兰花都不会说,也时常会犯中式英语的错误,说出“green flower”的笑话。

    ▲为了学好英文,他用了一年的时间,每天都在睡前听《阿甘正传》,直到能准确听出它里面的所有台词;

    为了学好英文,他每次逛超市都会给自己定个目标,比如今天要学习的英文单词是全脂牛奶和脱脂牛奶,便到牛奶区对应学习;

    ▲为了学好英文,学会地铁站名的英文表达,他曾从站端搭到站尾,只为了听每个站点该如何用英文表达。但在得到每一站的答案之前,他都会先设想,给自己一个答案,再在播报每站名称时纠正。

    他告诉我们,要学好英文,就要学会从生活去寻找答案。

    “你要抓紧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学习,学习来源于生活,而后是应用于生活,它们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关于Luke,我想说说对他现在的印象。

    我认识的他风趣幽默,细心体贴,英文流利,并且履历丰富。不仅精通德文和英文,还曾是深圳日报的英文记者,丝毫看不到曾经那个内向男孩的身影。

    故事讲完的时候,有同学说:“好励志的故事。”

    Luke回:

    “一点都不励志,那些经历对我来说很痛。

    曾经那些瞧不起我的老师,对我满腹不屑的老师,以及曾经女生们谩骂过我的那些话,

    它们依然很清晰的印在我脑海里。

    我现在一想起来依然很痛,非常痛。

    或许它永远都不会好了。

    我不感谢他们,我感谢努力的自己。”

    Luke哽咽了,我看到他双眼闪着泪光。

    撰文 / 一只永远打着鸡血的狒狒

    公众号:郭大狒

    配图 / photo by 郭大狒

    今天也要开心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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