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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 || 我最难忘的一次失恋

人间 || 我最难忘的一次失恋

作者: 上帝的峰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8-02 11:52 被阅读96次
    篇头插画:by Muhammad Salah

    我说过我会陆续分享一些记忆中最难忘的人和事和物。

    两周以前写过一篇《我最难忘的一家书店》,可惜这年头看书的人越来越少,逛书店的人也因之越来越少,所以决定分享一件每个人都遇到过,或者早晚都会遇到的事儿——失恋。

    我知道这么说比较缺德,但是没办法,失恋是人生成长的必修课,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必修课,所以千万别说这事儿跟你没什么关系,除非你根本没恋爱过或者根本没打算恋爱。

    当然,并不是一切的失恋都需要那么糗,比如像那时候的我。

    1

    时间仍然是在念大学那会儿,二十来岁,我这辈子最自卑的一个阶段。

    我简直没法相信自己曾经那样自卑过。

    最要命的是,我特么也不知道自卑个啥,不就生得细皮嫩肉看上去小样儿了点嘛,不就天生长得矮丑挫了点嘛,不就一个月才三百多块生活费除了吃饭买书连请喜欢的女生吃个冰激凌都得抠抠搜搜算计着点嘛!

    所以,说出来你别笑话,我自从来到上海念了大学,就再也没谈过恋爱。请注意,是“再也”,相比初中与高中年代,这背后巨大的信息量你懂的。

    但是不恋爱并不代表我没有中意的女生啊,只不过都还没来得及恋,而已。

    例如,我在图书阅览室看上一个姑娘,一连关注了她好几天,然后给她写了封老长的情书,刚递出去就被她塞了回来,她说她还太小,不想过早涉及跟学习无关的事。然后我就再没见过她,仿佛她在校园里就此人间蒸发了一样。

    例如,我在学校录像厅认识一个旁系女生,大我三岁,我后来教她打乒乓,有一天打完一起去食堂吃饭,我说我喜欢她,她说她也挺喜欢我的,要不认我做弟弟吧。我说我已经有一个姐姐了,亲姐姐。她说她已经那么大岁数了,还是抓紧好好念书吧,不想涉及跟学习无关的事。

    再例如,我喜欢我们班花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了,后来终于约了她一块儿看书,费了好大劲儿用最委婉的汉语跟她表白,她听懂了,然后对我说,现在她还太小,不想过早涉及跟学习无关的事,不如就这样做个好朋友吧。然后割了一束头发,扎成一只小蝴蝶结送给我。然后没隔多少日子,我看到她跟班上一个小混混走在一起,胳膊肘锁着胳膊肘。

    这样的经历应该还有几次,我有点记不清了。

    总之我运气非凡,整个校园里热爱学习自称不想过早恋爱的女生,一时都让我给遇上了,每遇上一个,我的自卑洪水就不可阻挡地泛滥一回,如是者将近三年。

    再过没多久,我就要辍学告别校园了(辍学这件事儿……以后有机会单独再说吧,总之每个才情纵横的人都会有一个辍学的经历)。

    2

    隔壁有一个室友,他实在看不下去我这样一副凄凄惨惨的老处男样子,有一天跑我们宿舍来跟我说:“今晚你跟我走,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

    我该如何形容这个热心的室友呢?

    你看过《暮光之城》吧?

    没错,这小子长得就跟里面的男主角爱德华一模一样,一米八二,肤白似雪,骨瘦如柴,浑身散发出一种被女人榨干了精血之后的病态美。最最关键的,他是个富二代,从来就不缺吃喝嫖赌,所以也就从来不缺女朋友,而这两样东西我那时候都没法再缺了。

    如我亲眼所见,此爱德华每月的女朋友都不一样,用过以后随便就扔了。我于是问他:“该不是把你玩剩下的匀一个给我吧?我特么可不稀罕吃你的剩饭!”

    爱德华说:“狗屁!这个女生我碰都没碰过,前几天在自修教室刚认识的,生物系,跟我们同级,聊得还不错,我想介绍你们认识一下,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我没再多问爱德华为什么觉得挺适合我的,反正当天晚上我就跟他出去了。

    他领我到宿舍外一截围墙下,那个生物系女生已经站在那儿了,路灯下远远望去,穿一身粉色运动服,小巧玲珑的模样。走近些看,马尾辫,小雀斑,容颜大致姣好,但也说不上勾魂摄魄,而且我总觉着她对病态美的爱德华有点意思,不知道为什么。

    爱德华把我们简单介绍给对方,说:“那你们自己聊聊,我先走了啊!”

    3

    爱德华走后,我和生物系女生胡乱溜达了一阵,觉得无所适从,就找了一处僻静的草地,相顾坐下,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胡乱聊。

    我为了主动让聊天话题不断,开始施展出最大的绝活,跟她聊了很多我读过的书。学生嘛,可不是得多聊点书上的知识吗?尤其是我最擅长的文学和历史。

    那天晚上我聊得可好了,那个生物系女生估计也从没见过读了那么多书的男生,听得可欢实了,一直兴味盎然看着我,时不时问一两个在我看来非常弱智的问题,诸如鲁迅的原名到底叫什么、李白和杜甫到底谁的年纪更大一些之类。

    我们在草地上聊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就送她回宿舍了。

    第二天下午,没等我去隔壁宿舍找爱德华,爱德华就来找我了,他跑进来就猴急巴拉问我:“你俩昨晚都聊了些什么呀?”

    我说:“就随便聊了聊啊!怎么啦,大惊小怪的样子!”

    爱德华一脸无奈:“我今天特地见过她了,问她对你印象怎么样。”

    “我也正想问你呢,她怎么说?”

    “她骂了我一顿,说,你他妈给我介绍的什么男朋友啊?你那个同学是脑子有问题吗,哪有第一次跟女生约会只顾着聊书的,什么钱钟书啊、余秋雨啊、李什么傲的,聊了整整一晚上。我他妈又不喜欢看书,你没跟他说吗?幸亏我还知道几个人名,否则你说我是陪他还是不陪他啊!他除了书还会不会聊点别的啊,他是读书读傻了吗?”

    我也一脸无奈,只能回答:“好吧。”

    爱德华最后离开宿舍时,没忘记告诉我:“本来多好的机会啊!这女生我存心留给你破处的,哎,现在只好自己用了。”

    仿佛由于我的纯洁与傻逼,导致他又要给吸血鬼榨干一次精与血。

    4

    我和生物系女生这事儿自然是黄了。

    我也因此从中悟出一个惨痛的真理,并且积极践行至今:

    千万不要跟女人聊书,如果你喜欢她,大可跟她聊吃、聊喝、聊睡觉(双关意义上的睡觉),但是唯独不要聊书,聊书是最没有文化的表现,哪怕你面对的是张爱玲和陆小曼。

    幸运的是,我跟生物系女生根本还谈不上恋爱,因此这件事也谈不上是我最难忘的一次“失恋”。

    恋都没恋,失个毛啊!

    真正难忘的,是两三个月以后的事儿。

    我因为决意要辍学去走上社会了,结业前最后一段日子的课程根本无心去上,绝大多数时间,我都是浑浑噩噩躲在图书阅览室里看闲书顺便看女生,或者看女生顺便看闲书。

    那一天,我已经看了一整天书,吃过晚饭,我哪儿也懒得去,百无聊赖地回到图书阅览室继续看书。我看得如此投入,以至于那个女生走到我身边时,我完全没有知觉,直到我听见她问我:

    “同学,能一起出去走走吗?”

    骗你是畜生,她真是这样单刀直入问我的。

    我惊讶地抬起脑袋,楞了一秒钟,完全没顾得上多想,慌里慌张地回答了两个字:“好啊!”

    让我们再来一次:我该如何形容这个热心的女生呢?

    你知道当年的Twins组合吧?

    没错,她简直就是阿Sa蔡卓妍的一胎双生的姐妹,一样的娃娃脸,一样的笑嘻嘻,一样的清新脱俗,就这么立在我看书的桌子边上,问我:

    “能一起出去走走吗?”

    当然能啊!

    我承认我瞬间被击中了,那一刻,我失去了一切矜持的可能。

    5

    我很快知道,阿Sa是跟我同系的低一级的学妹。

    和阿Sa走出阅览室去散步的时候,她告诉我,那天她刚刚失恋,所以想找个人聊聊,她不想让自己不开心。

    我跟她肩并肩,边走边问她:“那为什么会找上我?”

    阿Sa反问:“你难道从来没有见过我吗?”

    我扭身看看她,茫然地摇了摇头。

    阿Sa说:“我们宿舍就在你们宿舍对面啊!我经常看到你进进出出的,一直觉得你气质很特别,所以注意你很久了。不,应该说,喜欢你很久了,但那时候我有男朋友……”

    “哦,原来是这样,我似乎对你有点印象了。”

    我嘴上这样平静地吹牛,心头却在倒海翻江地吼叫着:

    “我靠,居然连我都有美女喜欢啊!”

    当天夜里,我和阿Sa散步显然都没散过瘾。各自回到宿舍以后,洗漱完,房间熄了灯,我们各自把电话机从窗户塞出去,倚墙坐在走廊,又遥遥相望地通了一个多钟头电话,直到学生充值电话卡残忍地宣告耗尽了最后一分钱余额,我才悻悻然睡去。

    我躺在宿舍的上铺胡思乱想。

    在周遭巨大的呼噜声和尖利的磨牙声中,我诧异地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在一夜之间诡异地恋爱了。

    6

    第二天的一整天,除了阿Sa上课的时间,我几乎每一分钟都跟她腻在一块儿。

    那一天也许是我整个不怎么完整的大学时代里过得最浓稠的一天。

    晚上终于又到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看书。我和阿Sa鬼使神差坐在了一片绵软的草地上(是的,仍然是草地!我也不想啊,但我那时候真的纯洁和愚蠢到只会带女神去草地啊!),她背靠着我,鬼使神差就嵌在了我怀里。

    起先还聊着天,后来她突然不说话了,冲我仰面闭上了眼睛。

    我会意,俯身亲吻她,先是额头,再是面颊,再是嘴唇……

    之所以是这样的程序,不是为了像情场老司机一样制造前戏,而是我特么当时真的紧张得要死。

    在接触到她嘴唇的一刹那,我大脑一阵痉挛,浑身上下除了小玉米,什么都软了。

    好了,我不是在写《飞禽走兽》(嗯,这是我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长销书,亚马逊、当当、京东、天猫什么的都有售,你如果好奇,也可以直接点击书名链接购买),关于跟阿Sa的那一次亲密接触,除了证明我那会儿的确还是处男以外,更细的细节我懒得再渲染了。

    现在说说我后来是如何失恋的,以及我为什么独独对那一次失恋永生难忘。

    毋庸置疑的是,那是我恋爱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夜晚。虽然我扬言早在中学时代就已经有过几段恋爱经历,但是跟一切年少无知的青春一样,无非递递小纸条、吃吃小干醋等小伎俩,最最突破底线的肢体接触,也不过是拉拉小手,而阿Sa在那天晚上的草地上,只用了片刻时间就让我突破那道细细的线,我的嘴唇在名义上早已失身,我的小玉米也在实质上悄然泪奔。

    天昏地暗,我不记得那晚我们吻了有多久,也许五分钟,也许十分钟,也许一个小时,我忘了。我唯一还清醒记得的是,阿Sa在我的嘴唇酥麻着从她的嘴唇分离时,问了我一句话:

    “你从来都没有接过吻吗?”

    这是一个让一切处男都无比尴尬的问题,虽然事实的确是“从来都没有过”,但我并没有正面回答她,因为我吃不准在那个时刻,她想听到的是肯定的答案,还是否定的答案。

    即便现在,我也照样吃不准。

    我依稀懂得的一个道理是:跟女生接吻,如同在餐桌用餐一样,章法以及礼节都相当重要。

    7

    跟阿Sa认识后的第三天,她没再跟我一块儿腻草地。

    我再一次见到她,是在学校食堂门口,傍晚,她跟一个穿运动背心的男生走在一块儿,各自端着饭盆,有说有笑地往里走去。

    晚上,我去她们宿舍楼的传达室把她呼唤出来。

    我问她,今天跟你一块儿吃饭那男的是谁啊?

    阿Sa说,我男朋友啊,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他来找我主动和好了,我想了想,咱俩可能不是太合适,所以我还是给他一个机会吧,希望你不要生气啊,谢谢你这两天一直陪我,让我度过了不开心的时刻,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我满心悲伤,但是笑了笑,说,没关系,你们好好的。

    因此我就这样失恋了。

    严格说,我是在三天之内被一个长得无比像阿Sa的姑娘迅速泡了一下之后又迅速甩掉了。

    在走回自己宿舍的路上,我仿佛听到自己内心有个声音在说:

    千万不要再去试图抚慰一个刚刚失恋的姑娘了哦,尤其不要试图去填补她的空白期。

    但是自那以后,我竟毫无廉耻地突然不知“自卑”为何物了,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

    我自己给自己的解释是:毕竟我再如何不堪,也是曾经被阿Sa泡过的人哪,好与坏、美与丑,一念之差而已。

    感谢阿Sa,既然如此,此后不如就往彪悍的路上张狂地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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