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而你有自己的朗读者,我只是个摆渡人。
记得年少的我喜欢年少的你,酷酷的,痞痞的。
记得勇敢的我问你QQ号的那天,你的头发夸张地蓬着,你的外套是宝蓝色的,好像那天的天空都被你衬得格外的蓝呢。
记得很久以后,我在一家快餐店仓皇而逃,可是明明那天店里人那么多,你一身黑色那么不起眼,黑色帽檐压得那么低,我还是在那么一瞬间心漏跳了一拍呢。
今天呢,说故事,故事很长,我准备好要说了,你准备好要听了吗?
那时的她足够开朗外向,足够美丽大方,也足够奋不顾身。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喜欢那种看起来坏坏的,内心却又细腻柔软的男生。(啥?怎么看出内心的?我怎么知道,我不是说过嘛,喜欢一个人,看他的时候眼睛都自带美颜,所以内心也美,有意见啊!)
他和她的认识与交往相当俗套,没错,又是传说中的“哥哥妹妹”。(顺便说一下,上次那篇文章中我提到的那对“兄妹”已经在一起了,我不用吃手机了,狗粮最近倒是吃了不少)
第一次他带她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吃饭,全桌一眼看过去,都是大人眼中的坏小孩,可是姑娘是好姑娘啊。她看着他们喝的醉的稀巴烂,看着他们侃大山,自己害怕得悄悄流眼泪,那时候真的是少不经事啊。后来,她拉着烂醉的他回家,他醉醺醺地对她低吟:对不起。那是他第一次对她说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呢?这句对不起又到底是不是对她说的呢?她不知道,她从来都不知道,就好像对他的世界一样,一样的未知,一样的充满疑惑,一样的小心翼翼。
如果可以不用去管我的世界,你的世界,他的世界,如果可以依旧那样单纯的喜欢,一如那件宝蓝色的外套那样纯粹那该多好。
初三暑假,她以妹妹的名义泡在他做网管的网吧整整一个暑假,可能奢望离他近一点就能够沾染上他的气息,对他的世界多那么一点点了解,最重要的是,只要看到他,她就快乐呀。
开学季,她像所有的乖学生一样,乖乖的上高中,他像所有的小混混一样,从学校换到社会上继续混着。再无联系,也无法联系。
她的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不是没想过找个人,然后忘了他,可是他就是住在心里,怎么赶也赶不走。
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女生,听说他又交了新的女朋友,可是他和她一起出现面对自己兄弟调侃的时候:哟,这又是哪位个嫂子啊?他说:你记住了,你的嫂子只有她一个。
那时他看她的眼神,那么让人心动,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想,所谓的刻骨铭心也不过如此了吧。
就像那年冬天他骑着单车,隔着条马路,哈着气,微笑着向她挥手,仿佛他呼出的那一股暖流早已经穿过马路,穿过人群,刺激了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就像情人节那天他一边帮她切牛排,一边宠溺地嗔怪她连切个牛排都不会。
就像那天他低头吻着贴着他毛绒绒的衣服的她,即便正巧碰上了她妈妈,他转身离开的背影也毫不狼狈。
就像他最后一次在她耳边呢喃:对不起,我爱你。
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她说,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他到底在对不起什么。
她说,他说喜欢我时的那个眼神啊,我怎么会看错呢。
她说,无论我处于什么样的感情中,只要他出现,我就会不顾一切和他在一起。
然而,他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吧。
你说要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而实际是,就算你醉到黄昏独自愁,只要那人伸出手,你还是会跟他走。
青春很长,形容他的辞藻已足够完美,偏偏他们的故事并没有完美收场。
刻苦铭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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