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斜对面最角落的沙发上。头发花白、中间地带已经罢工。脸的两侧布有络腮的花白胡子,有种不羁的杂乱。白T恤,米卡色裤子,T恤束在裤子里,用皮带扎着。穿着考究,比毛发清爽得多。
他肤色很白,有点虚胖,肚子上溢出来的肉尤其明显。餐具是自带的,一个很大的白瓷缸,上面有花鸟印花。他慢腾腾地一勺一勺舀着,送到嘴里,时不时地把一勺送到垃圾桶里。这么几次,能猜出来他喝的大概是咸豆花,扔到垃圾桶大概是咸汁儿。
他脸上有股大病初愈的病气,手上小心翼翼的劲儿让人想到帕金森或者中风患者。
后来,一对儿父子坐到了他对面,凑成了爷孙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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