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9月1日早上被人带走了,已经有十几天了,几乎天天有人来要债,看人渣不在个个气得咬牙切齿。他们选择了报警,接警来的小赤佬们,好像是统一口径,他们说,这事我们不管,只有去法院处理。要债人很无奈,只能回去。
还有一个持着拐杖的人,来要债。他是人渣车间里的员工,他坐人渣的助动车出门办事,被人渣摔断了腿。人渣骗他在家养伤,结果连工资都欠着。
人渣欠我们的房租,还欠同事张厂的投资款,我们决定先去问问律师怎么处理。
我有好多律师朋友,选择了在吴中区开了几十年的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因为他对吴中区熟悉,他的爱人又是我同学。约好星期一下午2点见面。
那天下午带上资料与同事张厂一起开车前往,来到了孙律师的事务所。我把人渣失踪的事告诉了孙律师,孙律师看了资料,他说:“这样的事现在很多,手上有类似的案件。”
他给了我们两个方案,一是不起诉,把厂内的机器设备叫专业人来处理拆掉,放在一边,厂房腾空马上租出去,减少一点损失。二是马上起诉,让法院封机器设备。这样时间太长了,没有个半年时间不行的,弄得不巧要一年时间,才能解决,反而损失更大。
至于张厂的投资款只能告人渣,孙律师叫手下的人查了人渣的资料,目前他已经是失信人员,告了也是白告,但不告不甘心。张厂说:“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害人,死了也害人。”
孙律师看了我们的租房合同说:“你也太好说话了,下次签合同时,一定要加上一条,假如一个月不付房租停止供电供水,三个月不付房租有权处置厂房内的一切设备和合同自动失效,这样就不被动了,像现在你把设备卖掉也不违法了。”
我说:“从未碰到这样的事,下次真的要注意了。”想到人渣的车间里设备很难拆的,有几十吨重,拆了又没地方放。人渣真是活也害人,死也害人,这几天头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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