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好似在我俩的爱情里悄悄溜走了一般。不见踪影。
眼见着,我们一起第八个周年,一儿一女,倒也周全。
我还记得当时我义无反顾的要嫁给他时的样子,记得那时自己的勇气,记得那时自己的叛逆。
父母是都举手反对的。
只是,反对无效。
白先生起初是忐忑的,他不知道和他年岁差不多的这两个人,能否接受他娶走自己的女儿。他也不知道,最终,我俩的爱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诚然,在同一时期里,家里相亲也好,追求者也好。他在这些人里都不是最显眼,最有钱的。父母的反对有着必然的原因。
那时的我手捧着他送的那束菊花,心里头一回觉得人间可期,觉得脚踩在地面上,不再彷徨。
这或许就是爱情。看着无用,看着虚无,看着虚幻飘渺
却让我,第一次在生死之间,那么坦然的选择了生。
爱一个人需要勇气,需要付出。
而我爱着这个人,只是因为生命短暂而未知,不想错过我愿意爱的,也同样爱我的。
年龄的差距,代沟。身体健康的差距,他身姿矫健,我与药为伴。
母亲最直接的问过他年龄的,最后说了一句,外一他提前离开呢?
而那时,我想到的确是,外一我提前离开呢?谁能相信药罐子的长寿。
白先生担忧着我父母的意见。我反而无所谓。因为她们的再婚我同样也是没有立场反对的。
那时就想好了的,我不干涉你们,你们也不要干涉我。
最后步入正轨,流程异常的顺利。
就因为父亲强烈反对的时候,我说,你当初结婚我也没意见的,况且,是我嫁给他又不是你嫁给他,你何苦呢?
带着父母的阻拦溃败,我一脸灿烂的嫁给了这个比我年长二十一岁的男人。
婚礼上,我是笑得最开心的。
真好,我也有家了
两个老父亲大约是没想到能见到笑得那么开心的我。毕竟从前我都不会笑。
他俩同坐在一桌席上,相对无言,哭的稀里哗啦。而我妈愣愣的看着这两个男人,只觉得很没必要。
婚礼是一切从简的。
只因为年幼时看过了太多的分离,热闹盛大的婚礼,到头来劳燕分飞,曾经的热闹变得多余,曾经的盛大变得悲戚。
十岁以前我几乎就设定好了自己未来的婚姻和配偶的大概。
得是个英武的人物,送我白菊,婚礼简约,只家人安静吃个饭。
得是个能携手余生的,不需太过热闹。
白先生本质上完美的契合了我少年时期对婚姻的假想。
从他手捧着白菊,送我做情人节礼物那一刻起。我便决定——嫁。
你看这个世上男男女女形形色色。各色的男人爱着各色的女人。
往往你以为很般配的,分手了。你觉得差异很大的,反而很稳定。
爱情这个东西,真的不可估量。肉眼是很难见到真谛的。
这世上最不缺痴男怨女。总有人感情之路走的极为不顺。
也有许多人结婚离婚,最终还是选择回归单身。
刨去爱情,还有两方的原生家庭,教育成长环境。其实,三观不合,也难周全的。
我和白先生最初就是不被看好的那一类。主要原因是年龄,次要原因是民族。
年龄的代沟很好改善,因为我本质上内心也不算个年轻人。只是空有年轻的皮,却藏着苍桑的魂。
至于民族,回汉通婚确实带给我们很大的挑战。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完成了挑战。
爱情这玩意,所谓情到深处,就是你愿意为了那个曾经是陌生人的人,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
而婚姻,又是爱情最好的试炼场。
能走到终点的几乎不多。能相爱着走到终点的也是少数群体。
原因是爱错了,或者是时代步伐太快,以至于很多人还不明白自己该如何去面对爱情的时候,就已经到了错误的轨道里面了。
也有很多人,徘徊在这之外,一年一年复一年。孤独寂寞,却很难敞开心扉迎接对的人。毕竟,爱错的那么多。
也有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爱人的模样,只是觉得人间孤苦,相互取暖。
不是非你不可的,都不是爱情。
这世上,太多人只是相伴,不是相爱。
爱是怕失去,而相伴只是习惯,和之后分别的一时不习惯。
我曾想,如果生命还能重来。
我大概想早一点遇见我先生,早一点和他一起共度余生。
所谓爱情
非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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