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本是夫妻,生了双胞胎儿子一岁半。夫妻俩为申请公租房办理了假离婚,抚养权全部给了男方,现在女方起诉要小宝的抚养权。
男大专,女高中。
听起来诉请非常合理,是吧?
女方律师来电说:”麻烦你们帮帮忙,出面做做工作,我们可以让步,女方可以不要抚养费”。
我:what?女方不要抚养费?对于平民家庭来说,离婚后夫妻一人带一个孩子本来就是互不付抚养费的呀,难道男方是一个富豪?俩个孩子抚养费都包揽了?看了看案卷,不是呀,中产都不是,比较穷苦的家庭好不好。
律师、女方啥逻辑?
男方说:”女方非常重视钱,和我结婚后基本没怎么工作,都是我在养家,她们一家人都把你当摇钱树,要把你扒光那种。我非常了解她这个人,我也了解法律,我也不傻,如果她一定要这样,那可以,离婚时房子给了她,那是我的婚前财产买的,如果她要这么咄咄逼人的话,那么房子分我一半吧。”
我说:"你俩都过来法院谈。"
今天下午两点半,双方都到了,女方浩浩荡荡来了一支队伍:五个人(她、孩子、律师、俩个姐姐)。俩个姐姐花枝招展,看上去不像是上班挣钱的那种。
女律师脸上粉抹得挺厚,像粉笔灰似的。
女方说话时男方比较安静,男方说话时,女方非常不耐烦,总是打断。
我指出女方的情绪问题。
她没理会,继续发表对男方种种不满。
我单独把女方叫到一边,告诉她:“你真是笨到家了,孩子一人一个本来就互不付抚养费的啊,你当别人白痴吗?第二,他提出如果你要一个孩子,他就要平分房产。"
她惊呆了,说:“已经离婚了,他怎么还可以再分割财产?不可能!”
我:”你这个都不知道吗?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协议的,你离婚才半年,他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啊。这些你都不懂来打什么官司?”
女方瞬间崩溃了,表情大变,泪流满面,一边摇头、一边摇手、颤抖着说:”那我不起诉了,我撤诉、我撤诉,他这么狠心、这种事情也做得出来,我撤诉。”
我和另外一个老师,看着泪流满面的她没有丝毫同情升起。
房子和孩子,她选择房子。
她被律师扶着走,路过男方身边时,恶狠狠的说:“你这么绝情、这么做的过份!你……”
此时,律师发挥了巨大作用,把她拉走了。
男方幽幽的说:“我其实不会对她那么残忍的,一个孩子都不给她,我上个月就已经答应了变更小宝的抚养权给她的(他翻出聊天记录,确实是答应把小宝给她),只是她太咄咄逼人,动不动告上法庭,好像自己占了好大的理样一样、好像把我当傻子一样,让我很火大,我愿意配合法庭的工作,把小宝的抚养权变给她。”
聪明的是男方,心理门清:女方半年以后再来法院起诉,孩子还是会判给她,不如现在变更给她省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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