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素心安兮女士住在六楼,有一天她在阳台上,发现了一只蟋蟀。对于它是到底怎么上来的,是乘电梯,还是爬窗台,或者是卷在蔬菜叶子里混进来的,真是不得而知。
其实,它并非一只简单的蟋蟀,而是一个挥舞刀枪剑戟的猛士。
八百年前,他曾经是一个猛士。
而她,是一个绝世美女。
战争的年代,猛士去打仗。那和平年代呢?他们都忙着谈恋爱。
虽然这个猛士英俊魁梧,又娶了非常贤惠的妻子。可是悠闲的人生,过得时间长了,总是让人不够满意。
天赐良机,他英雄救美,结识了一位在外出进香途中,被恶棍调戏的富家小姐。对付那样的歹徒,对他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救命之恩,永生难忘。二人你情我意,私定终身。猛士隐瞒了自己业已成家立业,为人夫父的实情。
即便那个年代,也有一些敢爱敢恨的富家小姐,不会接受自己同一个女人,或一群女人分享钟爱的男人。
忽然之间,北方胡人来犯。胡人凶猛残忍,杀人放火,暴虐妇女,无恶不作。女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沉浸在温柔乡已多时的猛士,面对胡人的侵犯和骁勇善战,露出兵武生疏后的胆怯。正在迟疑之时,小姐在家人带领之下,前来投靠寻求保护。
没等猛士想出什么办法,胡人已经蜂蛹而至。曾经左手拿刀右手握枪,赛过关云长和赵子龙的猛士,惊慌之下,刀枪错位,左手拿了枪,右手握了刀,战斗力顿时被削弱为零。
当胡人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时,富家小姐跑出来向胡人求情。猛士面露期待之色。而小姐的美貌,也被胡人看中。
猛士可以不死,但必须缴械投降,去除武装之后五花大绑,并跪倒在胡王面前请罪和保衷心。
押解途中,小姐灌醉胡人,趁机为猛士松绑,并将武器还予猛士。但就在此时,未及逃跑之际,被胡人发现,众多胡人兵将围拢过来。心有余悸的猛士,双腿颤抖,屈膝伏地,苟求饶命。
小姐目睹此情此景,绝望之际,挥剑自尽而亡。临死,她对猛士留下一言:
“今日我才知晓,原来你的名字叫——懦夫!”
猛士露出一丝羞愧,暗料胡人亦不会善待自己,遂伺机逃跑。他蹲伏在脚下草丛中,身体变越小,直至成了一只甲虫。那是一只后背裹着甲壳儿的瓢虫,他又嫌不够威武,于是他最后成了一个大腿粗壮的蟋蟀,腿壮便于逃跑。他本来还想变作螳螂,可惜他不够资格。那是他的上级们的权力。
变作蟋蟀之后,他每天不忘操练,腿上功夫实足。那不是用于杀敌,而是用来弹奏动人情歌,寻找他那前世丢失的爱人。
只是几个世纪都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找到。就如这次他去了素心安兮女士的阳台,他却再次认错了人。人家的前身是九天仙女,根本没和他打过交道。
他自觉高攀不上,没几天,就又从阳台上滚蛋了。不信你们去问素心安兮女士,他或它还在吗?
网友评论
嚇得我把手機都摔了⋯⋯
這個蟋蟀果然不是好物
我準備餓它三天~
言归正传,一只蟋蟀引发的情缘觅踪,亲的想象力好丰富啊!真心佩服!
寫作的第一原動力
想像力~
姐姐套路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