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我没有舍得邮购价值二十多元的沙袋,却把十二点五元补课费和五十元年终奖金给了那个同学,支持他上大学。
他是高我一届的初中同学,读书时因性格相近、求学目的相同和都年年受到学校表彰,而有一些交往。他父母多病,兄弟较多,家中十分困难。凭着减免学费,他苦读三年高中考取师专。我师范毕业分配到一个山梁梁初中教书。
在一个大雪纷飞天,校长在寒假前散伙会上说,大家不要在外面说年终奖金的事,其他学校都没发。怀揣着十二点五元补课费和五十元年终奖金,我冒着风雪骑车回家。刚进集镇遇到那个同学,寒暄过后他向我借钱,瞅着他难为情的样子,我就把刚领到手的七十二元五角钱递给他。
后来,我们都在镇中学教书,我从未提及七十二元五角钱,他也无半点感谢之意。直到我和他的一个亲戚先后结婚,他参加了亲戚婚礼,而没有到我婚礼现场的时候,我才感觉他不够朋友,甚至是人品有问题,他侮辱了我对朋友的一片真情。自此,我和那个同学无多少来往。
几十年来,我最怕承别人的人情,哪怕是亲兄弟我也不多占一分钱,吃了别人酒席或者受了别人好处必想法尽快还上。这都是做人最朴素的道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