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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结婚的时候,他33岁,她21岁。
33岁的年龄放到现在,还是刚刚踏入社会的青葱少年。
但在大宋熙宁元年,33岁的新郎,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之前十年的婚姻,曾经是青梅竹马,青春作伴,不思量,自难忘。
是的,堂姐去世后,王闰之嫁给了堂姐夫,当世第一大才子苏轼。
而她,却不是他心目中的“佳人”。
“佳人”是王弗啊,总是与苏轼心意相通,见证了他从农家少年一战成名的高光时刻,共享了他人生中最得意、最飞扬的十年成长。
王闰之只是个粗通文墨的农家妇女,一开始,苏轼对她,并不像对王弗那样敬爱深情。但她自有自己的长项:勤劳朴实,贤良大度,干家务、做农活,都是一把好手。
婚后第三年,王闰之生了苏轼的次子苏迨,但这孩子生来患有小儿麻痹症,四岁还不会走路,四处求医问药都不见效,治了十几年,做母亲的,为此受尽折磨。
婚后第十二年,发生“乌台诗案”,苏轼像待宰的鸡犬一样被人套上绳索带走审问,投入监牢,生死未卜。
苏轼临走之前,还像平时一样潇洒,说:你难道不写首诗送我?
老实的王闰之哪里有这样的捷才?但她拖着一家数十口,从湖州辗转去投奔苏辙,坚忍强悍。
苏轼幸未杀身,却已是穷途潦倒,后来她跟着苏轼贬谪到黄州,躬耕“东坡”的,更多是这位贤内助。她不但会精打细算第过日子,还能给老牛治病,这事最为苏轼所津津乐道。虽然不会作诗,但在生活上很能给苏轼以保障和安心。
《后赤壁赋》里说“有客无酒,有酒无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客曰:‘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似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于是,携酒与鱼,复游于赤壁之下。……”
这妇人,就是王闰之。她悄悄地藏了酒,好给丈夫一个惊喜。
更为难得的是,这些年苏轼几起几落,从谪官罪臣到尚书帝师,看尽世态炎凉,王闰之始终不改声色,既不哀戚乞怜,也无骄矜自喜,苏辙的评价是“性固有之,非学而然”,大赞她的质朴本色。
朴实是她的天性,但嫁给诗人二十多年,毕竟养成了风花雪月的灵性。这一方面是耳濡目染,更重要的还是她把生活上的体贴,升华成以丈夫的喜爱为自己的快乐。
婚后24年的正月十五夜,在颍州,聚星堂前,梅花盛开,月色澄明,王闰之看夫君独坐无聊,便说:
“春月胜于秋月,秋月令人有凄惨的感觉,春月却令人和悦。何不召赵德麟这些人来,饮酒花下?”
这又给了苏轼一个大大的惊喜,说:
“我不知道你也能做诗,这真是诗家说的话哩!”
于是,苏轼邀集朋友,饮酒花下,还借用夫人说的这番话,写了一首《减字木兰花》。
要知,二十多年的甘苦与共,这对在学识修养上相差悬殊的夫妇,也能达成心灵上的默契与幸福。
可惜,造化弄人,就在这次花下饮酒的第二年,王闰之便去世了。苏轼对她,从一开始的疏离,到日久见真情,他前后有三位夫人,王弗和王朝云都以才华闻名,但最终与苏轼同穴合葬的,却是质朴无华的王闰之。
若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则愿世间所有的相爱,都能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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