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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女孩,一岁零八个月,体重六斤半,爱吃肉,性格活泼,生活独立。
2016年8月14日,我与老公在花鸟虫鱼市场逛,这已是我们第二次来了。上一次只是无意间逛到,而这次却是带着抱个宠物回家的心态来的。
这个市场并不大,共三层,一楼主要是卖些鱼啊乌龟之类的小动物,也有一两家卖狗狗的;二楼卖兔子、鼠类、猫猫、狗狗;三楼主要是些植被,与楼下相比,略显凄凉,基本没啥人。
当天,我们的行动分成三步。
第一步是逛遍市场,熟悉整体情况,选好自己的目标。逛完后,我跟老公说,养只猫养只狗都行。
于是进入第二步,细逛猫狗店。当时在一楼我看上了一只狗,白毛,特活泼,只要一看到人就巴不得从笼子里跳出来。看到它的时候,我心跳加速,就像初恋的感觉,然后跟老公说,就它吧。老公有些犹豫,说要不再看看。
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接下来我基本没啥心情逛。老公看出来了,他问我,你先确定想要猫还是要狗?
这是个好问题,一下把我问住了。其实我是更喜欢狗的,但考虑到我们自身的情况,养猫更适合。猫爱干净,独立,而且还不用溜,况且我也挺喜欢。我把心里想的都如实跟老公说了。
他说,好,那咱们就养猫。
第三步,我们去挑选猫。虽然范围一缩再缩,但要做选择,难度还是很高,整个市场上的猫大约有几百只。大多是加菲,英短。最后我门将目标锁定在一家大门紧闭的店。
我对老公说,我看上那几只了。老公说,那几只确实挺可爱的。
可是门锁了。我有些失望。老公说,那就打电话吧,上面不是有吗?
然后他打了电话,是一个男人接的。他说让隔壁的胖姐姐给我们开下门,我们先看看猫,他马上就来。
门打开后,在灯光的映衬下,橱窗里的小猫都显得特别可爱。这家店卖的都是加菲,这些猫的脸大大的,个头还很小,所以特别招人喜欢。
我起初将目光停留在一个月的小猫身上,那胖姐姐说,奶猫不好养。
我从没养过猫,以前大学养的小仓鼠也都只活了一个星期。
为了不践踏生命,我选择养只两个半月的幼猫。那个橱窗里有三只猫,有两只三花的是母猫,还有一只是红白樊花的公猫。
胖姐姐说这三只猫都是一胎生的,两只三花一个价,要樊花能便宜一半。
我第一眼看上的是一只浅三花,它的毛色看起来特别淑女,白灰粉相间。我决定要买它了。
就在这是,有只左眼挂着眼泪的虎斑色小猫跑入我的视线。它很活泼,在里面跳来跳去。
是买虎斑还是买白灰粉呢?我一时拿不定主意。
老公说就要这只虎斑猫吧,但我还有些犹豫。
胖姐姐像看透我的心,咧嘴笑笑:“你跟它们比个手势,看谁搭理你,就谁。”
行啊。我顺势伸出右手贴在玻璃上,不一会儿,虎斑就把爪子贴上来了。那个瞬间我有种被选择的感动,好像不是我选它,而是它选我。
就这样,虎斑成了我家的一员。2016年8月14日,它来了。当天,我们叫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肉肉。
失而复得2
2016年12月3日,肉肉病了,持续拉稀了一周,看着它日渐消瘦的身影,我有些心疼又有些担心。
10号那天,我带着肉肉去宠物医院看病。兽医给它做了便检跟血检,检查结果显示它有点猫瘟,需要打针吃药。
我没有给它打针,只开了一些肠胃药。
那段时间,它特别恐光,喜欢躲在黑暗的角落,食欲也不好。
每天我亲手喂它吃猫粮,吃药。坚持了两个月,它才完全痊愈。
直到现在,我都每天喂它吃饭。有时候它饿了,就会在我旁边蹭蹭,喵几声,我就知道它饿了。
这时起,我与肉肉之间多了种默契感。不仅是我喂它,它也时刻陪伴着我,带给我欢乐。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每次在我要关门的那一刻,它总会悄悄溜进来。
有时候门关了,它会在门口喵几声,我再生气也禁不住它的呼唤,只得乖乖把门开,一把将它抱入怀里,然后把眼泪都滴在它柔软的毛发上。
它从不闪躲,总是安静地待着。像个朋友,更像个知己。它总是很懂我。
失而复得3
几天前,肉肉丢了。我像个疯子一样满屋子找它。
每次回家,它都会在门口竖着尾巴,迎接我们。但那天没有。
肉肉不见了。我脑子里忽然蹦出一个不好的预感。
“肉肉,肉肉,肉肉……”我疯狂地喊它,没听到它的回答,我更急了,翻遍了家里所有的柜子箱子都不见它。
还来不及穿外套,我就穿着一双拖鞋往楼上跑,我想,肉肉喜欢高处,它有可能跑到楼上了。
没多想,我就敲了602的门,开门的是个瘦瘦的青年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
“你好,我家的小猫走丢了,你见到过它吗?”
男人摇摇,然后说:“我们家有个天台,我在天台给你看看吧。”他挺热心的,还没等我回答,他就匆匆往阳台走了。
这时候他的妻子牵着刚会走路的孩子过来,她有些同情的看着我,说:“如果小猫出楼了,就不好找了。”
“嗯。谢谢了。麻烦你们了,我再下去看看吧。”我已经心急如焚,来不及恭维她的孩子可爱,就冲下了楼。
天津的冬天,非常寒冷。肉肉身体不好,在外面饿了,冷了,都会生病。
我不敢细想,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忽然想到鬼脚七在书里的一个故事。某年,他家的狗狗丢了,他女儿为此哭了很久,她甚至愿意放弃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只要狗狗能回来。此刻的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拼命往下跑,快九点了。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如果是我们出门那会儿,肉肉出来的,到现在已经快四个小时了。这四个小时,它会待在哪儿呢?
我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就往楼外跑。边跑边喊:“肉肉,肉肉……”
在门要关上的那个瞬间,我听到了“喵喵”的声音,我以为是自己的幻听,又重新喊了几声。“喵喵”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我回头,看到102的电箱门开了一个小缝,里面伸出一个小爪子,是肉肉。
我冲向它,一把将它搂进怀里,抚摸着它的头。
它把头仰起来,特别开心。一个劲地在闻我身上的味道。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人久久不能平静。我抱着它回家。抱了很久,舍不得放下,看着它的面孔,我想到自己平时对它的忽视,要不是这次它走丢了。我也不会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在意它。
每天,它都会静静地躺在我的身边,它不粘人,但它喜欢待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它默默地陪着我,偶尔踩在我的书上,挡在我的电视前,让我能看到它。
当我跟它的对视的时候,它会冲我眨眼睛,很缓慢的那种。我知道它在问候我,它对我说:“我爱你!”这时,我都会回给它一个同样的眼神。我也爱它,很爱。
我与肉肉相处了一年半。以前,我总觉得人与动物的感情是用表面的互动来衡量的。
跟肉肉相处的这段时间,它告诉我,我只要做自己就好了,它喜欢我,仅仅因为它能感受到我对它的爱。这种爱,没有统一的形式。
这几天,我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之前我没有意识到它对我的重要性呢?对它,就像对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买的时候千挑万选,一旦买回家,就丢到一边。哪怕用的时候,都不会再多看几眼,仿佛已经习惯了对它的占有,这种占有让人变得自大,也让人感受不到当初的快乐。
人都是不知足的,没了欲望,人活着就没有意义了。但过多的欲望会让人忽视身边的美好。
当你对某样东西渐渐失去了兴趣,就问问自己,如果有一天它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你会有怎样的感受?如果你难过,你伤心,你舍不得,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它吧,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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