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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

作者: 菲菲菲菲_走走停停看风景 | 来源:发表于2018-09-11 22:19 被阅读0次

    随着我们周边的产品样子越来越像,功能越来越像,营销越来越像。哪怕是iPhone刚出现时,惊艳四座。几乎定义了这个时代的智能机,大家都开始做大屏,安卓模仿了很多iOS的功能,把乔布斯气的说谷歌号称不作恶就是扯淡。苹果也没好到哪去,也不断借鉴安卓的界面,甚至是APP STORE的APP的功能。总结起来,一个产品定义了以后,大家纷纷加入战场,产品升级的升级战略有两种:1.做加法。不断地增加功能;2.做乘法,推出不同配置,不同样式。

    产品类别模糊化的结果是消费者只区别类别而不区别品牌,也就是说品牌忠诚到现在是越来越难以获得。

    作者介绍了三种“不参与竞争”的品牌。当然,不参与竞争不是不竞争,而是不属于传统的竞争方式。

    1,逆向战略品牌——拿走消费者希望得到的东西,然后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比如:宜家,谷歌,In-N-Out汉堡包店,国内的我觉得小米也算是,消费者想要得到它的产品,可是它就是限量预约购买。我虽然不喜欢饥饿营销,不过这确实是一种方式,而且这也属于第三种品牌的竞争方式。

    2,超越行业的品牌——忽视产品类别界限,改变消费者对分类认知的固有标签。比如AIBO把机器人定位为宠物,Swatch把高档腕表定位为装饰品(我同样也不理解竟然带着能把Swatch的这货的功能是看时间忘记掉),国内的有哪些呢。。。还没想起来。

    3,敌意品牌——拒绝 遵守吸引顾客的传统理念。比如Mini Cooper的发展,当时都喜欢大型汽车,而它,就一直宣传自己的小,而且放上图片对比让消费者知道自己有多小。当然还有其他的品牌,比如多芬和哈雷。这些都是实现差异化的方式。当'相同“泛滥成灾时,只要一点点不同就能重新唤起人民的感觉。 关键是你要寻找事物的本质,然后发挥它们的优势。

    不仅如此,作者介绍了在商业领域,太过注重竞争信息的后果是什么:1,会有竞争近视症——太过关注于竞争对手会使企业分散注意力。2,会导致企业对竞争对手的效仿或反射行为——在某个领域落后于对手后就会下意识的奋起直追而不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自己的领域扩大差距。那应该怎么办呢?——创新!

    对于创意来说,初期是十分脆弱的,需要包容与接纳,使其完善。

    然后就是作者的结语啦。差异化是一种异常行为;差异化是一种重新排列;差异化意味着坚持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差异化不是一种策略,而是一种思考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来源于倾听、观察、吸收和尊重的精神状态。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承诺,一种要理解人们,让人们知道”是的,我们懂“的承诺。

    现代社会商品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导致很多产品都差不多一个样子,人们也懒得选是什么牌子,好看就好。越在意竞争对手的营销方向,越会跟着对手的步伐走,产生的商品也就趋于同质化。这样也最容易埋没在商品海洋中,需要企业好好想想差异化这种东西,避开传统的竞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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